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員的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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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院前急救人員崗位職責

一、 院前急救醫師崗位職責

救護員的崗位職責

l、在急救站負責人的領導下,嚴格按照院前急救規章制度,完成院前急救出車任務。

2、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中心調度指揮,按時隨車出診。

3、在駛向現場的途中,及時與病人家屬取得聯繫瞭解病情,並給予相關急救指導。

4、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高尚的醫德、較強的急救意識,嚴格按照規章制度、操作流程與規範工作,遵守診療常規,熟練掌握現場急救各項技術,掌握儀器設備、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5、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

6、負責組織和指揮隨車人員完成現場急救及轉運工作。轉運途中,密切監測病情變化,及時採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7、及時向傷病員及家屬交待病情;送達醫院後,負責向醫院接診醫師交代病情。

8、按規定及時書寫院前急救病歷,要求書寫規範、描述準確、字跡清楚、項目齊全。

9、對突發公共事件和特殊人員要按規定積極處理、及時報告,服從現場領導指揮。

10、愛護醫療急救設備,發現故障及時按規定處理、上報;及時補充更換出診所用各種藥品器械,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11、愛崗敬業,求真務實。以傷病員為中心,加強業務學習,在提高急救技能上下功夫,及時總結急救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提供優質服務。

二、院前急救護士崗位職責

1、在急救站護士長帶領下,認真執行院前急救各項規章制度,配合醫師完成急救護理工作。

2、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中心調度指揮,按時隨車出診

3、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較強的急救意識,對傷病員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按照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熟練掌握現場急救各項護理技術,掌握儀器設備、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4、配合醫師搶救傷病員,動作迅速、敏捷、準確,嚴格執行醫囑,用藥做到“三清一複核”(聽清、問清、看清,與醫生複核)。搶救後迅速清理現場,一切用棄藥械及包裝物經核對後帶回,不得遺棄於現場,並及時做好記錄。

5、協助搬運傷病員,做好轉運途中傷病員的固定及急救護理工作,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協助醫師採取有效急救措施。

6、突發公共事件或遇大批受傷或中毒者時,服從現場領導指揮,協助醫師做好檢傷分類工作和對危重傷病員進行搶救。

7、搶救結束後,負責統計所有醫療物品消耗,並做好收費相關工作。

8、負責本車組急救藥品、儀器、設備、氧氣等的保管、領取、查對、交接,負責車上毒麻藥品管理;保證車載儀器設備性能良好、電量充足、氧氣足量,藥品齊備;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保持車內各種器械設備表面的清潔,定期消毒。

9、愛護醫療急救設備,發現故障及時按規定報修,並及時補充更換出診所用各種急救藥品及器械,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10、愛崗敬業,求真務實。以傷病員為中心,加強業務學習,及時總結搶救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提供優質服務。

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l、在救護車隊隊長帶領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配合醫務人員完成院前急救工作和任務。

2、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服從120調度指揮,出車及時,行車迅速。

3、出診後,及時與報警人取得聯繫,核實出車地點,如地點不符應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

4、熟練掌握駕駛技術,熟悉轄區地圖與交通情況,確保安全、迅速地完成急救任務。

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警燈、警報器的使用規定,認真執行操作規程,確保行車安全,任務完成後立即返回,不準私自出車或出診途中偏離出診路線辦私事。

6、正確使用、愛護車載指揮終端設備,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及時向指揮中心反饋急救信息,不得虛假操作車載狀態。如連續8小時內未執行出診任務,應重啟隨車配置的車載指揮終端設備一次,確保良好功能狀態。

7、負責與隨車人員及家屬一起在醫師的指導下搬運傷病員上下車;傷病員上車後,根據傷病員病情及醫護人員意見,經傷病員或其家屬同意後確定行駛路線和行駛速度,不得私自繞道和改變目的地。

8、做好車輛內外觀的清潔,定期進行車輛檢修、保養和清洗,保持車況良好,節約油料;愛護車輛及車載設備,發現故障及時按規定報修。如因車輛故障不能執行急救任務,應及時上報或通過急救站值班人員上報市120急救指揮中心,停止調度該車。故障排除後,應及時告知指揮中心對該車恢復調度。

9、積極參加救護車駕駛技術、車輛與交通事故安全及急救知識等方面學習,熟悉特殊情況下的急救運輸任務,掌握本區域內路線、居民小區標誌特徵;認真學習並執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嚴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急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10、突發公共事件時,協助醫務人員積極參與搶救,服從現場領導的指揮。

  篇二:正果衞生院院前急救人員工作規範

一、上班前準備

值班員、醫師、護士、駕駛員、擔架員應提前15分鐘上班,穿工作服、佩帶工作牌,保持良好的儀表儀容。

(一)值班員負責檢查指揮終端設備是否運轉正常,點擊測試鈴聲是否正常;檢查打印機是否有紙,確保打印機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二)醫護人員負責檢查當班救護車按規定配置的藥品器械及各種表單等。

(三)駕駛員負責檢查待命車輛,確保車輛處於“站內待命”狀態;檢查車輛性能、警報器、警燈及車載終端設備,發現不能正常使用時,應及時報市120急救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並啟用備用車輛開啟車載終端設備登記上班,確保車輛為“站內待命”狀態。

二、接受任務

值班時間內,值班員、醫師、護士、駕駛員等人員應保持高度待命狀態,指揮終端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值守,確保隨時接受院前急救出診指令。因故不能出診的,應提前向指揮中心報告,以免延誤出車時間;當不能出診情況解除時,應立即報告指揮中心恢復對車輛調度。

(一)值班員

120指揮中心指令:值班員接到指揮中心出車指令後,應立即認真查看派車單相關信息,並迅速通知派車單指派車輛駕駛員、相關專科醫師、護士在規定時間4分鐘內出車,因故不能出車的,應立即報告120指揮中心請求另派車輛。

非120指揮中心指令:值班員加接到求救電話後立即記錄詳細發病地址、呼車原因(患者情況)、聯繫電話、來電時間,並在1分鐘內通知出診人員,並120指揮中心報告救護車出診,停止指揮中心對車輛調度,待本次任務完成後立即報告120指揮中心恢復對車輛調度。

(二)駕駛員

駕駛員接出車任務後立即發動車輛,待醫護人員上車後通過車載指揮終端向指揮中心上傳 “駛向現場”並立即出車,如發現車輛故障不能出車,應立即報告120指揮中心,請求另派車輛。

(三)醫師、護士接到出診通知後攜派車通知單,立即跑步上車。如非120指揮中心指令派車時必須做好出車時間、到達時間、回院時間等出車信息的記錄。

三、行車途中

(一)駕駛員

1、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應以最快的行駛速度、最近的行車路線到達派車通知單註明的接車地點。如若途中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揮中心,同時迅速檢查故障原因並排除故障,如無法立刻修復,立即請求指揮中心另派救護車完成急救任務。並向本院管理科室報告。

2、在接到調度指令後20分鐘內未到達急救現場的,急救人員應當立即向120報告,並向急、危、重傷員或呼救人員説明沒有到達的原因。

3、發生行車事故時,應按道路交通有關法規程序處理,並立即報告指揮中心,請求另派救護車完成急救任務,同時報122。

3、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

(二)醫師、護士

1、醫護人員上車後應立即與呼救者聯繫,進一步核實接車地址、瞭解病情,給予相應的急救指導,並告知大約到達時間及相關事宜。

2、發生車輛故障和行車事故時,協助駕駛員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遇有傷人事故,應及時做好事故現場傷員的救護工作,同時向指揮中心報告,請求另派救護車完成原急救任務。

3、急救途中原則上不得擅自改變指派的救護對象,如路遇非指派對象攔車時,隨車醫護人員根據病情輕重緩急確定是否更改救護對象。若確定改變救護對象,應立即請示指揮中心請求另派車輛完成原急救任務。若不需要改變救護對象,醫務人員應在現場做好解釋工作,在對傷病員進行簡單的急救處理後立即執行原急救任務,同時請求指揮中心另派車輛增援。

4、發生交通阻塞時,如預計不能在短時間內疏通,需向120指揮中心報告,由120指揮中心緊急協調。

四、到達現場

(一)駕駛員

1、救護車到達現場,儘量停靠傷病員位置,駕駛員通過車載指揮終端向指揮中心上傳“到達現場”。

2、遇重大事故,應協助醫護人員反饋現場情況。

3、現場無呼救者或傷病員親屬等候時,立即向120指揮中心進一步核實現場地址和聯繫電話,再次與呼救者聯繫,若傷病員已確定離開或無法找到患者時,及時向120指揮中心請示,由120指揮中心再次核實報警者,待接到120指揮中心電話通知並且車載指揮終端收到中止或空車指令後,方可返回。同時現場請患者親屬或證人在出診通知單上簽字無人簽字時,應在出診通知單註明,必要時醫、護、司三人在出診通知單簽名。

4、懷疑有刑事案件、安全隱患、施救受阻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協助醫務人員向120報告,並迅速向110報警,做好記錄和保存依據,協助公安人員保護現場。

  篇三:急救員安全生產職責

1、急救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急救員”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2、嚴格遵守保健室的規章制度。

3、嚴格按醫療規程操作,樹立嚴格的無菌觀念。

4、要有高度責任心,對病人要細心、認真,一絲不苟的治療。

5、發現傷員要及時搶救治療,並報告上級,如本單位不能處理,應轉上級醫院處理。

6、堅持以預防為主,努力降低各種疾病的`發病率,全面強化預防保健工作。

7、急救車到達現場後,積極協助急救車的醫務人員,運送傷員。

8、做好事故情況的記錄,與搶救措施的記錄工作。

  篇四:救護隊崗位職責

中隊長職責

a)負責本中隊的全面領導工作。

b)根據中隊情況制訂實施計劃,開展各項工作,並負責總結評比。

c)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接到出動命令後,立即帶領救護隊奔赴事故礦井,擔負中隊作戰工作的領導責任;

2)到達事故礦井後,組織各小隊做好下井準備,同時瞭解事故情況,向搶救指揮部領取救護任務,制訂中隊行動計劃並向各小隊下達救援任務; 3)在救援指揮部尚未成立、無人負責的特殊情況下,可根據礦山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或事故現場具體情況,立即開展先期救護工作;

4)向小隊佈置任務時,應講明完成任務的方法、時間,應補充的裝備、工具和救護時的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等;

5)在救護工作過程中,始終與工作小隊保持經常聯繫,掌握工作進程,向工作小隊及時供應裝備和物資;

6)必要時親自帶領救護隊下井完成任務;需要時,及時召請其他救護隊協同救援。

副中隊長職責

a)協助中隊長工作,主管救援準備、技術訓練和後勤管理。當中隊長不在時,履行中隊長職責。 b)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在事故救援時,直接在井下領導一個或幾個小隊從事救護工作;

2)及時向救援指揮部報告所掌握的事故救援和現場情況。

中隊技術人員職責

a)在中隊長領導下,全面負責中隊的技術工作。

b)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協助中隊長做好事故救援的技術工作;

2)協助中隊長制訂中隊救護工作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措施;

3)記錄事故救援經過及為完成任務而採取的一切措施;

4)瞭解事故的處理情況並提出修改補充建議;

5)當正、副中隊長不在時,擔負起中隊工作的指揮責任。

小隊長職責

a)負責小隊的全面工作,帶領小隊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b)領導並組織小隊的學習和訓練,做好日常管理和救援準備工作。

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小隊長是小隊的直接領導,負責指揮本小隊的一切救援行動,帶領全隊完成救援任務;

2)接受上級佈置的任務,瞭解事故類別、礦井概括、事故簡要經過、井下人員分佈、已經採取的救災措施等;

3)向隊員佈置救護任務,説明災情類型、與其他隊的分工、任務要點、行動路線、聯繫方式、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

4)必須保持與上級指揮員或救援指揮部經常聯繫;

5)帶領隊員做好救災前檢查和下井準備工作; 6)進入災區前,確定在災區作業時間和撤離時氧氣呼吸器最低氧氣壓力;

7)在井下工作時,必須注意隊員的疲勞程度,指導正確使用救護裝備,檢查隊員和本人氧氣呼吸器的氧氣消耗;

8)出現有人自我感覺不良、氧氣呼吸器發生故障或受到傷害時,應帶領全小隊人員立即撤出災區;

9)帶領小隊撤出災區後,經過檢查氣體情況符合安全規定,確定摘掉氧氣呼吸器面罩(或口具)的地點;

10)從災區撤出後,應立即向指揮員(指揮部)報告災區狀況和小隊任務完成情況。

篇四:救護車駕駛員工作職責

救護車駕駛員工作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熟悉急救運行流程;

2、熱情周到,配合醫護人員做好院前救護工作;

3、嚴守交通法規,聽從急救醫師指揮,將患者快速、平穩送達目的地;

4、不以崗謀私,嚴禁向患者或家屬索要財物;

5、每次完成出車任務後及時加足油、水,檢查車輛,排除故障,為下一次急救作好充足準備,出現故障及時報告隊長;

6、急救車輛停放在院內指定位置,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24小時隨叫隨到,及時出診;

7、出診按要求做好記錄,並如實填寫里程和油耗情況;

8、交接班時交接好車輛、除急救設備和藥品外的隨車物品和通訊工具並填好交接登記;

9、保證通訊暢通,非值班人員接到臨時性任務及時到達,休息人員離開本區向隊長報告;

10、愛護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以保證車況性能良好,每週一次在隊長的帶領下對所有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1、遵守物價部門規定,及時、合理收費。

醫院車隊管理措施

1、聽從調遣、服從工作安排、保證通訊暢通,不服從安排或臨時性任務通知不到一次扣100元;

2、堅守工作崗位,120值班駕駛員擅自離院或脱崗發現一次扣100元;

3、嚴禁公車私用,擅自用車發現一次扣 100元,由此造成的車輛損失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並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4、車輛故障及時報告隊長,維修費用估計在500元以下由隊長安排修理,500元以上隊長鬚報告分管領導審批後修理,不請示擅自修理及購買隨車物品所發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5、不按要求填寫值班記錄發現一次扣50元;

6、無故不參加科室學習和每週一次的車輛檢查一次扣50元;

7、出車里程和油耗嚴重不符超出部分由當事人全額承擔並扣醫德考評1分

8、嚴禁私收費和向病員索取財物,發現一次除全數退還外扣醫德考評5分並按醫院相關規定查處;

9、凡不遵守交通法規或車輛亂停亂放發生的處罰由責任人全額承擔。

車隊隊長職責

1、是醫院車隊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車隊人員,車輛和隨車物品的全面管理;

2、負責駕駛員排班和臨時性工作的人員的調配;

3、每月召開科務會傳達上級精神,組織學習,通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組織進行整改;

4、每週組織駕駛員對車輛車況進行一次普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院辦室;

5、每週對120駕駛員的出車記錄和物品交接登記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組織整改,將結果上報辦公室。

6、負責車輛定期年審,保養工作。

7、醫院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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