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主管工作職責內容

來源:文萃谷 1.67W
審計主管工作職責內容1

1、協助擬定並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和流程,協助制訂企業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和審計工作費用預算;

審計主管工作職責內容

2、協助擬定審計方案,起草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文書;

3、組織實施財務審計、專項審計、經營審計、管理人員離任審計、內控審計等各項審計工作,並出具內部審計報告;

4、對公司的重大事件進行審計調查,並提出有效可行的解決方案;

5、針對各項審計工作的結果,編制審計報告、整改建議及階段性審計總結,並督促審計結論和合理化建議的落實工作;

6、組織企業內控體系的設計與建設,及時發現企業經營活動中存在的潛在問題和風險,提出改進意見;

7、組織對下屬企業和控股企業開展經營審計工作;

8、根據審計工作計劃,配合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

9、負責對部門內部員工進行管理和對下屬企業審計部門進行指導;

10、負責受理、調查內部投訴或舉報,針對反應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審計主管工作職責內容2

1、負責各類合同、函件等文件的審核,提出法律意見,保證審核文件的合法性;

2、負責訴訟、仲裁案件的辦理,包含但不下限於起訴、應訴等訴訟事務;

3、為公司日常事務提供法律諮詢和/或法律意見;

4、實施對集團所屬子公司的內部審計,按照審計業務流程和標準完成所分配的具體任務,揭示審計發現問題並提出審計建議,按要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並完成底稿歸檔;

5、對集團公司及下屬企業實施日常監督,及時收集整理經營管理信息,開展風險評估;

6、抽樣稽查採購、銷售流程、高危存貨;收集、整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工作底稿;

7、參與以內控和防範風險為主的生產經營活動審計、流程審計、內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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