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複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文萃谷 2.49W

各有關高新技術企業:

關於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複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7〕17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7〕362號)相關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對2017年度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複審工作,現將複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複審對象

2017年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附件1)。

二、複審安排

複審對象為2017年發證的高新技術企業,網上申報時間為2012年4月16日—5月15日,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25日。

三、複審條件和程序

複審企業須同時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條件;

複審程序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二款內容開展。

四、複審材料要求

(一)網上申報

1、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運行時間為:7:00~17:00),下載《高企認定工作系統用户使用手冊(企業用户版)》相關説明後,由“企業申報”端口延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的用户名和密碼登錄;企業如遺忘用户名或者密碼的,請參閲#url#“信息公告”欄目中《關於設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絡用户名和密碼方法的通知》説明。

2、企業登錄成功後,點擊“高企複審”菜單,按要求如實填寫《企業調查問卷》並提交,然後點擊“高企複審認定申報材料管理”按要求填報數據和上傳附件證明材料。

3、企業須掃描上傳的附件證明材料包括⑴營業執照副本和税務登記證副本,⑵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報告(附件2),⑶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⑷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主報告和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⑸近三年獲得授權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證書,⑹2011年企業月平均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情況説明表,⑺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彙總表; 上述相關證明材料應經掃描處理後壓縮成不大於5M容量的格式文件上傳。

(二)紙質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複審申請書(網絡生成後打印),其中PS表的主要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必須説明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對應的技術領域,並要求明確至四級目錄;(例如:四、新材料技術/(三)高分子材料/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高性能技術中的“新型熱塑性彈性體”)

2、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報告(附件2);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情況説明表,以及包括姓名、學歷、畢業院校、專業、工作崗位(部門)和進廠時間等信息的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彙總表;其中屬於研發人員的需另行標註並排序在前;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全文;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其中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應具體披露2017—2011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財務科目設置情況,及其對應的項目名稱和支出金額等內容;

7、企業近三年(至申報日前)獲得授權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證書及其扉頁;如相關核心自

主知識產權並非企業原始申請並獲得授權,企業應附具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或者專利登記簿副本,同時提供與主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關聯性的情況説明;

8、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彙總表及證明材料;

9、企業研發活動證明材料(例如:生產批文、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國家/行業標準制訂等證明材料)以及產學研合作協議、研發機構簡介及相應的設施和設備明細、企業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證明材料;

10、其它必要的相關材料。

(三)紙質材料裝訂

1、紙質材料要求提交一式二份,A4紙張採用正反面打印或複印,內附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範圍;封面採用純色厚紙、勿噴(塗)塑,並統一印製《2012年度寧波市高新技術企業複審申報書》(附件3),標明正本或者副本;裝訂成冊厚度超過1釐米的需在書脊註明企業名稱。

2、紙質材料正本內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須附具原件,或者經公證的'複印件。

五、其它事項

(一)企業在近三年內有以下情況的,不予複審。

1、已被終止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

2、企業已更名、但未提交更名備案申請,或者更名備案申請未能通過審核的;

3、因技術原因發生重大安全、質量或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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