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衞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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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崗位職責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崗位職責是指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範圍。大家知道崗位職責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門衞崗位職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1

1、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空崗,按時交接班並做好交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嚴格落實校門開閉制度,學生上課時間應保持校門關閉。

3、嚴格執行大門和出入人員管理制度,來訪人員需進行嚴格驗證,並依據學校有關會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出校。

4、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時向相關領導或部門彙報。必要時,啟動報警器或向110報警,並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處置工作。

5、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運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的檢驗、核查,禁止私自將危險或違禁物品帶入。嚴防學校物資流失。

6、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門衞責任區內的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無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衞室從事與該室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和危險品。

8、做好警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滅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檢查插頭、電線,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9、妥善保管、定期檢查、熟練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時刻充分發揮技防工具的作用,確保師生安全。

10、在崗期間不與無關人員聊天,不幹私活,不飲酒。

11、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2

1、學校門衞值班人員負有確保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應始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學校門衞值班人員應參加上級相應機構和學校組織的崗位培訓,應儘量做到持證上崗;接受學校組織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職責。

3、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上下崗之間要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準留空崗。

4、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應做好登記,對外來人員或身份不明之人員,要求對方出示有效證件,並安要求經過相應登記後方准許進校,為將工作做的更加細緻,離校時務必核對登記單,以確定來訪人員已經離校。對各招生單位和各招生學校前來招生宣傳,事先需經校長室同意,徵得校長室許可方可進校。凡推銷人員、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對形跡可疑之人應將其拒之門外。對未經同意強行闖入校園之人員,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緊急情況下可撥打派出所電話或110報警),並及時跟隨該人員,阻止事態的擴大。

4、每天放學後、夜間、節假日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人員,事態嚴重的直至撥打110、119等緊急電話。門衞值班人員應在夜間、節假日期間開通紅外報警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情況立即報告。

5、維護好上、放學期間校門口秩序,制止學生、家長在校內騎自行車,督促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有序、規範擺放。保持門衞室及周圍的清潔衞生。

6、做好報刊、信件及相關物件的收發工作。

7、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對事件進行記錄,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處反映。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3

一、崗位要求

1、學校門衞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門衞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衞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

2、學校門衞人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門衞人員要珍惜崗位,鑽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衞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務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門衞人員要堅持文明值班,樹立良好形象。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門衞人員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閒聊,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門衞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門衞人員要加強校內巡視,特別是夜間巡邏,要注意各類門窗、電器、水電煤開關的關閉。要及時做好巡視記錄及整改工作,要確保夜間學校紅外報警系統的正常動作。

3、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為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環境整潔

1、學校門衞人員要自覺維護學校門口環境,積極做好包乾區域的環境衞生。對在校門附近流動攤販要予以勸阻,對校園的綠化景觀要進行維護,對放學的校門口的交通擁堵要實施疏導。

2、學校門衞值班室要做到閒人莫入,窗明几淨。

五、接受監督

1、學校門衞人員要心繫崗位,用情職業,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門衞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六、獎懲制度

學校門衞人員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年由學校領導考核記載,工作合格的予以續聘。對考核不滿意的或違紀的,學校將予必要的辭退。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4

1、學校門衞及保安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使學校安全管理逐步實現精細化、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2、每天早上7:00開門,下午1:30開門。上學、放學期間協助值班人員疏導師生有序出入,確保門前暢通。全體師生離開校園後立即鎖好大門。

3、上課期間鎖好大門,做到門開人在,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離開學校的由班主任護送出校門,並做好情況登記,不允許學生獨自離校。

4、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在校門口叫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校門內外保持清潔,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5、非本單位人員含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來訪,校門衞應主動詢問事因,然後電話聯繫被訪人員或有關人員,經同意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校園。不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

6、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非機動車輛進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園內嚴禁騎車。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

8、凡違反門衞及保安制度,不服從門衞及保安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者報告行政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9、每天負責校園內環境衞生、廁所的清掃、保潔。

10、階梯教室每週清掃二次,學校如果在階梯教室開展活動後及時清掃。

11、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認真履行門衞保安人員職責,工作期間須着裝上崗,標誌符號佩帶俱全。不做與門衞工作無關的事。保持值班室內外清潔,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設備,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不得影響工作。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衞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衞應及時制止和處理並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5

1、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把好進出校門的第一關。

2、學校門衞人員要堅持24小時在崗,電話通訊暢通。遇特殊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反映,並及時處理。

3、按規定開、鎖大門,嚴禁外單位車輛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入校內,嚴格控制學生在上課期間進、出校門,確需出校的,要有班主任或有關處室開具的准假條。

4、對外來辦事人員要認真查問,並如實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方可進入學校。防止社會不法分子和可能影響教學秩序的人員進入校園。

5、保管好學校門衞室安保器材,嚴格執行學校安保器材的保管、使用制度,明確安保責任人。上班時間不得在室內休息、會客或進行各種娛樂活動。

6、搞好門崗衞生,不準任何人在門口堆放影響交通和有礙觀瞻的物品,一旦發現應當立即進行處理,不得讓來客把任何車輛停放在門口附近,保持門口良好秩序。

7、因公因私有事要及時向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脱崗。

8、杜絕校外商販入內出售物品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9、必須盡職盡責,嚴格外來人員進校手續,文明執勤,熱情服務。

10、未按學校要求制度值班或因個人原因脱崗、值班不力、未履行職責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依法依規責任到人。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6

1.學校門衞值班人員負有確保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應始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學校門衞值班人員應參加上級相應機構和學校組織的崗位培訓,應儘量做到持證上崗;接受學校組織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職責。

3.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

4.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應做好登記,對外來人員或身份不明之人員,要求對方出示有效證件,並安要求經過相應登記後方准許進校,為將工作做的更加細緻,離校時務必核對登記單,以確定來訪人員已經離校。對各招生單位和各招生學校前來招生宣傳,事先需經校長同意,徵得校長許可方可進校。凡推銷人員、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對形跡可疑之人應將其拒之門外。對未經同意強行闖入校園之人員,應與保安人員配合處理,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緊急情況下可撥打派出所電話或110報警),並跟隨該人員,阻止事態的擴大。

5.每天放學後、夜間、節假日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人員,事態嚴重的直至撥打110、119等緊急電話。門衞值班人員應經常檢查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情況立即報告。

6.配合安全人員及值周領導維護好上、放學期間校門口秩序,制止學生、家長在校內騎自行車,督促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有序、規範擺放。保持水泥球場、門衞室及周圍的清潔衞生。

7.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對事件進行記錄,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德育處反映;認真填寫《安全日誌》

學校門衞崗位職責7

1、本校師生員工憑學校下發的有關證件(工作證、學生證、校微、等有效證件)進出校門。

2、來客來訪人員憑介紹信、身份證、工作證在門衞登記後方可進入。學生上課和晚自習期間禁止會客。(以上兩條規定根據學校管理需要實行)

3、外來務工人員、來校送貨人員一律憑學院下發的通行證進入校園,嚴禁車輛駛入教學區。臨時送貨人員須出示送貨單,經安保部同意,按指定的大門進出。

4、臨時來我校借用、租用教室、操場、會議室等公共場所舉辦活動的單位或個人,須經學校批准,經安保部同意,由門衞安排有序進入。

5、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拖拉機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地方,嚴禁在校內行駛。

5.1、因搶修工作需要,經安保部同意辦理校內“準騎證”的,在校內可騎行。

5.2、上述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學院,需經安保部同意。

6、外來機動車進入校園,須履行下列手續:

6.1、機動車進入校園,按校內設置的交通標誌限速行駛,禁止鳴號,服從保衞人員的管理,停入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6.2、履行“換證”手續。經門衞同意,駕駛人員用有效證件換取校內“通行證”。

6.3、搶修水、電的工程車、救護車、警車、消防、司法車需進入校園,門衞人員主動問明情況,方可進入校園,同時立即報告安保部。

6.4、新聞採訪單位、校內擺攤設點、推銷產品流動點、校外廣告宣傳,必須經校有關部門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6.5、嚴禁車容不潔、證照不全或可疑外來機動車進入校園。

6.6、嚴禁易燃、易爆、劇毒、污染、放射性物品進入校園。

7、機動車出門履行下列手續:

7.1、攜帶貨物的車輛須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出門。

7.2、貴重、精密儀器、大宗電器等物品出門,須有關部門領導籤條(蓋章)和安保部開的“出門證”,經門衞嚴格查驗無誤後方可出門。

7.3、工程車隊材料、廢品出門,憑安保部開具的“出門證”,經門衞查驗無誤方可出門。

8、嚴禁商販、傳銷、閒雜拾荒等人員進入校園。

9、校門外黃線區域嚴禁停放一切車輛,嚴禁擺攤設點。

10、違反門衞管理者,視情節做出如下處理:

10.1、外來務工人員沒有攜帶有效證件進入校門,責成單位領導來門衞帶人,並給予批評教育。屢犯者,將不再給予進校。

10.2、凡“冒名頂替”持他人證件進入校門者,除沒收證件外,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理。

10.3、對不服從門衞管理,甚至無理取鬧者,安保部將從嚴處理,直至報公安部門處理。

11、門衞室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12、嚴格執行校衞隊員管理制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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