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區評選表彰決定

來源:文萃谷 2.77W

北委發201212號

文明社區評選表彰決定

中共廣寧縣北市鎮委員會 北市鎮人民政府

各村、社區黨支部,各基層站所:

2012年,全鎮上下在鎮委、鎮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創先爭優活動的開展為動力,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積極推進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為提高羣眾素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為了鼓勵先進,進一步推動全鎮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深入開展,經研究,鎮委、鎮政府決定授予派出所等4個單位“文明單位”稱號,授予北市村等5個村“文明村”稱號(具體名單附後)。

鎮委、鎮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單位繼續真抓實幹,開拓創新,再接再厲,在今後的工作中更好地發揮帶頭作用,取得更大的成績。全鎮各村、各單位要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緊緊圍繞文明城鎮建設,繼續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搶抓機遇,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促進北市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和諧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文明單位(4個)

北市派出所、北市衞生院、北市財政所、北市林業站

(二)文明村(5個)

北市村、高橋村、石樓村、扶溪村、同文村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主題詞:精神文明 表彰 決定 中共廣寧縣北市鎮委員會 2012年8月17日印發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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