廣州辦理社保證明

來源:文萃谷 2.22W

從2017年6月1日起企業需要在地税辦理税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社保費的繳費登記,企業在完成繳費登記十個工作日後憑經辦人身份證和單位有效證明材料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單位有效證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一材料:地税税務登記證副本、工商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繳費登記的紙質證明、成立登記證或批准成立文件等。

廣州辦理社保證明

注:繳費人辦完登記後需到銀行簽訂扣税費協議書,並交還一份給地税前台人員,地税前台人員才會為其錄入銀行賬號以備以後扣繳社保費。

(一)所需資料(複印件須用A4紙複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營業執照

2、《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3、《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户須提供);

4、 經辦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複印件、計劃生育 證明:

5、人其他資料在辦理税務登記時提供

。 (二)辦事步驟 第一步:備齊資料,辦理税務登記局 辦理地點:地税服務廳 第二步: 辦理繳費登記 辦理地點:地税服務廳(諮詢電話:12366-2)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地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諮詢電話:12333)

備註:地税服務廳含地税社保廳及各辦税服務廳。

(三)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税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税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税為同一賬户,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税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税(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税(費)協議書》(可到地税服務廳領取或地税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税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税(費)賬户扣繳有關税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税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用人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獲准成立後 30天內,必須依法辦理社會保險

登記及申報繳費,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複印件;

2、《基本存款帳户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或開户銀行出具的《核准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複印件;

4、《地方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5、如有《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户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併提供;

6、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户還需提供《驗資報告》及複印件;

7、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已在廣州市統籌範圍外參保的,請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

8、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9、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10、於辦理後的次月10號前到相對應地税部門辦理繳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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