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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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保安的工作職責有哪些?幼兒園門衞崗位職責是什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歡迎大家參考。

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通用6篇)

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篇1

一、管理細則

1、保持整潔、注意儀表,上崗前要扣好風紀扣,打緊領帶;

2、使用禮貌用語,執勤遇到客人時必須做到讓道、微笑、問好;

3、服從領導指揮、分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 不擅自替換班;在崗時嚴禁聊天、脱崗、空崗、竄崗;

4、穩重端莊,盡職盡責;有自我管理意識,處理問題要耐心;

5、當幼兒園幼兒、教職員工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要機智靈活,妥善地採取措施,全力保護幼兒、教職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6、對園部指令絕對服從;熟悉本崗位任務與要求,熟練掌握保安人員各項業務技能,及各種工作程序;

7、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地形和各類設施的分佈和使用方法;

8、果斷處置當班發生的問題,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禮貌地進行盤查監控;

二、工作職責

1、熟悉園內的所有情況,關注幼兒園外周邊情況,掌握與園領導的聯繫方式,以便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和當班紀律,對教職工要同等對待,除幼兒園規定人員可以在上班時間開門外,其他教職工如要求開門,必須要有主管領導的籤條才能開門,否則禁止開門。做到儀表整潔,文明執勤,不做與值班無關之事,並認真做好記錄,並協助門衞搞好環境衞生;

3、認真做好來訪登記工作,熱情禮貌接待外來人員,並要求來訪者出示有效證件《填寫來人訪客登記表》;

4、園內裝修及施工人員要憑幼兒臨時出入證出入,防止各類修補、買賣、推銷、收破舊等閒雜人員進入園內,嚴格制止有關人員在園門口向家長推銷產品、及發放傳單、制止園門口擺設攤點、禁止園門口存放機動車輛,以免妨礙家長接送幼兒;

5、外來車輛不得隨便駛入,確需進入的車輛必須登記本車號及出入原因,駛出時要查驗車內裝載的物品,查明後放行;

6、按園部規定下午18點至晚20點期間,對全園各部位至少巡邏3次以上。如聽到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報警,即時通知當班管理人員,封鎖通道,切記保安人員對犯罪嫌疑人只有勸其留置等待有關部門處理的權利,無搜捕權利,因此扣捕的犯罪嫌疑人應速交公安部門處理;

7、詳細記錄各有關部門的電話,以便在需要時尋求協助;

8、若發現有撬門、入室的現象,應採取下列措施以協助破案;

①立即報案,現場留人;

②切勿讓任何人移動、觸摸、破壞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便於取證;

③切勿開動電扇或其他電器,以免破壞現場;

④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並禮貌的勸阻閒人進入現場,以便公安人員取證、調查;⑤向公安人員提供詳情,例如:"案發經過、人員相貌、特徵、有關車型、車號及犯罪嫌疑人逃走路線等。"

9、認真完成園領導佈置的其它突擊性工作。

10、上下班時間及鎖門時間上下班時間:

當班保安:

上午7:00上班 20:00下班。

配班保安:

上午 7:00上班 至 9:00下班下午17:00上班 至19:00下班。

鎖門時間:

上午 9:00鎖門 中午11:10

開門中午12:30鎖門 下午 2:10開門下午 3:30鎖門 下午 5:30開門(當班保安下班時如有幼兒未接走,保安必須等到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節假日上下班時間:

上午 8:00上班 中午12:00下班下午14:30上班 下午18:00下班。

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篇2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各類不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學校保安員工作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

1、保安員必須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堅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加強校園綜合治理方面的政策。

2、努力掌握治安保衞專業知識和技能,不斷提升職業素養、保安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文明執勤

1、保安員在學校保衞處的指揮下,行使安全保衞工作職責。

2、工作期間必須穿着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着裝整潔、不得穿戴便服、混裝。

3、依法執勤、按章辦事,不得在工作期間飲酒、會客、睡覺或做有礙執勤工作的事情。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4、保持值班室或保衞室及周圍環境衞生清潔,管理和使用好統一配發的警用器械並確保不發生遺失,做到文明執勤嚴格管理。

三、堅守崗位

1、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做到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3、做好學校上下學期間校門口執勤、護送學生,嚴密監控校門口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校門口交通,確保校門口暢通無阻。

4、負責學校節假日執勤值班工作,登記收好各種報刊、雜誌、郵件並及時發放到教師手中。

5、管理好校園視頻監控系統,每天按時關閉教學樓走廊路燈,檢查各教室用電用水情況,節約用電用水。熟記消防、公安、水電、氣象等部門聯繫方式。

四、嚴把校門

1、按時開、閉大門,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對進入學校人員要認真檢查有關證件,嚴防來歷不明人員進入校內。

2、防止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3、嚴格校門口及校門外側的秩序管理,禁止停放車輛。禁止一切小商小販、推銷人員及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和在校門口叫賣、從事經商活動,及時驅散校門口的社會閒雜人員。

4、發現有尋釁滋事蹟象的'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機關並進行有效處置。

五、嚴格出入嚴格門禁出入制度,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內:

1、對外來辦事人員要執行先通報後登記的工作制度,經請示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放行;

2、學生家長向學生送財物時,由保安負責接收送交班主任轉交學生本人;

3、本校工作人員外出,必須有各處室負責人批條才可放行;

4、走讀學生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有班主任簽發的批條才可放行;

5、住宿學生中途離校,經班主任批准並核准其家長身份方可接送放行。嚴禁發生誤領走學生事件,否則,當班人負全部責任。

6、學校公物出門須有總務處批條,否則不得出校門。

7、對進出校門的車輛須嚴格履行檢查、登記制度,嚴禁出租車進入校園。

六、巡邏檢查

1、在校園內和校門口附近開展治安巡邏、安全檢查和進校巡查,尤其是要重視學校重點部位(校門口、學生食宿樓、教學樓樓梯、計算機教室、多功能教室、儀器室、財務室等)的安全巡查。發現可疑情況、安全隱患等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報告,必要時應及時報警。

2、負責記錄工作日誌,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

七、應急處置

1、對執勤中發生的緊急情況和異常事件(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擴大蔓延,並及時報警和報告學校領導。

2、如發現偷盜、搶劫、行兇等要立即報警並設法制止和實施抓捕,同時做好保護現場工作。

八、協同合作

1、要協助學校相關部門做好校內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做到反應迅速配合有力。

2、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篇3

一、認真學習。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堅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加強校園綜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努力掌握治安保衞專業知識和技能,不斷提升職業素養、保安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文明執勤。在工作期間內必須統一穿着保安制服,佩帶保安標誌和保安警具持證上崗。做到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着裝規範、儀表整潔、舉止端正、語言文明、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工作認真負責,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三、堅守崗位。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敢於和不法分子作鬥爭,做到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在學生上、下學時段,要在校門口站立執勤,嚴密監控校門口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校門口交通,確保校門口暢通無阻。

四、嚴把校門。按時開、閉校門,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防止來歷不明人員進入校內,防止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嚴禁小商小販、推銷人員和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及時驅散校門口的社會閒雜人員,發現有尋釁滋事蹟象的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機關進行有效處置。個別學生因特殊情況離校,保安必須問清情況,履行完整請假手續,方可由家長領走。

五、巡邏檢查。在校園內和校門附近開展治安巡邏、安全檢查和靜校巡查,尤其是學校的重點部位(校門口、學生宿舍樓、電腦房、財務室、配電房等)。發現可疑情況、安全隱患等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報告,必要時應及時報警。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

六、應急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警和報告學校領導。如發現偷盜、搶劫、行兇等立即報警並設法制止和實施抓捕,同時做好保護現場工作。

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篇4

為確保校園安全有秩開展教育教學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如下保安員值班時間和工作職責。

1、值班時間:上學期間:早晨:6點30分至8 點10分;中午:11點20分至14點40分;下午:16點30分至18點10分;春節期間:臘月三十至正月九年級24小時;節假期間:中午11 點40分至下午18點10分。

2、保安員必須攜帶警具、着裝整潔、儀容端莊、舉止文明、禮貌待人。保安服務保證每天按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嚴禁混裝、便裝上崗,嚴禁脱崗、睡崗、漏崗。

3、負責建設街和東風路校大門的管理,所有來人來車應經校保衞科確認後,方可入內(如發現私自放行者嚴肅處理)。

4、學習掌握安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報警設施和滅火器具、及時報警、積極參與處置火警事件。

5、掌握安防知識,正確使用安防設備,對犯罪案件及時處置及時報警。

6、及時有效應對區域內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參與處置並報學校負責人。

7、保持校大門內外公共場區域內整齊、清潔衞生、秩序井然。

8、每週對校園進行一次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防範設施有需維修、整改的,乙方以書面報告形式(一式兩份)報甲方,甲方未落實維修、整改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9、必須服從學校管理,確保保安工作落實到位。

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篇5

1、服從保安班長的指揮,認真做好校區內的安全防範、消防、正常的工作秩序維護等本職工作;

2、保安員上班應提前15分鐘到達值班室,換好制服進行交接班工作;

3、保安員上崗前應列隊接受班長對儀容儀表的檢查,保安員服裝應乾淨整潔,形象端莊;

4、保安員上崗時不得佩戴各類飾物,不得接聽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保安員應愛護安保用具及校區內所有的設施設備,如發現有損壞行為的,應立即制止;

6、保安交接班由保安班長負責,交接清楚後簽字確認;

7、交接完畢由保安班長負責向上崗保安員佈置工作;

8、保安員換崗在崗位上進行,由上、下崗保安互致敬禮後換崗;

9、保安員下崗後不得穿制服;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幼兒園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篇6

一、堅守崗位,按時出勤,認真負責,不得擅離職守,要求着裝整齊。

二、本校師生員工、家屬、臨時工等出入校園,應配帶校徽和出入證。

三、外單位來校聯繫工作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登記後方可允許入內。

四、保安人員有職責詢問身份不明的人員,並視情由允許或拒絕入內。

五、凡建築材料、傢俱、大包行李,貴重物品外攜(運)時,須持有關處室的證明(籤條),經登記後方可放行。對違反規定或來路不明的物品,有權予以扣留,由校綜治辦或總務處處理。

六、外單位來校車輛,須經保安員同意並記錄後方可進入校內,但不準在校內過夜。

七、凡進入校園的自行車要求一律推行,不準騎、蹓行。

八、加強校內安全巡邏,對校園內發生的損壞公物、打架、鬥毆事件有責任制止,並交由校綜治辦或政教處處理。

九、對不遵守校門衞管理制度,妨礙工作人員正常工作者,保安員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扭送公安部門處理。

十、注意工作方式,講究工作方法,儘量避免事態、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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