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

來源:文萃谷 2.59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崗位職責,崗位職責具有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更好地發現和使用人才的作用。崗位職責到底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

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1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制定落實項目安全防範措施。

2、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發放安全教育卡片,安全帽和其他勞保用品。

3、每項工程必須按公司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措施的培訓等。

4、認真做好安全台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5、對工程重點部位要制定書面安全措施。

6、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採取有效補救措施,並及時彙報,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7、做好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等工作,爭創安全文明達標工地。

8、嚴格履行職責,杜絕事故發生。

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2

1、貫徹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法律法規

2、做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新員工的三級教育。老員工的.定期教育、專項教育。

3、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活動。週期性的 ,季節性的,專項性的。

4、現場巡查,對三違現象進行勸阻、制止,或罰款。

5、定期開展應急事故演練。

6、編制好安全操作規程,監督員工的行為操作。

7、對員工的消防器材設施進行理論知識培訓,並進行使用演練。

8、積極開展安全文化活動,如安全宣誓,寫安全決心書,安全標語簽名,安全知識競賽。

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3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1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第2條 企業必須建立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行政首長為核心的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3條 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第4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勞動者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 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5條 廠長(經理)

1、廠長(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並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3、建立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專門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彙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5、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6、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企業的職業安全衞生狀況和勞動者的作業條件。

7、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8、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術指標等條款,並認真考核落實。

9、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10、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11、檢查並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12、廠長(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履行廠長(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13、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及工業衞生工作情況。

第6條 總工程師(或技術總負責人)

1、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廠長(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上的疑難或重大問題,推廣和採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

4、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幹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的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

7、副總工程師(或專業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第7條 車間主任

1、車間主任是車間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車間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

2、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4、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5、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保證職工持證上崗。

6、組織車間級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並及時向厂部書面報告。

7、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和處置,並負責保護事故現場。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8、建立、健全車間安全、防火組織,領導車間和班組安全員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長)在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8條 工段長

1、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要求。

2、組織工段、班組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

3、組織對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維護,保證齊全完好。

4、組織或參加本工段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5、組織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

第9條 班組長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要求。

2、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

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並認真做好記錄。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督檢查本轄區內的各種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並做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第10條 車間安全員

1、車間安全員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在業務上受廠安全技術部門領導。

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並督促實施。

4、制定車間安全活動計劃,並組織實施。

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6、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請領導處理。

8、參與有關安全作業票證的審核,並檢查落實情況。

9、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10、負責車間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

11、車間其他管理人員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1條 班組安全員

1、協助班組長開展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2、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3、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2條 工人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及工、器具是否齊全完好。

3、遵守紀律,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操作法。記錄清晰、真實、整潔,並保持作業場所清潔。

4、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防護、消防器材。

7、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三節 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13條 科研(包括新產品開發)部門

1、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必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採用(引進)新技術,必須首先審核技術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術、工業衞生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疑難問題。

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制定安全技術規程。

4、提供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安全防護方法及應急處理措施。

第14條 設計部門

1、執行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衞生設施“三同時”(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和有關部委局頒發的標準和規範設計,使建設的項目不留事故隱患。

2、編制《職業安全衞生專篇》,嚴格按《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衞生監察規定》、《生產設備安全衞生設計總則》、《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化工企業安全衞生設計規定》等規定、標準進行設計,對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衞生設施的設計負技術責任。

3、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設備進行安全可靠性審核。

4、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15條 生產計劃、調度部門

1、在制定長遠發展規劃、編制年度技術措施計劃和進行技術改造時,應有安全技術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減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違反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向領導報告。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

4、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故發生或事態擴大。

5、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要及時給予表揚或批評。

6、貫徹工藝紀律等各項管理規定,實現安全、穩定、優質、高效生產。

7、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16條 技術部門

1、編制和修訂的工藝技術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對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和工藝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2、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基層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

3、組織技措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的勞動保護設施“三同時” 審查。

4、組織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技術培訓考核。

5、負責組織工藝技術安全檢查,及時改進安全生產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6、積極採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裝備。

第17條 安全技術部門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在廠長(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

2、負責對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3、組織制定、修訂本企業職業安全衞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範措施和整改計劃,並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項目的勞動保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保證符合職業安全衞生要求。

6、對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附件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7、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並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負責各類事故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基層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制定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飲料的發放標準,並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0、綜合分析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1、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12、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做好各種安全台帳、票證管理。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指導基層安全工作。

第18條 防火(保衞)部門

1、負責企業內的劇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衞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

2、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專業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3、負責編制或修訂企業防火管理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明火採暖、動火等工作的審批及管理工作;參加建築設計防火審核及驗收。

5、負責消防器材的計劃、配置、維護及台帳管理。

6、組織對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第19條 機動部門

1、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及工業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管理。

2、負責組織對工業建築物、構築物、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壓力管道、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及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

3、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製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並確保實施。

4、在計劃和佈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佈置安全工作。

5、在簽訂設備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資質認定,並訂立施工安全協議。

6、負責組織本專業安全檢查,按時完成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計劃。

7、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工作,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20條 質量檢驗部門

1、組織制定(修訂)並監督執行分析(化驗)系統的安全技術及操作規程。

2、負責各種化工原料、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據,把好質量關。

3、負責安全分析,並對分析結果負責。

4、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

第21條 基建部門

1、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設計,使其符合消防和職業安全衞生要求。

2、在簽訂基建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資質認定,並訂立施工安全協議。

3、組織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4、組織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監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按建設項目勞動保護設施“三同時”規定,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

6、組織或參加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和分析。

第22條 供銷、運輸部門

1、對採購的原料、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器材必須有驗收制度,並對其質量負責。

2、對生產、試驗、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和危險物品、氣瓶及貯運設施的管理。

4、銷售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嚴格檢查來廠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户的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採購、準運、駕駛、押運證等有關證件,合格後方可發貨。

5、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配合交通部門做好廠管車輛檢審工作。

6、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做好車輛、船舶的維護保養工作。

7、參加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8、按規定或標準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

第23條 財務部門

1、要保證足夠的安全管理、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並列入年度財務計劃。

2、凡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技術措施項目未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核同意,不得撥款。

3、要監督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及職業病防治費用的合理使用,沒有安全部門簽字同意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24條 勞資、教育部門

1、貫徹執行《勞動法》;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2、組織對職工和有關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

3、執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種工時制度規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並根據職業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職工調配工作。

4、各種職業培訓必須有安全的內容,並列入技術考核之中。

5、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鑑定。

6、把安全工作業績做為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7、在辦理臨時用工協議書時應有安全方面的條款,並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執行。

8、根據生產實際設置特種作業人員編制,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複審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25條 行政管理部門

1、負責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供應發放工作,搞好食品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

2、負責本部門設備、設施及機具的安全管理,並保持完好。

3、負責集體宿舍、倉庫的安全衞生和防火工作,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第26條 醫療、工業衞生部門

1、搞好職業病防治和健康監護、職工體檢及建檔工作。

2、做好工業衞生宣傳和檢查監督工作。

3、參加工傷鑑定,提出鑑定依據。

4、參加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4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做好安全生產和管理監督工作。

二、負責對新職工的企業級安全教育和職工日常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三、組織制訂或修訂本企業安全衞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四、組織編制、彙總本企業的安全技術措施規劃和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組織編制本企業的'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五、組織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協調、監督有關職能部門的專業檢查及隱患的整改工作。

化工廠安全員崗位職責5

一、服從公司經理、廠長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對其負責。

二、對工廠的安全生產運行工作負有督導職責。

三、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度和平時作業的檢修計劃及組織實施、檢查、協調、考核工作。

四、配合組織審定技術管理標準,編制生產工藝流程改造方案,並負責組織工廠的成本節約、降本增效的具體實施工作。

五、組織做好生產原始記錄、台賬、統計報表管理工作,確保生產報表及數據的`正確性。

六、負責組織生產管理人員及各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革新工作和培訓工作,並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七、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整改,對各崗位工作及勞動紀律檢查,配合公司的安全檢查及協調整改工作。

八、對工廠的物料考核工作進行督導並負責上報物料的審核工作。

九、 配合廠長做好各專業日常工作的檢查及協調。

十、 按時完成公司領導及廠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十二、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十三、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十四、組織編制、審查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組織工廠各專業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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