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幕詞的寫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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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閉幕詞的概念和種類

閉幕詞的寫法及要求

閉幕詞是一些大型會議結束時由有關領導人或德高望重者向會議所作的講話。具有總結性、評估性和號召性。

閉幕詞與開幕詞一樣,具有簡明性和口語化兩個共同特點,其種類與開幕詞相同。

(二)閉幕詞的寫作方法

標題、稱呼和正文三部分組成,標題與稱呼的寫法與開幕詞基本相同。在標題和稱謂之後,另起一段首先説明會議已經完成預定任務,現在就要閉幕了;然後概述會議的進行情況,恰當地評價會議的收穫、意義及影響。核心部分要寫明:會議通過的主要事項和基本精神;會議的重要性和深遠意義;向與會人員提出貫徹會議精神的基本要求,等等。一般説來,這幾方面內容都不能少,而且順序是基本不變的。寫作時要掌握會議情況,有針對性地對會議內容予以闡述和肯定;同時可以對會議未能展開都已認識到的重要問題作出適當強調或補充;行文要熱情洋溢,文章要簡潔有力,起到激發鬥志,增強信念的作用。結尾部分一般先以堅定語氣發出號召,提出希望,表示祝願等;最後鄭重宣佈會議閉幕。

閉幕詞出現在會議終了,因此,要寫得與開幕詞前後呼應、首尾銜接,顯示大會開得很圓滿、很成功。

(三)閉幕詞的.格式

1、標題。閉幕詞的標題書寫和開幕詞相似。注意同一會議的閉幕詞的標題書寫要與開幕詞標題一致。

2、稱謂。和開幕詞的稱謂寫法類似,根據會議性質和與會者的身份來確定。

3、正文。正文一般包括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

4、結束語。一般以鄭重宣佈會議勝利閉幕為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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