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來源:文萃谷 1.2W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區安全監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由鄉鎮安監站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鄉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結合日常監管,適時組織相關人員,對本轄區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並視情況集中組織排查治理,每季度集中排查治理不少於一次,並將排查治理情況歸檔登記。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鄉鎮安監站或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安監站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四)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控主體責任,實行崗位班前、班中、班後安全檢查制度,嚴格執行班組日查、車間周查、作業區域旬查和企業月查制度,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將隱患排查治理結果彙總上報鄉鎮安監站登記備案。

(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建檔,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督促隱患所在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進行監控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六)對重大(重點)隱患採取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掛牌督辦的方式進行重點跟蹤、重點督辦,或上報區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七)對掛牌督辦並採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整頓的重大事故隱患,鄉鎮安監站收到生產經營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後,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銷號,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重新登記,重新明確責任單位、責任監管單位、整改期限和責任人,並採取相應處罰措施。

(八)鄉鎮安監站每月對轄區安全生產隱患銷號情況進行彙總並進行歸檔登記。

鄉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2]

一、目的和內容

為進一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三、定義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四、職責

1、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性隱患自查帶頭工作,並簽發全公司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2、車間主任負責各自車間隱患自查工作;並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班組長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3、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公司隱患排查工作: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4、公司安全辦公室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5、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6、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於1次;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週不少於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並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辦公室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範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2、重點部位“十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二是工藝技術管理、儀表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三是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特種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四是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五是設備檢修作業、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六是企業防雷、防汛、防構建築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七是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範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八是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必查;

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安全辦公室;企業每月25日前要向鄉鎮(街道)報送隱患自查自改情況表,企業當月排查和整改的較大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六、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1、重大事故隱患申報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當地縣監局申報,由縣安監局公示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由省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事故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

2、重大事故隱患專家評估

凡在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必須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等級,論證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並制定事故隱患整改的技術措施和應急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檔

企業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七、事故隱患治理專項資金

公司每年拿出專項資金用於解決影響大的隱患。建立隱患排查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用於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費用的同時,一併提取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資金,保證專款專用。對新發現的隱患,要隨時增加整改資金,保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同時,通過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消滅傳統工藝和落後的生產設備,最後實現本質安全的工作目標。

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對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管理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鄉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3]

一、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報告。

3.3安技部門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彙總和發放等。

3.4公司安委會下屬各專業安全組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

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3.5財務部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技術部門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四、事故隱患

4.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2.1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2.2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五、工作程序

5.1組織機構

5.1.1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

作。

5.2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5.2.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2隱患的報告

報告一般採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採用口頭報告。

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採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

5.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5.3.1各部門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按照各部門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並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繫解決的自己聯繫解決。

5.3.2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4檔案建立

相關部門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5.5獎懲

5.5.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5.5.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採用現金兑現,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5.5.3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5.5.4對發掘事故隱患不力,而又發生事故的部門將按照公司《工傷事故管理規定》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5.5.5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對責任人將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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