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業保密守則(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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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企業保密守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精選11篇)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1

一 、總則

(一)為了維護公司的正當利益,明確員工對公司所負的保密義務,特制定本守則。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益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本守則“保密範圍”內的所有條款)。

(三)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二、保密範圍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客户檔案資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七)凡與公司經濟行為有關的各種信息;

(八)公司領導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

三、保密措施

(一)屬於公司保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專人執行;

(二)對於保密的文件、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指定負責人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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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對外業務交往中,也應遵照保密守則;如在業務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指定負責人批准;

(四)保證不在工作範圍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資料;

(五)保證在公司任職期間,不直接或間接在其他同類企業中任職,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幫助他人組建、參與組建同類企業;

(六)保證在公司任職期間,不直接、間接或以其他形式從事或參與對公司的競爭行為,也不得幫助或協助他人與公司競爭;

(七)保證在公司任職期間,不直接、間接或以其他形式勸誘、招攬、拉攏本公司員工參與對公司的競爭行為;

(八)員工受聘期滿,公司和員工之間沒有續簽合同,員工有責任繼續對資料保密,直到該保密資料進入公司領域;

(九)員工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違約責任及賠償

若員工故意或過失違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視情節輕重及危害後果給予警告、批評,或者直接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構成犯罪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2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訂本制度。該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人員

1、 公司重要會議紀要、獨特的運行方式、競爭策略、計劃、設計技術資料。合同、報價、提案不得泄露或傳播。

2、 不看不説與己無關的祕密,員工應保持公司商業祕密;忠於職守,增強保密觀念;造成損失,本人承擔責任

3、 不該問的不問,不屬於自己工作範圍內的事不要隨便打聽。

4、 如你需要借閲合同及設計資料,請於當日下班前歸還原位,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將資料借回家中及帶出公司。

5、設計資料需要裁頁,或需要帶出公司,請事先徵得總監或辦公室主任的同意,並做出登記。

6、客户資料,是公司的機密文件。你只能查閲你工作範圍內的資料,查閲時,請履行登記手續,於當日歸還,並不得帶出公司。

7、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祕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祕密;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8、如發現祕密被泄露,無論是否因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通知辦公室及主管領導。辦公室應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儘量消除泄密給公司造成的影響。

屬於公司祕密的範圍: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資料、工程圖紙、效果圖、施工方案等。

2、 供貨商的報價單、供應合同等。

3、 銷售報價、銷售合同,財務的賬本、憑證、財務報表等。

4、 個人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

5、 屬於公司的其它祕密。

保密措施及處罰

1、 公司與接觸重要機密的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保密協議》,包含以下主要條款:保密的內容和範圍;保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密協議的期限.保密費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違約責任。在保密協議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的義務。

2、 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辦公室人員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就職於本公司的競爭對手;在競爭企業中兼職;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引誘企業的客户脱離企業;在離職後,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

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內容;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保密信息應當在協議終止後交還;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仍然保持有效;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3、 違反本制度的規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

4、 因個人過失造成泄密的,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如果因泄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須按以下標準對公司進行賠償:

5、 賠償金額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6、 如果泄密是因員工出賣公司祕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金額為員工因泄密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於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賠償金額,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7、 公司因調查、處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賠償金額之內。

8、 對泄密的員工,公司有權與其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3

第一條: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或解除勞動合同後決不泄露以下“保密範圍”所界定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保密範圍

1、公司重大決策、決議、政策文件等。

2、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公開的文件、資料、檔案、決策等。

3、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公開工藝技術資料和設備技術資料等。

4、在公司規定的保密階層,知密範圍以內的文件、資料和決策等。

5、公司財務帳目、報表、公司現金流量及有關資料、文件、檔案等。

6、公司關於薪資、獎金分配原則及其方案。

7、公司內部管理文件和各類業務文件。

8、公司客户資料。

9、凡與公司經濟行為有關的各種信息。

10、公司領導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三條:守密準則

1、員工不得探聽或泄露公司的機密;

2、未經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舉辦新聞發佈會,記者招待會,及其它性質的會議,不得對外發表事關公司的意見和文章;

3、未經公司批准,不得對外傳閲,複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資料、檔案,不得與知密範圍以外的人員談論-公司機密;

4、不得在公共場所和親屬、朋友面前談論-公司機密;

5、凡離開公司的員工,在公司機密有效期內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條:保密須知

1、員工應對自己工作內涉及保密的內容有明確的認識,對複製涉及保密內容的資料軟件報表、文件、單據等,應嚴格按照先批准登記後辦理的保密原則,對不明確其內容性質的'文稿、軟件複製更應主動上報主管,得到明確批覆登記後方可辦理。

2、未經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辦公區域參觀。

3、外來人員需要公司有關資料時,必須在徵得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門統一提供和登記,任何人不得隨意供給。

4、在業務交往中,與經辦人員接觸過程中,也應當遵照守密準則;遇涉及公司保密範圍的事務,應事先請示上級主管,經批准登記後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確需攜帶保密文件外出的,須經領導批准、登記;外出時,應嚴加保管,謹防丟失。

第五條:失密責罰

1、發生失密事件後,必須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不得隱瞞;

2、員工若將本《保密守則》第二條的保密內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將追究其個人的直接責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3、員工若採用非正常手段,獲取並使用或披露公司商業祕密;員工利用公司給其在公司商業祕密上的特許權,以謀取私利或製造事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第六條: 本《保密守則》解釋權歸企管部。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4

一、 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知道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 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祕密文件、資料。

三、 不將祕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祕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閲讀

五、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複印、傳抄祕密文件、資料。

七、 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內容。

八、 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祕密事項和不用普通郵件寄發祕密文件、資料。

九、 不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祕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燬祕密文件、資料。

十、 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5

為實行規範化管理,注重“以人為本、樹立正氣、促進工作”原則,針對目前薪酬管理的現狀,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資料的管理原則

1、員工的薪酬資料只有所在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經理及負責薪資人員可查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詢、議論他人的薪資。工資保密制度。

2、員工不得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如對自己的薪資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或協調處理。

3、因發放薪酬而接觸薪酬資料的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關部門責任和義務

1、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實施和監督部門;

2、財務部門:

(1)財務部門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薪酬的管理和發放,其他人員不得向本部門人員詢問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財務部門對本部門所負責的薪酬模塊的保密工作負全責。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編制保密程序

(1)編制薪酬的人員一律不得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2)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在做薪酬表時,不允許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如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要勸其離開;

(3)編制薪酬表的電子文檔須加密,以防泄密;

(4)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如在製作薪酬表時有其他事情離開工作現場,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必須收集起來放入專門的檔案櫃內加鎖,以免他人翻閲,並關閉打開的電腦文檔;

2、薪酬審批保密程序

人力資源部在將薪酬表送各部門負責人審核時,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在無其它無關人員在場情況下進行審核。

3、薪酬發放保密程序

(1)每月應發放的薪酬總額由財務根據籤批後的薪酬審批表存入開户銀行;

(2)財務將審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轉送開户銀行,由銀行根據員工薪酬明細表將薪酬總額分解到每位員工,並將每位員工的薪酬存入員工薪酬卡;

(3)財務部每月發放工資單時,必須員工親自領取,不得代領,員工個人發現薪酬與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錯誤時,由員工及時與財務部聯繫。

四、保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部門負責人對薪酬負有保密責任,不得將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其他人員的薪酬狀況;

3、財務部負責所有薪酬表的存檔,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個人因薪酬有錯誤需查詢薪酬表的,負責保管薪酬表的人員只能提供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酬情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五、處罰措施

1、如有探詢、評論他人薪資或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的,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財務部門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標準的,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6

一、按照國家《保密法》的規定,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檔案開發利用順利進行。

二、檔案室內嚴禁生火、吸煙,嚴守電器設備操作規程,做到人離電源斷,門、窗及時關閉落鎖。

三、檔案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將使用的.檔案、文件、資料歸還原處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的現象發生。

四、借、查閲檔案資料,要嚴格執行領導審批和交接手續,方可查閲。

五、室內必須配置安全保護措施和消防器具,定期檢查更新,落實補救措施,以防事故發生。

六、檔案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不失密,不泄密,要切實保證檔案的安全無損,搞好本職工作。

七、涉外人員查閲檔案資料時,由單位逐級向檔案專業主管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查閲。非經批准而查閲檔案造成盜密、失密、泄密者,對當事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八、任何查閲檔案的人員未經本單位領導和檔案專業主管部門共同批准,不準複製、翻印、攝影、錄音、錄像檔案材料。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7

1、酒店的保密的工作是指對可能發生的泄密和竊取活動採取的系列防範措施。

2、保密的工作原則:積極防範,突出重點、嚴肅紀律。

3、全體員工應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説的不説。

4、文件和資料的保密。

5、對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規定執行,有部門經理、主管、法律事務處會籤。

6、保密內容按一下三級劃分:

1、絕密級:

(1)、酒店領導的電傳、傳真、書信;

(2)、非公開的規章制度、計劃、報表及重要文件;

(3)、酒店領導個人情況;

(4)、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與具體方案;

2、機密級:

(1) 、酒店電傳、傳真、合同;

(2)、員工檔案;

(3)、組織狀況,人員編制;

(4)、人員任免(未審批);

3、祕密級:酒店經營數據、策劃方案及有損於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項。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8

第一條、為嚴格保守財務管理工作的祕密,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發生,根據《會計法》、《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人員對依法履行財務管理義務獲得的客户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三條、財務人員應當對報告涉及專利和非專利的高科技技術、財務管理和籌融資金的情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四條、公司財務人員配合政府和公司調查可疑交易活動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信息、財務管理非現場監管信息應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五條、財務管理部應與每一位新入職財務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明確所有員工應當恪守的`保密義務。

(一)風險管理委員會為財務管理保密管理的領導機構。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保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確定涉密人員名單(參與或配合監管機關進行財務管理可疑調查),審批有關涉密事項及有關的獎懲決定。

(二)財務保密工作管理由財務管理部負責。其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財務管理保密法規、政策;按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決定,佈置、督促、檢查本公司的財務管理保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追查失密、泄密事件;組織保密宣傳,開展保密教育。

(四)不在財務管理監測系統外上報財務管理相關數據;

第八條、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所涉及的範圍和內容,與財務管理工作有關的事項可分為三個等級:絕密、機密、祕密。

(一)絕密事項是指配合政府審計或公安機關進行的財務調查的案件、各級紀委可疑事項報告的報送“祕鑰”和報送“密碼”。

(二)機密事項是指根據公司相關制度進行劃分的高風險客户名單、財務參與股票上市和高科技技術專利的報告。

(三)祕密事項是指公司的客户身份信息、各種可疑交易報告、財務管理監測數據及有關文檔,公司重要業務的賬户和密碼。

(一)任何部門接到中國人民銀行或紀委或公安機關有關財務管理的協助調查通知時,必須報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和財務管理部,由財務管理部組織協查工作並採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提供獨立的辦公房間、電腦、軟件,確定配合人員,並確保所查的信息不外露。

(二)財務管理部重要文件、軟件、報告應設置“祕鑰”,應由財務管理部指定專人保管,祕鑰的“密碼”應定期更換。使用人不得泄露密碼,並保證祕鑰和密碼的使用安全。

(三)對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閲客户的身份資料、公司高科技業務、重大交易記錄、重要財務數據的,應該由查閲人填寫申請表,逐級審批,最終經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審批通過後方可調閲。

(四)財務管理部應安排專人管理網銀業務系統的交易數據,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資信調查。財務管理部應定期變更管理權限的設置,更換審核人密碼,確保網銀業務系統的保密性。

第十條、凡出現失、泄密事故,應及時報告財務管理部,由財務管理部在發現問題1小時內報風險管理委員會。財務管理部應當適時續報追查情況,結案後及時向風險管理委員會上報事故查處情況。

第十一條、發現泄密事件,有關責任人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盡力挽回損失。發生失密事故,有關責任人應積極配合保密工作管理部門調查、追查事故原因。

第十二條、發現財務管理監管網銀業務系統的祕鑰被盜後,應立即報告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並在同一時間立即報告財務管理部及分管人員,以便及時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第十三條、關於財務管理工作的獎罰,參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9

一、總則

(一)為認真貫徹國家保密法,切實做好項目部財務保密工作,保守財務祕密,維護項目部權益,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二)財務祕密是關係項目部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主要包括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相關財務數據。還包括財務專用章,涉及財務的有關證件以及有關合同資料、圖表資料等。

(三)項目部所有部門及人員都有遵守財務保密制度的義務。

(四)財務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五)屬於財務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包括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的財務資料),應當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未經財務主管批准,其他人員不得查閲、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財務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財務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財務祕密。

(七)財務人員發現財務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財務主管,並立即做出處理。

(八)責任與處罰。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財務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5條、第6條規定內容的;

3、已泄露財務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財務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財務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二、附則

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使財務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使財務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三、實施細則

(一)會計憑證、賬薄、報表、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意向、決策資料,財務安排、關係客户資料、財務會議記錄,項目部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證件、印章,會計數據、會計資料及其會計載體(包括計算機、財務核算程序、備份文字數據的磁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財務設備等各種資源管理,均適用於本制度,未涉及事項依有關規定或參照本制度執行。

(二)公司財務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本實施細則第1條所列各種資源享有不同職別相應的`知情權和管理權。

(三)各會計主管在其職責範圍內,按會計核算期準確及時地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並報送各種報表、編寫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將其整理裝訂成冊進行保管,主管會計必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在保管期間,財務負責人有權現場查閲和審查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負責人批准的情況下出借或複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四)各財務人員及其各部門人員不得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經營意向、決策資料,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證件及會計載體等出借、出租或複印、拷貝給任何人使用。

(五)對於財務專用計算機,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設置使用密碼。其他人員只能通過專人或財務負責人開機或同意後方可使用計算機,專人和財務負責人對該計算機的安全與操作承擔責任。

(六)財務人員操作計算機時在未經他人允許的情況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夾及子文件夾。文件夾必須存放在c盤以外各盤的根目錄下,統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稱的漢語拼音字頭命名,對於特殊文件,操作人員可以加密保護,但必須到財務負責人處備案。

(七)對於計算機程序、財務核算程序、各種申報表程序等,各責任人必須在其職權範圍內操作並要將其職責範圍內相應的操作密碼及時書面報送財務負責人備案。

(八)財務人員對於重要文字數據必須及時備份,備份文字數據的磁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各種會計載體由財務負責人會同主管領導指定專人統一負責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須經主管領導會同相關負責人一起進行簽字登記後方可借用並及時退回。

(九)對財務專用章和印信必須嚴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專人負責監印保管,確保印信安全。對於印章的使用,其專門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按程序進行使用和登記,對於特殊事項,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使用,並進行相應登記。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紙上加蓋財務專用章並攜帶外出。

(十)對於財務保險櫃、文件保密櫃等財務專用設備,其使用人必須牢記使用密碼,專人專用,但使用人必須將其操作密碼和一把備份鑰匙交財務負責人封存保管,主管領導只有在非常特殊情況下,並至少要會同兩位領導或使用人在場方可開封取出鑰匙開啟保險櫃或保密櫃。

(十一)嚴格遵守檔案保密制度。對機密、絕密和一般文件要分開組卷、保管和編目,以避免密級混淆。具有密級的檔案材料,包括各類財務數據一般只能查閲,但應經財務負責人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抄錄、拍照、描繪。財務資料不外借,確因需要借用的,必須正確填寫“業務聯繫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嚴格借閲手續,在規定時間內返還,不得轉借他人。

(十二)財務人員要加強財務室的安全防護,保管好財務室的鑰匙,隨時鎖好門窗和檔案櫃。

(十三)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10

一、保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凡帶密級且尚未解密或內部使用不宜公開的檔案不得在互聯網上登載、傳遞、運行。

三、對在網上運行的具有保密要求的歸檔電子文件提供利用時,應設置使用權限認證系統或履行使用審批手續。

四、電子文件中的涉密信息在進行物理歸檔時應單獨保存。涉密信息範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在借閲檔案時,應遵守保密規定,系統內各單位原則上只能借閲本單位的檔案,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調閲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人員到庫房調取,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六、借閲和複印帶密級且尚未解密的檔案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私自摘抄、複印。

七、在檔案銷燬時,應由二人以上負責監銷,防止檔案遺失和泄密,有關人員應在銷燬清冊上簽字,以示負責。

八、不得攜帶尚未解密的'密級檔案及其複製件外出。

九、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斷增強保密觀念,牢固樹立保密意識,忠於職守,遵紀守法,確保檔案和檔案機密的安全。工作中應做到:

(一)全面掌握庫藏檔案的密級情況,並準確標明,對帶密級的檔案按規定進行提供利用。

(二)不得利用職權擅自提供檔案或不經批准擴大利用檔案範圍。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翻印、抄錄、複製密級檔。

(三)不準將檔案存放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和攜帶到公共場所及個人家中。

(四)不準在公共場所和探親訪友中談論機密,不在私自通信、電話中涉及檔案機密問題。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做到知而不言,不知不問。

(五)檔案人員要定期對庫藏檔案的保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解決。

最新企業保密守則 篇11

1、會計憑證、賬薄、報表、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意向、決策資料,財務安排、關係客户資料、財務會議記錄,公司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證件、印章,會計數據、會計資料及其會計載體(包括計算機、税控裝置及程序、電算化程序、備份文字數據的軟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財務設備等各種資源管理,均適用保密制度,未涉及事項依有關規定或參照本制度執行。

2、公司財務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本制度第一條所列各種資源享有不同職別相應的知情權和管理權。

3、主管會計在其職責範圍內,按會計核算期準確及時地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並報送各種報表、編寫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將其整理裝訂成冊進行臨時性保管,在臨時保管期間,財務負責人有權現場查閲和審查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負責人批准的情況下出借或複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4、各財務人員及其負責人不得在未經公司總經理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經營意向、決策資料,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證件及會計載體等出借、出租或複印、拷貝給任何人使用。

5、對於財務專用計算機,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門人員設置使用密碼。其他人員只能通過專人或財務負責人開機或同意後方可使用計算機,專人和財務負責人對該計算機的安全與操作承擔責任。

6、財務人員對於重要的文字數據必須及時備份,備份文字數據的`軟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各種會計載體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統一負責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借用並及時退回。

9、對於印章的使用,其專門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按程序進行使用和登記,對於特殊事項,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使用,並進行相應登記。

10、對於財務保險櫃、文件保密櫃等財務專用設備,其使用人必須牢記使用密碼,專人專用,但使用人必須將其操作密碼和一把備份鑰匙交財務負責人封存保管。

11、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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