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系統臨時人員聘用合同書
甲方:房縣大木廠鎮中心衞生院
乙方: 身份證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並參與甲方組織的專業考試考核合格後,由甲方錄用為臨時工,並簽訂臨時聘用合同,內容如下:
一、聘用期限
乙方被錄用,在甲方試用期為三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 日止。試用期滿,不能勝任工作,予以辭聘;合格者繼續聘用。乙方進入甲方單位工作之日起,聘用合同期限壹年。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續簽臨時聘用合同。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 崗位承擔工作,並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的工作崗位調整。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四天(休假日期以醫 1
院內部規定為準,春節及婚喪假除外),不允許兩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為 ,試用期結束後月工資 ,執業證書取得後參予科室績效考核,發放績效工資,一年後仍未取得執業證書的,甲方予以辭聘。待獲取執業證書後甲方優先聘用。法定假日值班另算,其他節假日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
5、臨時聘用期間,甲方應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的待遇部分,每月隨工資發給乙方。由甲方出具證明,乙方自己負責辦理。
6、乙方工作表現良好,在勞動人事部門辦理人事代理時,優先考慮,擇優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院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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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於個人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法規和規章文件及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單位後必須在甲方工作滿五年。否則,乙方一次性補償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進修期間所有費用。
3、在聘用期間,上級有人事政策變動,無條件執行上級政策。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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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調解與仲裁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月4 年 日
衞生系統臨時人員聘用合同書 [篇2]
用人部門(甲方):滑縣棗村鄉衞生院
受聘人員(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聘用工作人員,經衞生院院務會研究決定,甲方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作人員,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工作時間,期限為一年。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 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工作調整。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乙方基礎工資同新聘正式職工標準,試用期為一年,其他節假日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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