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體育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方案

來源:文萃谷 2.07W
  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體育學院網站公開招聘專欄發佈。

天津體育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方案

具體招聘崗位見《2017年天津體育學院第二批公開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體育學院成立於1958年,是我國較早建立的體育院校之一。經過50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院的辦學層次和辦學質量不斷提高,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形成了以體育專業為主體,體育學與相近專業交叉的多學科、多層次教育體系。學校現有16個本科專業,社會體育、體育教育、舞蹈學三個專業先後入選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運動人體科學專業獲批教育部“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學校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是全國最早開展體育學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13年7月,學校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批准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體育學一級學科被批准為“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形成了“本-碩-博”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6.第一學歷學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不含專接本);

7.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招聘信息發佈於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不少於7個工作日)。應聘人員需登錄學校公開招聘系統報名,一人只能申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定於5月8日(上午9:00)―5月12日(下午5:00),報名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二)資格初審

人事部門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材料真實、準確。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發佈。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之比低於1:3,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技能(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教師崗位為技能考試,其他崗位為專業考試。筆試成績計算方式為: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5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果於考核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發佈。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公開招聘專欄發佈。

(四)資格複審

學校將通過羣發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相關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提交初審階段填寫的各類材料原件。資格複審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最終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公開招聘專欄發佈。

(五)面試

面試旨在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主要採取試講、答辯、結構化面談等形式進行。面試考官將根據崗位的專業分類,由相關專業專家和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組成。

面試安排將在學校網站公開招聘專欄發佈。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後的評委打分的平均數確定,面試成績現場公佈。面試成績低於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並在學校公開招聘欄內發佈。

 (六)體檢

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費用自理。

(七)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學校將組織崗位實踐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並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同時,由畢業學校或原單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現實表現等相關材料。

(八)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或其他招聘組織)領導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範圍與招聘信息發佈的範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須按照學校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須經學校同意)完成報到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諮詢電話:022-23012022,聯繫人:張老師

監督電話:022-23012748,聯繫人:曹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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