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精選16篇)

來源:文萃谷 2.3W

總結是事後對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進行回顧和分析,從而做出帶有規律性的結論,它可以幫助我們有尋找學習和工作中的規律,為此要我們寫一份總結。總結一般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精選16篇)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各項職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奮力推進甘洛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更上新台階,現就我縣20xx年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對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

根據四川省司法廳和涼山州司法局《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的意見》的要求,我局組織力量,採取多種形式,對已建立起來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及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一是建成了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社區矯正中心,上述兩個中心均設在司法局辦公樓內;中心內設有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公證辦理5個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資源,高效建設鄉級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資源和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人力資源,建成8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全縣28個鄉鎮暫未實現全覆蓋。

為進一步規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運行,我局先後制定了《甘洛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服務流程》等制度和規定,並嚴格執行;確保了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規範化開展。自20xx年甘洛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開始運行以來,共接待羣眾,解答法律服務諮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辦理公證122件,取得較為明顯的社會效果。

同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今後工作如何開展的意見及建議,為今後進一步做好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有針對性作好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

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州、縣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具體實施要求的相關文件精神,為保障農民工工資的及時足額支付,我局及時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宣傳落實;工作人員深入各鄉鎮,就《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與各鄉鎮的分管領導共同學習、溝通,交流;並走訪了部分施工工地,向施工工地現場的農民工瞭解他們與業主簽訂勞動合同及工資支付情況,現場宣講《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散發相關宣傳傳單60餘份。一是到海棠鎮,瞭解海棠鎮在使用佛山幫扶的497萬元資金建設臘肉加工廠進展情況,並對施工工地上工人工資的支付情況進行了解。二是到甘洛縣團結鄉瑪麻村瞭解雙團路瑪麻橋“危橋改造工程”中工人工資情況。三是到甘洛縣瓦古錄村對甘洛縣田壩—團結農旅融合發展示範園區建設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解。

三、日常工作開展情況

1、完成了律師事務所的年檢與考核工作

2、為當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結案十件,還有一件正在進行中。

3、根據涼司辦【20xx】15號,涼山州司法局關於開展全州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應的考核工作。

4、根據四川省司法廳辦公室關於轉發司法部辦公廳《關於在律師隊伍中開展違規兼職等行為專項清理活動的通知》以及《涼山州司法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律師隊伍違規兼職等行為專項清理活動的通知》精神,開展專項清理工作。

5、為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公司律師作用,將《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涼委辦發【20xx】29號)轉發給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求他們按照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6、為滿足廣大羣眾日益增長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需求,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整合甘洛縣律師資源,由社會律師、公職律師輪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公共法律服務方面:

1、城鄉法律服務機構設置比例失調,鄉鎮法律服務人才嚴重缺乏。

2、鄉鎮法律服務工作站未實現全覆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未建立。

3、部分基層幹部對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意義、目的認識不足,支持力度不夠;對轄區公共法律服務平台運行,思想站位不高,關心關注不夠。

4、鎮鄉公共法律服務平台運行質量與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計劃

一是建立健全全縣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由於,目前我縣正在進行機構改革,把28個鄉鎮,減為13個鄉鎮。我縣司法局,也將根據我縣的機構改革具體情況,進一步重組我縣各鄉鎮的甘洛縣公共法律服務站,並配套相關人員和設施。村級公共法律服務點的建設,還需要等到村級機構改革後,才能具體落實。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使人民羣眾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範圍,將低收入羣體、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單親困難母親等特殊羣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重點對象。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羣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羣體。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熱線平台、網絡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服務條件;

四是強化法律人才聚集,築牢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基礎。要做好做實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首先要有一大批願意從事公共法律服務的專業人才加盟,解決好有人辦事的問題。我們認為,在當下解決基層法律人才短缺的情況下,一要大力擴充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數量。在鄉鎮改革完成後,應在改革後的鄉鎮普遍建立法律服務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辦事公道正派,有志從事基層法律服務的人士收編歸隊。二要充分發揮現有法律專業羣體優勢,廣泛動員公安、法院、檢察、司法行政幹警,行政執法人員組建“公共法律服務志願大隊”,不定期開展義務公共法律服務。

五是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服務網絡。充分發揮司法所統籌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宣傳、基層法律服務、法律諮詢等功能,發揮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顧問制度,加快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

六是強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層幹部法治意識和水平。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數農民羣眾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已基本懂得國家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這就對基層幹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加強學習,提高法治意識的水平。

總之,做好做實公共法律服務是利國惠民的重要舉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門堅持從大局出發,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從大局出發,抓好統籌協調,全系統上下齊心踐行為民服務宗旨,法律服務執業人員不忘初心使命盡職盡責,就能有力促進全縣法律服務事業良性健康發展,推進法治甘洛建設進程,不斷提升社會各界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滿意度。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2

第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召開專門的工作會議,部署相關工作要求。

為此,在20xx年年初,社區就召開專門的法律服務工作動員部署會,對今年一年的工作任務、工作重點進行了部署。社區黨委書記毛雪峯同志在會議上強調,大家一定要克服思想上的麻痺大意情緒,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把今年的工作做好。與前幾年相比,今年光南社區將法律服務工作上升到將政治的高度來看待,要求所有社區居幹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責任感來對待這項工作。毛書記在會議上表示,雖然今年沒有奧運會和六十年大慶等重大活動,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更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防止在工作中出現麻痺情緒,防止工作態度簡單粗暴。同時,隨着我國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外部國際大環境等因素的影響,一些矛盾糾紛有抬頭的趨勢,如果處理不慎,極易引起破壞社會安定團結的重大事件。因此,社區要求居幹們要妥善地對待和處理涉及到居民具體利益的矛盾糾紛,及時做好居民的穩控工作,防止矛盾發生激化。

在年初,社區還專門召開了物業糾紛協調會議,邀請社區內三家主要物業公司(華燕物業、方建達物業和金島花園物業)的代表參加。會上,社區黨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充分肯定了長期以來物業公司對社區工作的支持和貢獻,並請大家進一步做好今後的工作。社區主任表示,今後希望物業公司進一步配合社區做好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共同維護社區的和諧穩定。社區黨委毛書記則表示,目前涉及到物業的潛在矛盾糾紛隱患主要有兩個:一是光熙門北里8號樓居民反映燃氣集團諮詢公司和燃氣集團第二分公司的員工經常在小區內駕車快速行駛的問題,部分居民認為此問題影響到居民出行的安全;另一個是柳芳北街九號院居民在光熙家園穿行的問題。應該説,這兩個問題都是歷史遺留問題,短期內無法徹底解決,但社區一定要做好與社會單位的協調工作以及對居民的説服和解釋工作,物業公司也要盡到相應的責任,做好小區內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專門的支部機構,負責社區矛盾排查調處、法律宣傳教育以及兩類人員幫教等具體工作。

目前光南社區共有矛盾調解工作小組、物業糾紛工作調解小組、法律宣傳教育工作小組、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小組以及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組等機構。這些共組偶小組的成員以社區居幹為主,由社區領導擔任小組領導。矛盾調解工作小組則由社區積極分子和居幹共同組成,目前擁有四個調解小組,組員35人,並配有糾紛信息員48名。物業糾紛調解小組由社區幹部和三家主要物業公司的負責人組成,目前有成員九人。同時,20xx年社區還成立了和諧促進員分會和居民事務協調委員會。社區目前有和諧促進員110餘人,居民事務協調委員會委員15人。社區專門設立了律師接待日、物業接待日和人大代表接待日,由專人接待居民來訪。

20xx年,糾紛信息員共為社區提供糾紛隱患信息16條,經社區排查,發現價值信息10條。根據這些信息,社區及時介入調解矛盾糾紛,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社區和諧促進員幫助調解矛盾7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這些和諧促進員在居民中威信比較高,所以在調解工作中有一定的優勢。藉助這些優勢,幫助社區做好工作,這是今年以來社區探索的人民調解工作新方法。

矛盾排查調解要放手發動居民,走矛盾調解的“人民戰爭”路線,這是光南社區一直強調和堅持的。實踐證明,這一舉措是切實可行的。今後,我社區將繼續把這一工作方法堅持貫徹下去,以維護社區穩定。

第三,切實開展矛盾排查和調處工作,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好社區的和諧和穩定。

光南社區堅持每月至少系統排查一次轄區內矛盾,遇到重大節假日和政治活動期間則開展臨時性排查。

第四,開展法律宣傳和法律講座活動,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

今年以來,社區還開展法律講座四場,每季度一場。講座分別為《婦女權益保障法》講座、《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講座、《國防法》講座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講座。在法治學習講座中,我們也注意探索形式的多樣化。例如,在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活動中,社區請青少年朋友來扮演司機、行人、交警等角色,模擬馬路上的實際情景。通過這種形式生動的活動,青少年朋友對交通安全法規有了一個很好的瞭解,也實際體驗到了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活動後,社區還邀請交通隊的民警對活動進行了點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做好法律服務室的建設工作,進一步推動“律師進社區”工作的開展。

除律師進社區外,20xx年光南社區還開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區人大代表高宏剛同志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五上午在社區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號院的北京市鐵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剛反映了退休待遇的問題。高宏剛聽了大家反映的情況,並表示一定會向區裏、市裏反映。

第六,認真做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員管理工作,避免重點人出現脱管、失控。

以上為20xx年光熙門北里南社區法律服務工作總結。今年以來,在上級部門的領導和幫助下,經過我社區全體居乾的努力工作,社區確保了總體穩定,全年沒有出現重大矛盾事件。今後,社區將繼續結合文明城區創建工作,把法律服務工作做好,推動社區法律工作更上一個新的台階,向街道和社區居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3

一是實現了我區村(居)法律服務全覆蓋。在區司法局的領導下,圓滿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轄區內律師和經與市司法局協調,為我區派遣的18名律師已分別和村(居)委員會簽訂了法律顧問協議,頒發了法律顧問聘書,製做了法律顧問公示牌,並制定了相關制度。全區,五辦一鄉35個社區24個村,全部與律師簽訂了法律顧問協議。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階。申請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範疇的91件,審批的93件,提供法律諮詢334件。

三是全面推進司法公開工作,自覺接受羣眾監督。在公證、律師、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業務股室全部實行公開操作,各股室的業務範圍、工作制度、辦事流程、收費標準已掛網上牆。6月份,我局全體人員在火車站開展了“以陽光行政、服務百姓”為主題的執法公開宣傳活動。現場發放法律援助服務指南600餘份,公民用法手冊400餘份,三位一體調解明白頁500餘份以及與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節選。門户網站登記文章及圖片70篇,訪問量17335次。信訪網接受案件1件。

四是全面整頓法律服務市場,提升法律服務層次。對雪松律師事務所、各法律服務所、司法所的全體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全年開展了兩次法律服務市場專項整頓活動,查處了3起投訴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證工作。全年共辦理公證事項62件(民事62件,經濟0件),公證收費46750萬元,義務解答法律諮詢500餘人次,無出現假證錯證的現象,為我區市場經濟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4

20xx年xx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以切實維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為宗旨,以“規範有序、適度發展”為原則,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履行職責,着力規範基層法律服務市場。現將一年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總結如下:

一、優化組織架構。

5月初,根據《xx省基層法律服務所條例》、《xx省司法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意見》等的相關規定,為加強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行為的管理,我縣將基層法律服務推向市場化,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對xx縣城關法律服務所、插旗法律服務所、三封寺法律服務所暫緩年檢註冊。目前,通過嚴格程序、規範管理,全縣僅保留了華民、東山、北景港3個法律服務所31名法律服務工作者。各基層法律服務所一是制訂完善了辦理法律事務內部工作流程,切實做到了“三掛牌”(掛牌辦公、掛牌上崗、掛牌收費)、“四統一”(統一登記、統一委派、統一收案、統一收費),辦案程序、收費標準、工作紀律上牆、服務承諾一律面向社會公開。二是健全和規範了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對檔案進行管理,嚴格建檔、存檔、清檔,杜絕案卷內容不全、丟失等現象的發生。三是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會議提出的“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部署,將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納入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信息全部錄入xx省基層法律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二、規範執業行為。

一是嚴格執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用制度規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合法執業,強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自律行為。二是對基層法律進行執法狀況考評,避免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兩者職能混淆,以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名義從事有償法律服務和以司法所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的。我局組織專業人員,對3個法律服務所、31名執業人員的案卷進行二次檢查,禁止同時在兩個以上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也不得在律師事務所執業,並不得以律師名義進行宣傳、提供法律服務。三是根據市局安排,4月23日,我縣組織11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赴市參加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培訓班,參會的基層法律服務者紛紛表示學有所獲、受益匪淺。

三、加強引導與監督。

一是引導基層法律服務完善自我約束機制。通過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解決少數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服務質量、業務水平、收費標準、財務管理等環節存在的問題,堵塞管理漏洞,更好地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服務於當地黨委、政府,努力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合法利益。

二是實行投訴倒查制度。對羣眾投訴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做到違法必究。同時認真落實市局關於投訴查處方面的相關要求,一年來共接待羣眾來訪20餘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記錄有答覆,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保護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三是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與“法潤三xx”公共法律服務志願活動。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深入村、社區、學校、機關、企業、單位進行法律宣傳,在宣傳活動中為羣眾答疑解惑,開展法律援助進村,進社區等法律服務公益活動,樹立了基層法律工作者職業好形象,獲得了良好的社會評價。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5

山東鼎舜律師事務所自20xx年6月與市中區七裏山街道南陳居委會、二七街道陳莊社區簽訂法律服務進社區“雙百”活動協議之後,遵照市中區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所律師深入走訪社區,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義務法律服務工作,從婚姻、繼承、物業管理、鄰里關係等方面為社區居民答疑解惑,受到社區居民的歡迎和好評,切實履行了法律服務協議約定的各項內容。

第一,為社區羣眾開展專場法律知識講座12場。在南陳居委會、陳莊社區主管領導張雲雁主任和畢佳琪主任的大力幫助和支持下,我所王新升、閻振東、張培軍、王義國、王濤、沈濤、陳忠德、于吉葉律師以及實習律師劉春健、宋開波等先後在社區開辦“法律知識講堂”,為社區羣眾講解了婚姻法、繼承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法等與他們工作、生活息息相關法律知識。在講解中,各位律師結合自己的實際辦案經歷,以案説法的方式既有效地進行了法制宣傳,又能解決老百姓的疑惑與實際問題,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第二,積極參與社區聯合調委會組織的人民調解工作。在社區主管領導的安排下,我所律師積極參與社區調解工作。例如,崔某某與兒子、兒媳之間的墊資買房糾紛,殘疾人張某某夫婦與鄰居之間因瑣事產生矛盾等糾紛中,經過律師認真講解法律的相關規定和細緻的勸解工作,使當事人逐漸消除了心結,並主動去適應對方和化解雙方多年積怨與矛盾。

第三,為社區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100餘人次。根據社區居委會的工作安排,本所律師在每堂法律知識課講完之後都抽出時間為前來的社區居民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並安排專職律師接待到事務所來諮詢的社區居民。本所考慮到社區居民主要諮詢婚姻、繼承、房屋買賣、相鄰糾紛等相關事項,特別組織參與解答諮詢律師們進行專門的學習和對疑難問題進行集體討論。通過和居民們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解答了諸多法律上的疑問。既滿足了社區居民們對法律服務的迫切需求,同時又宣傳普及了法律知識,真正起到了供需雙方宣傳教育“共贏”的良好局面。律師們深有感觸地説,通過雙百活動走進社區為居民羣眾解疑釋惑,受到如此歡迎,心裏有一種成就感。諮詢中,律師們向社區居委會表態,社區居民如有法律諮詢方面的需要,可隨意打電話到事務所,若有不便,他們還可以提供上門服務。家住2號樓的一位秦女士説:今天足不出社區便與律師面對面,為她解開了壓抑在心裏很長時間的苦悶,她很開心。居民張先生説:“這種走進社區的法律宣傳活動應該不定期地堅持搞下去,形成制度,這樣我們的和諧社區建設就會不斷地推向深入,不斷提高社區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識,提高其知法、守法和正確運用法律的自覺性,為依法行政、建設和諧濟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本所律師經過將近一年的進社區法律服務工作,充分認識到:社區法律服務的需求較大,涉及面廣,並且基本上要求律師免費提供諮詢服務等特點,同時社區法制宣傳對預防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及糾紛有積極意義。因此,我們要做好社區法律服務工作,必須要求每個參與的律師不但要有豐富、全面的法律知識,還要有耐心和正確的工作方法和奉獻精神。同時,我們認識到通過“法律進社區活動”可以使社區居民正確地理解法律、瞭解律師,樹立了濟南律師的良好形象,弘揚了鼎舜律師的奉獻精神,也拓展了我所在社區法律服務領域,有着十分深遠的社會意義和現實意義,並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務商機。律師通過社區服務大有作為,既樹立了自己的品牌,結識了許多居民和企業家,又為自己的事業發展走出了一條新路子。

我所將根據服務計劃,將“雙百”進社區活動踏踏實實繼續進行下去,為廣大的社區居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為維護羣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盡一份力量。我所要以這次活動為契機大力營造社區法制宣傳氛圍,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做到法制宣傳、法制教育、法律服務經常化,開創良好的法治文化新環境,倡導社會主義法律道德新風尚。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6

法律服務進社區深入人心,得到轄區居民的普遍歡迎,某街道開展多種形式普法教育活動,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質。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兩個提高、兩個轉變”目標,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傳的實施意見》,並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進行法制宣傳。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嘗試了一些新穎活潑、為羣眾所喜聞樂見的普法形式。採用律師講壇、法律諮詢、櫥窗、黑板報等形式的進行法制宣傳,各社區成立法律讀書角和法律服務諮詢站為轄區百姓提供法律服務。可以説XX年普法宣傳是"有聲、有色、有味道"。同時,我們加強對青少年法制教育,經常性、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教育;我們堅持對適齡應徵青年進行普法宣傳,講授“憲法”、“國防法”、“刑法”等內容,XX年普法工作的開展不僅取得了滿意的效果,而且對指導今後普法工作開展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為滿足社區居民對法律服務工作的不斷需求,營造良好的街道社區法治環境。某街道以促進“三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為主線,在轄區內廣泛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突出法律服務的便民、利民特色,實現了法律服務與轄區居民“零距離”的接觸。

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班子對“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高度重視,把全面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深化基層社區法律援助服務工作納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xxxx社區法律工作者聯繫卡,與弱勢羣體結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為轄區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首先,社區根據各自實際開展不同內容的法制講座,採取以“轄區居民需要什麼形式的法律服務”和“您對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有何建議”?的法律需求問卷調查。同時,利用社區法制宣傳畫廊,普及宣傳與社區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

其次,建立社區法律服務諮詢接待站,開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務活動。如:目前社會普遍存在的勞動爭議糾紛案、家庭矛盾引發的房屋糾紛案、房屋動回遷引發的糾紛案、經濟合同引發的債務糾紛案等,針對不同案例,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修竹社區法律服務諮詢站的馬平原、範東昇律師堅持做社區的義務法律顧問,受到了羣眾的普遍歡迎。他們對羣眾提出的各類法律諮詢認真解答;對家庭、鄰里間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耐心調解,使廣大居民羣眾提高了對法律知識的認知程度,增強了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不受傷害的常識。轄區居民宋玉鳳和老伴是一對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腦血栓住院治療期間,宋玉鳳身體不好,沒能及時到醫院探望,加之宋在經濟上不夠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滿。從此,不允許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開始,並日趨加劇。宋玉鳳準備起訴離婚,律師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耐心細緻工作,平息了老人的衝動。最後,宋玉鳳同意律師的建議,放棄了起訴離婚念頭,待老伴病情好轉後,再進行調解。家住隆盛巷18號的低保户劉冬英,農轉非,無工作,丈夫張軍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劉冬英已無法忍受張軍的不正常行為,向張家提出離婚要求,由於涉及房屋問題,張家不同意離婚。劉冬英找到範律師,尋求法律解決,律師通過向張家人宣傳法、講解法,使張家人同意其離婚請求,並將房屋及孩子的扶養權給一併給了劉冬英。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7

本中心在12年10月至12年6月份,認真貫徹“以健康為中心、這區居民至上”的精神,沿着以往本中心醫務人員兼職構成的健教小組→xx街屬下各這區衞生專線人員→彩虹社區居民;或健教小組→學校、幼兒園、工廠的衞生員→學生、兒童、工人的一整套健教網絡進行健康教育。

一、通過多種渠道多方式的宣傳活動,充分發揮社區衞生

服務中心促進社區居民健康的職責,結合季節氣候各種衞生日,利用社區診斷調查,就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對轄內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如健康講座、免費義診諮詢、發放宣傳資料、那裏宣傳欄、健康教育資料架、定期播放宣傳錄像等。從而為社區居民帶給途徑瞭解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防治知識,及養生保健知識。

二、健康宣傳落到實處。

共舉辦了7次健康教育講座、6次義診諮詢活動、每兩個月更換一次宣傳欄、發放23種免費健康宣傳小冊子。舉辦講座及義診的同時,抓好重點人羣、糖尿病、高血壓病人的建檔和隨訪監測。醫務人員共分成5個小組,每個小組由一名臨牀醫生主導,各分管1-3個居委的健康檔案管理,完成共11個居委的健康檔案建立及隨訪工作。

本中心健康教育在上級領導的重視和關心下,按照各級的佈置和指導開展工作,經過健康教育人員的共同努力,居民健康行為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居民衞生意識和個人習慣得到了提高。家居環境、衞生環境得到了改善。通過對本年度社區健康教育工作進行的調查顯示:本社區居民健康教育普及率到達100%、健康知識知曉率到達89.6%以上、健康行為構成率到達77.54%以上。

回顧過去的半年,僅有不斷地努力,要搞好這區教育模式和方法,才能收到較好的效果,採取各種方式,引導居民羣眾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科學、禮貌的生活方式,不斷增強他們的自我保健意識,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偉我國健康教育發展貢獻力量。在接下來的下半年,我中心全體職工將不懈努力,讓健康概念與知識在社區居民中更加深入人心,進一步提高了社區居民身體素質,更好地完成了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的健康教育功能。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8

今年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結合紀念改革開放xx週年,以深入貫徹x,以提高職工羣眾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場進程為目標,圍繞"弘揚法制精神,服務科學發展"的主題,切實抓好活動日的宣傳教育工作,取得較大成績:

1、領導重視,把宣傳活動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我局開展宣傳日活動文件下發後,我們及時將精神向全場職工進行了傳達,把活動的開展作為今年一項重要普法工作任務來完成,不能走過場。召開了專題會議對活動進行具體佈置和安排。

2、精心組織,宣傳形式多樣,效果好。12月3日上午,林場黨支部、工會分別組織黨員幹部和職工,在林場家屬區懸掛着法律宣傳橫幅面,張貼小標語52條,形成了"法制宣傳一條街";在家屬區增設法制宣傳欄兩處,突出對《森林法》和《信訪條例》的宣傳;12月4日我們採取向職工羣眾散發法律書籍、宣傳資料,利用宣傳牌、掛圖、播放法制宣傳片等進行宣傳,開展政策、法律諮詢活動。同時,我們還採取了送法到林場周邊農村活動,宣傳x,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法規,組織林場幹部向村民羣眾宣傳《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家珍貴樹種保護名錄》等,效果好。進一步增強了廣大農村羣眾的憲法意識,法治觀念,維權觀念和權利義務觀念,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林區和構建和諧林農關係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和法治環境。

今年"12.4"和社會法制宣傳活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在宣傳形式仍較單一,不夠豐富。今後,我們將在各項法制宣傳活動中,加強組織、協調工作,進一步創新宣傳形式和手段,推動我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廣泛深入地開展,努力實現"x"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為我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我們的貢獻。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9

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

充分利用本縣發生的典型案例及當前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以案説法,有針對性地向全縣公民宣傳法律知識,努力營造全縣公民學法、懂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創造我縣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

二、深入宣傳與全縣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及時報道我縣司法機關及行政執法機關的重大執法活動,解析執法過程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為促進公正司法、推進依法行政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

三、為保證我縣開設電視法制宣傳專題節目的順利開辦。

專門設立了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確保分工明確和溝通協調。

四、在電視台開設的“與老百姓一起説法”法制專欄。

以法制訪談等形式,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錄製成電視節目,做到淺顯易懂、喜聞樂見,同時將法制專欄節目錄製成光碟,發放到基層鄉鎮、村居。法制宣傳專題電視節目從9月份正式開始實施,以拆遷普法、交通安全、校園安全、進農村、進社區等內容,將作系列報道形式,認真選好每一期選題,擬作方案,審稿通過,電視後期編輯,經欄目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審查通過後,方可向社會正式播放。

五、加強對外宣傳。

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中,縣電視台積極配合縣直有關部門做好法制教育新聞宣傳報道工作,發揮媒體宣傳教育主渠道作用,擴大教育覆蓋面,在全社會營造法律氛圍。2012年,共採訪播出新聞有關法制教育內容46條,並在專題部開設“法制宣傳專題”。在法制進社區“六個一”活動中,記者走基層深入一線,採訪製作播出法制宣傳教育專題9期;縣電視台與縣司法局聯辦,製作播出法制宣傳在線訪談3期;縣台於2008年9月開闢《監督與落實》專欄節目,至今已播出90期,其中法制宣傳專題6期。從2009年6月份開始,電視台每週二、四、六播出《廉政法制宣傳教育》專題,還聘請縣委黨校陳謨訪教授等來電視台進行錄製法制講座節目,受到觀眾好評。在《監督與落實》欄目中,採訪、製作、播出了農村黨員如何實施“五要”工程專題節目,節目中對優秀的鄉鎮村實施“五要”工程的做法進行了推廣,對鄉鎮“三資”管理和村財、村務公開、黨務公務也做了適時報道,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0

為加強和推進法治紅橋建設,完善我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站點功能,進一步加強指導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促進社區居委會依法治理,滿足人民羣眾法律服務需求。紅橋區司法局對社區法律顧問工作進行總結。

律管科負責人全方位總結了前階段社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的情況。一年來紅橋區社區法律顧問嚴格落實《紅橋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規定》,及時登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動態信息平台,成功地總結出社區法律顧問在服務社區中的一些好做法,切實為社區解決了一些法律問題。同時指出了下一步需要加強的工作環節並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了部署。會議還按照《紅橋區司法局關於開展全區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檢查工作的實施方案》對紅橋區律師事務所自評自查階段進行總結,組織參會人員認真學習規範檢查工作涉及的文件和法律法規,從而進一步完善律師事務所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對照規範化建設檢查標準進行整改落實,並對司法局隨機檢查階段工作進行了部署。最後,組織與會人員學習了《司法部辦公廳關於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廣東君信律師事務所及相關律師違法違規執業情況的通報》,強調律師事務所要充分認識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服務的責任,嚴格律師事務所內控管理,依法勤勉盡責審慎執業。

分管律師工作的主管局長對此次會議提出三點要求:一是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是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是法律服務的參與者和法律知識的傳播者,希望律師秉承服務為民、法治共建的理念,進一步增強做好社區法律顧問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發揮法律服務更大效用,向身邊的社區居民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推動我區法治政府、法治社區的社區全面建設。二是,要求各律師事務所高度重視此次規範化建設檢查工作,紮紮實實落實好各項規範化檢查要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注重實效,不走過場,切實把律師事務所規範化管理落到實處。三是,要求全區律師事務所認真學習司法部辦公廳有關律師事務所和相關律師違法違規執業情況的通報精神,引以為戒,警鐘長鳴,恪守律師職業道德,依法執業,重諾守信,為當事人提供符合行業標準和職業要求的專業服務。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1

在縣司法局、本所及各顧問村的關注和支持下,我定期到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參加各顧問村重要活動,以自身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盡心盡責地為各顧問村依法治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貢獻一份力量。現將20xx年度農村法律顧問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知曉率。

今年是實施“農村法律顧問工作”的第二年,由於各村剛進行新一輪的村兩委選舉,新的幹部及周邊羣眾都還不太瞭解此項工作的具體職能和重要作用。為此,我把宣傳工作放在了首位。在走訪農村簽訂顧問合同過程中發放市縣司法局關於開展農村法律顧問的文件通知,為村兩委人員和村民講解文件要求和精神,讓村民充分了解律師的作用。並且積極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廣場法律諮詢和法律講座,為廣大村民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分發聯繫卡片和法律宣傳冊。

二、採取多種形式為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顧問村的法律需求情況,鑑於以前顧問村操作程序簡單,不夠規範,往往引起各種矛盾,村民對村委會的工作也有意見,產生很多糾紛,既影響了村集體經濟發展,也影響了顧問村的和諧穩定。為維護村集體經濟合法利益和穩定,我採用了提供法律諮詢,進行釋法解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幫助修訂村規民約以及合同、協議;幫助困難羣眾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協助處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我為各顧問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務時,一律不收取費用,為顧問村集體及村民代理訴訟、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償服務的,由法律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協商一致,並以合同形式另行約定。通過訴訟和非訴訟途徑,為村裏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法律幫助。此外,我在擔任農村法律顧問過程中,若發現顧問村有違法經營和不依法管理行為的,立即予以指出並督促抓好整改。

三、推進法律服務進顧問村,為構建和諧農村作貢獻。

我通過定時定點和不定時不定點相結合的方式向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目的是提高農村幹部、羣眾的法律意識,促進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推動顧問村民主法制建設,構建和諧農村。為此,我主要承擔着以下幾項工作任務:

一是為顧問村集體經濟發展搞好服務,努力促進顧問村依法管理。隨着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的不斷前進,要實現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等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招商引資、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扶貧開發等現代農業,必須將法律服務送到顧問村經濟發展最需要的地方,促進顧問村集體經濟守法經營,依法管理;

二是為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搞好服務,努力推動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向更高層次發展。加強對顧問村村幹部、村各類經濟組織管理人員和個體經營者法制宣傳教育,幫助提高村幹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管理農村社會事務的.能力,引導他們依法辦事、紮實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推動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向更高層次發展;

三是為顧問村農民羣眾依法維權搞好服務,推動法律服務進顧問村。進一步拓展法律服務在顧問村覆蓋的廣度和深度,實現法律服務與農民羣眾零距離接觸,幫助顧問村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推動法律服務向農村的延伸。

通過一年來參與農村法律顧問工作,我積極為各顧問村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規範了顧問村兩委會的工作,相應的減少了矛盾,使顧問村村民對村兩委會的意見少了,村裏的工作開展也順利了,極大地促進了各顧問村社會和諧穩定。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2

一、工作數據

根據司法所上報的數字,20xx年1-12月服務對象68139人次,提供各類法律服務總數9581件/次。其中,訴訟30件、接訪諮詢7021人次、審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見書90件、寫訴訟文書265件、談判簽約22件、調解糾紛235宗、參與法律援助案件4宗、處理羣體性敏感性案件5宗、協助選舉4次、上法制課1209次、法律培訓103次、其他服務活動257件/次。

我區律師完成固定駐村任務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區)提供不少於8小時的法律服務(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務),即每年律師的服務次數達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駐村(社區)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合計114000次,平均為每條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務,每月是3.4次/村。全區278個村(社區),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務的定額任務,完成率100%。

我區律師完成法治宣傳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開展法律講座1次,每年次數達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駐村(社區)律師開展法律講座合計1374次,平均每季度開展343.5次法律講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開展法律講座的定額任務,完成率100%。

根據以上統計情況,顯示律師駐村工作積極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鎮街和各村居之間的業務量較往年日趨均衡,體現了我區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逐漸深入全區基層,律師越來越廣泛參與到黨委政府的駐村直聯活動,提供各類法律服務,律師在參與基層法治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當中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

二、駐村律師考核情況

20xx年1月,區司法局對我區駐村(社區)律師開展駐村(社區)律師考核工作。經考核,駐村(社區)主辦律師考核分數90分以上的村(社區)有128個,佔全部村(社區)的46%,考核分數100分的村(社區)有150個,佔全部村(社區)的54%,考核評分90分以上的駐村(社區)主辦律師69名,佔全部駐村(社區)主辦律師的100%,其中,考核評分100分的駐村(社區)主辦律師有69名。本次考核沒有低於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穩步推進

(一)及時更新駐村(社區)合同及更換駐村(社區)主辦律師。

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合同到期,區司法局積極籌備安排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點任務一是調整、更換20xx年-20xx年駐村(社區)律師,二是為20xx年新增村(社區)安排駐村(社區)律師。

20xx年參加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共有37家,69名主辦律師和其167名團隊律師共236名律師,掛鈎全區278個村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每個村(社區)至少有2名執業律師進駐,活動覆蓋率100%。

(二)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進一步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進一步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關於印發律師參與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值班辦法(試行)村(社區)法律顧問非現場服務折抵現場服務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組織值班律師完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組織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開展為“三類人員”釋法説理的工作。

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點社區服刑人員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廣東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關於配合做好重點社區服刑人員教育疏導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工作。我局要求區各司法所組織本鎮(街道)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工作,對“與他人有較深矛盾的、有酣酒鬧事習慣的、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三類人員,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釋法説理工作,盡力化解矛盾,將隱患消除於萌芽狀態。各司法所根據工作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工作方式,目標要求是每一名社矯三類人員都接受到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的釋法説理工作。目前,我區僅大瀝鎮有一名對“與他人有較深矛盾的、有酣酒鬧事習慣的、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三類人員。姓名:張春雷,屬於第三類“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人員,大瀝司法所於20xx年3月18日,在大瀝社矯分中心,組織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採取一對一對話的方式,開展釋法説理工作。通過廣東華鴻律師事務所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李傑升面對面談話釋法明理,張春雷保證不再上訪,今後會自覺服從社矯相關規定、遵紀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專題講座安排。

經檢查核對,發現仍有部分駐村(社區)律師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開展“憲法”、“掃黑除惡”、“違法霸地、新建搶建宅基地(兩違行為)”等專題講座,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安排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憲法”、“掃黑除惡”、“違法霸地、新建搶建宅基地(兩違行為)”、“村居民約”、“環境保護”等專題講座。

(五)開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評工作。

為加強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服務質量,同時為開展評優表彰提供依據,根據廣東省司法廳《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監督指導和檢查評估指引》要求,我局對我區在20xx年度上半年參與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駐村主辦律師的履行職責的情況開展考評工作。

(六)舉辦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業務培訓班。

為提高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水平,夯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基礎,我局於20xx年8月9日召開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業務培訓會議。會議內容一是駐村(社區)律師藍相胤、廖富昌介紹工作經驗、與台下律師互動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紹本鎮開展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對駐村律師的期望;三是區局律師公證管理科傳達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會議精神;四是通報我區20xx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情況和駐村律師考核情況。

(七)配合開展查治“兩違行為”工作。

為配合上級開展查治“兩違行為”行動,我局一是指導駐村律師做好村集體的法制宣講、訴訟等工作組織駐村律師做好村集體的法制宣講;二是組織全區230多名駐村律師集中舉辦關於查治“兩違用地”行動情況和講授《佛山市南海區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的知識。三是監督指導駐村律師依法代理涉及“兩違行為”訴訟案件。四是根據相關職能部門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情況反映或報告,依法對律師代理涉及“兩違行為”訴訟案件進行監督指導。

(八)組織駐村(社區)律師光大法律服務網實體平台綜合管理系統補錄台賬。

根據市局《關於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數據錄入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我局組織村(社區)律師對自20xx年1月1日起羣眾法律諮詢的數據進行補錄,進行補錄台賬的系統為廣東法律服務網實體平台綜合管理系統。今後,需將羣眾法律諮詢數據及時錄入到廣東法律服務網實體平台綜合管理系統中。

三、存在問題

(一)部分律師不夠積極。一是駐村(社區)主辦律師自身業務繁重,影響駐村工作。駐村(社區)主辦律師有自己業務,由於辦案、開庭、收益等原因難以按時參與直聯或駐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輕的駐村律師對村(社區)的社情民意不夠熟悉,在解決矛盾或溝通幹部羣眾時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駐村不主動,溝通不暢順的現象。二是青年律師仍需提高基層工作能力。派駐村律師團隊的青年律師是駐村工作重要力量,由於青年律師剛開始執業,雖然個人業務量相對少,到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時間充足,但信心、經驗、知識儲備、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對村(社區)法律事務時,難以提供等同於主辦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或村(社區)羣眾看到青年律師執業時間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見,一定程度上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

(二)部分村(社區)重視度不夠。一是不太重視駐村律師能夠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區)幹部法律意識不強,未能對駐村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工作有正確認識,有的認為有駐村(律師)或者沒有駐村律師,工作還是照樣開展,故沒有主動聯繫駐村律師。有的甚至認為律師進村(社區)會激發羣眾的矛盾糾紛,導致社會秩序混亂。二是未能協調好有償顧問律師與駐村律師之間的關係。有的村(社區)在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團隊進駐前,就有償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因為無給駐村律師服務費用,所以村(社區)不好意思不主動請駐村(社區)律師到村服務。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監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較繁忙,未能定期檢查駐村律師工作開展情況,沒有及時促進新調整的駐村律師與村(社區)幹部、羣眾之間溝通協作,導致有的村(社區)幹部連駐村(社區)律師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對村(社區)所希望的法律服務類型不夠深入瞭解,有的村(社區)亟需駐村律師提供專題法制講座,卻未能如願開展。

(四)其他客觀原因。一是新調整的駐村(社區)律師團隊需要時間與村居溝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沒有完成任務的客觀因素。二是電腦系統問題。駐村(社區)律師對電腦日誌系統使用流程不熟悉,導致未能及時登錄系統填寫日誌內容。另外由於駐村(社區)律師普遍都是應村居的臨時要求或突發事件而走訪,導致駐村(社區)律師無法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後及時登錄電腦系統填寫日誌內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設想

解決以上問題,使該項民生工程取得成效,還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駐村律師和村(社區)的積極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強溝通,共同協作。除了司法所為律師和村居建立溝通橋樑之外,還需要律師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溝通協調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動與村居兩委幹部加強溝通,真誠耐心提供服務,實際幫助村居解決問題,樹立村居和羣眾對律師的信心,真正讓駐村律師在村居“駐得進、融得入、用得上”。

(二)積極參與,追求共贏。當前,由於我區正在進行城市升級、農村股權改革,加上土地歷史遺留問題一直未能妥善解決,許多外地律師不斷介入基層農村矛盾糾紛,我區的基層維穩工作形勢嚴峻,基層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區律師承擔起本地律師責任,出一分力維護社會安定和維護當地法律服務市場的正常秩序,所以,廣大掛鈎律師要主動和積極為村居服務,積極參與直聯駐班和涉法涉訴信訪活動,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工作信息,參與重大案件研討和化解活動,努力開拓農村及其企業這一大法律服務陣地。

(三)完善台賬,夯實基礎。一是駐村(社區)律師要重視梳理日誌內容,駐村(社區)律師儘可能詳細記錄工作內容。有利於對具體案件的後續情況進行xxx處理和有效監控。二是各村(社區)、律師所行政人員、團隊律師要協助主辦律師共同完成日誌錄入省司法廳的電腦系統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報沒有錄入和按時錄入系統的駐村(社區)律師名單。三是為提高村居民聽課興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區)需要開展的法律講座主題,由區普法辦、律師服務中心徵集律師課件併發放給駐村(社區)律師,由擅長本專業內容的駐村律師專門負責一個(或多個)主題的講座,有利於提高法制講座的質量和效率。

(四)調整律師團隊,提升服務質素。對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駐村(社區)任務的律師及其律師所將予以撤換,加強培訓和總結、檢查和督導,提高服務質素,注重服務效果,打造精細化服務,推動我區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更深更廣地發展。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3

一、分類實施、全面推開

鎮巴縣屬國家重點貧困縣,全縣轄有19個鎮、1個街道辦、181個村(社區)。境內山大溝深,交通不便。全縣經濟落後,法律服務力量極其薄弱,只有1名執業律師、3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顧問工作面臨“人少村多”的實際困難。20xx年,針對面臨的現實工作困境,我局調整工作思路,積極爭取省市支持,採取省廳援派、縣局聘用、法律服務志願者參與,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結合”方式,共計安排78名法律顧問承擔了全縣181個村(社區)的法律顧問,實現了縣域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印發了《鎮巴縣司法局關於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先後三次召開專項工作推進會,明確工作目標,細化職責任務,確保了工作有效實施。

二、強化督導,完善工作機制

為規範做好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實際,健全工作制度,強化縣司法局、鎮司法所對“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的督導,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一是訂立合同,建立定期服務制度。縣局分類製作一村一法律顧問合同格式範本,明確合同必備條款並下發各鎮司法所進行逐村落實。同時量化工作指標,要求法律顧問每個月至少到村(社區)服務累計8小時,每年開展法律講座不少於2次。二是建立工作日誌制度。印發法律顧問工作日誌和台帳,工作台帳實行一次一記、一村一卷,並以此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法律顧問工作的規範性和延續性。三是建立信息公開制度。縣局給每個村定製下發了法律顧問工作公示牌,組織各鎮司法所將公示牌懸掛在村居委辦公場所顯眼位置,公佈了聯繫電話、郵箱、微信等聯繫方式,為村民與法律顧問建立起了有效的溝通聯繫機制。四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在日常考核中實行法律顧問、司法所和村日誌台賬三統一;嚴格落實平時抽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制度。平時由司法局、司法所不定時、不打招呼對法律顧問工作進行抽查,年底由司法局會同司法所採取百分制對法律顧問服務情況進行考核,顧問個人考核由履行各項職能情況(約佔60%)和基層組織及羣眾評價,信息報送,日誌台賬填寫三項工作內容(約佔40%)組成。

三、注重實效,實現農村法律顧問的優質服務

20xx年,我縣各村(社區)法律顧問均能認真履職,服務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較好實效。一是羣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律顧問通過開展法律諮詢、法制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形式,讓羣眾在享受優質法律服務過程中,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引導羣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二是農村法律服務更為便捷。羣眾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務,從村委和經濟合作社的土地產權糾紛、農村集體“三資”合同審查、經濟社土地補償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賠償、勞資糾紛等,法律顧問都用心提出了專業的法律諮詢意見,幫助他們妥善解決矛盾糾紛。此外,法律顧問通過對經濟困難且需要法律幫助的羣眾給予及時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決打官司難的問題。三是基層治理明顯改善。法律顧問通過法制宣傳、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見、指導修訂村規民約等,有效提高了基層幹部依法行政意識、依法辦事水平,有效地防範了風險。四是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對於突發事件、疑難案件及羣體性案件,法律顧問都能及時提供法律建議,有條件的還能積極參與案件的處理。

截至12月底,我縣駐村法律顧問共計為基層組織及羣眾提供法律諮詢2473人次,開展法制宣傳312次,調解矛盾糾紛337件,提出建設性法律意見書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請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我縣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工作經費嚴重短缺,工作開展遭遇了“瓶頸”問題。20xx年全年,省、市、縣三級沒有撥付工作經費,嚴重影響了服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因此建議上級積極爭取專項工作資金,確保基層工作持續推進。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4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況

上半年,共辦理政府法律顧問事項177件,比去年同期增長36%(去年同期130件),其中重大決策24件;合同審查4件;一般性法律審查77件;領導交辦法律顧問工作4件;其他法律服務68件。重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積極為農村“三變”改革提供法律服務

一是積極為省委、省政府農村“三變”改革依法決策提供意見建議。20xx年2月22日,根據省委改革辦的要求,向省委改革辦報送了《關於六盤水市“三變”改革應把握的重點問題的意見建議》,提出農村“三變”改革應重點把握好七個方面的問題建議。根據陳敏爾書記指示要求和唐林主任親自安排部和主持研究,在李兵副主任的帶領下,20xx年3月,綜合研究分析赴六盤水調研情況、邀請外聘法律專家諮詢委員相關諮詢論證和省政府法制辦在辦理農村山林土地行政複議案件中掌握的有關情況,從完善相關制度建設角度,形成《省政府法制辦關於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完善相關制度建設的調研報告》,對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完善相關制度向省委提出建議。3月19日,陳敏爾書記對報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重視“法律適用和制度建設問題,確保“三變”改革有序有效推進。”3月25日,劉遠坤副省長對報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着手深化完善相關制度,向上爭取認可和支持。二是積極為“三變”改革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意見。先後對涉及農村“三變”改革的《關於在全省開展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試行)》,《關於認真做好全省農村“三變”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金融支持我省農村“三變”改革的十條政策措施(徵求意見稿)》、《關於加強全省第六輪農村改革試驗試點深化農村改革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等7件文件初稿進行合法性論證,提出修改意見、建議。三是積極參與“三變”改革諮詢論證。20xx年3月14日,參加全省“三變”改革工作情況交流會,提交《當好農村“三變”改革法律顧問積極推進制度建設》交流材料。20xx年6月x日至5日,參加由貴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辦,安順市委、市人民政府承辦的安順市“三權”促“三變”改革研討會,提交《推進農村“三變”改革的幾點思考》研究文章。參加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劉遠坤副省長領題的《農村“三變”改革中政策法律問題研究》課題,承擔農村“三變”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政策梳理任務,參與《農村“三變”改革導則》編著工作,承擔農村“三變”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寫作任務。提出的有關諮詢論證意見和建議多次被採納,並在相關改革文件中得到體現。

(二)為大數據戰略行動、供給側改革等系列改革事項提供法律服務。

春節放假上班後的連續兩個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點對省大數據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起草的《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大數據戰略行動建設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意見》等5個文件,提出21條法律意見。先後多次為國有企業改革、推動煤電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民族自治州深化體制改革、支持工業企業減負增效、省級政府公車改革、深化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貧困地區水電礦產資源開發資產收益扶貧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務,參加諮詢論證會,提出意見、建議,得到了有關單位的充分採納。

(三)為有關風險防範事項提供法律服務。

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工作,先後對《貴州省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工作方案》、《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提供法律諮詢意見,為有關P2P互聯網融資擠兑事項、松桃縣與上海景域旅遊發展公司投資糾紛、深圳貴州經濟貿易有限公司協議轉讓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提供法律意見。

(四)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事項提供法律服務。

對貴州省聯合產權交易與金融服務中心組建、煤礦企業關停轉型兼併重組、藥品集中採購、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等提供法律服務。按省政府《關於研究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脱困發展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要求,起草《省政府法制辦關於報送煤礦關閉退出涉法涉訴工作方案的報告》並及時上報省政府。

(五)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進度推進。

一是抓好20xx年度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健全重大決策責任終身追究及倒查機制”、“研究制定貴州省政府決策執行糾偏機制”兩項任務落實。多次與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共服務管理辦公室、省政務服務中心等相關責任單位、牽頭單位對接聯繫,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制定調研工作方案,3月下旬赴上山東、安徽開展調研。5月開展政府決策執行糾偏機制省內書面調研,已收到書面調研材料52份。二是抓好20xx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務,關於加強鄉鎮服務型政府建設任務的落實。4月,召開有關責任單位相關負責同志座談協調會,研究落實具體方案與措施。5月,對各市州、各縣(市、區)、省政府各部門、省政府各直屬機構開展書面調研,已有70多個區縣和鄉鎮反饋了調研報告材料。三是認真抓好《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xx-20xx年)》《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重要舉措實施規劃(20xx-20xx年)》關於深入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任務的落實。在唐林主任的帶領下,深入福泉市調研總法律顧問制度,形成《福泉市創新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調研文章,以省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轉發福泉市有關總法律顧問制度文件。3月25日就中央深改組審議的《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的意見》主動與國務院法制辦對接,瞭解相關工作進度。6月,《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xx〕30號)下發後,按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貴州省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初稿)》,目前已基本完成。

(六)認真完成上級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

一是辦理孫志剛省長、陳鳴明副省長關於《情況彙報》批示材料,並形成專題報告向陳鳴明副省長專門彙報。二是按時辦理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02號建議和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第332號提案。三是派員承擔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會議上陳鳴明副省長講話稿的起草工作。四是派員參與《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xx—20xx年)〉實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五是起草《省政府法制辦關於貫徹落實扶貧開發大會精神配合做好扶貧開發工作打算》並報省政府辦公廳,承擔法制辦貫徹落實《貴州省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決定〉責任分工方案》推進情況季度彙總報送工作,完成一季度彙總報送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任務很重,除繼續做好常規法律顧問工作外,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完成“健全重大決策責任終身追究及倒查機制”、“貴州省政府決策執行糾偏機制”、“加強鄉鎮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的調研和文稿起草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省政府。二、完成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劉遠坤副省長領題的《農村“三變”改革中政策法律問題研究》課題,承擔的農村“三變”改革涉及法律法規政策梳理任務,完成《農村“三變”改革導則》編著工作中承擔的農村“三變”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寫作任務,完成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出台省政府法制辦支持三變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起草任務。三、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完成貫徹落實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初稿的起草工作。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5

12月27日下午,佛岡縣2021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大會在縣人民中心主樓109會議室召開。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方洪,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小云,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湘中,縣委政法委副書記黃敏韶以及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鎮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司法所負責人,各駐村律師事務所主任和各村(社區)法律顧問、聯絡員共51人蔘加了會議。

會上,陳湘中總結2021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並通報考核情況,充分肯定優秀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工作成績。會議對優秀村(社區)法律顧問進行表彰。表彰儀式後,村(社區)代表和律師所代表進行簽約儀式,標誌着我縣2022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正式啟動。

最後,黃方洪代表縣委、縣政府作了講話,充分肯定我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取得的成績,認為工作成效明顯,羣眾滿意,社會效果好。

會議強調,村(社區)法律顧問在今後工作中,要做到融入基層、享受工作、做出成效、惠民為民;村(社區)法律顧問要把自己當成村委自家人,常下村、多下村,主動融入村(社區)。律師們不僅要用心、用時、用力,還要調整心態,享受工作,把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當做鍛鍊和進修機會,在工作中提升自己,發展自己,以為民之心,施惠民之行,把工作做出實效。在新的一年,希望各村(社區)法律顧問知行合力,共同把佛岡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做實、做細,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上一個新台階,不斷提高人民羣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思維,助力鄉村振興,為建設法治佛岡、平安佛岡作出積極貢獻。

社區法律援助活動總結 篇16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8]50號)及自治區司法廳工作要求,2018年起,在全市積極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市司法局高度重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於2017年年底便向各縣、市、區司法局進行工作安排,做到早準備、早部署。今年,根據自治區司法廳村居法律顧問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了村居工作實施方案,目前,方案已初步形成。

(二)整合資源,借力專項工作。藉助公共法律服務啟動工作情況。各縣市區司法局全力打造“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新模式,依託鄉(鎮)街司法所、村居委會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聯絡點,將法律服務延伸至最基層單位,滿足城鄉居民法律服務需求,實現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三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興慶區為確保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設立公共法律服務遠程諮詢平台,實現了轄區內鄉(鎮)、街道、村居136個公共法律服務點的全覆蓋,由專業律師在線提供遠程法律答疑、熱線服務。西夏區司法局以低成本、廣覆蓋的方式實現了法律服務“零等待”。中心的網絡視頻諮詢服務依託QQ視頻、微信視頻聊天等功能,聯通了轄區9個司法所和76個村居社區,由專業律師負責接待答疑,形成了實體平台和網絡平台對接互通、有機融合的服務機制,形成了“一站式法律服務”的工作模式,打通了西夏區網絡法律服務的“最後一公里”,建成了以中心為根基,以轄區9個鎮街惠民法律服務站為支幹、以76個村居惠民法律服務室為終端的三級服務網絡,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務惠民工程。

(三)宣傳動員,落實層層部署。全市現階段參與村居法律顧問覆蓋工作的律師有300餘人,負責全市93%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其餘法律顧問由司法所所長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擔。在開展工作當中,大力宣傳“律師進村、法律便民”活動。興慶區司法局廣泛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有效彌補貧困地區法律服務資源緊缺問題,安排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定期到貧困村坐班,為貧困羣眾提供面對面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幫助。同時,制發便民服務卡,將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諮詢電話及各窗口服務指南印在卡片上,便於居民及時諮詢法律問題。4月份,金鳳區司法局舉行“律師服務和諧金鳳志願行”活動啟動儀式,各鎮、街道、各村(居)書記(主任)、各司法所工作人員及金鳳區轄區19家律師事務所參加啟動儀式。目前,已開展了“律師服務和諧金鳳志願行”活動30餘場次,參與律師68人次。賀蘭縣結合每月19日、20日開展的民主議政日活動開展固定法律服務活動,鄉鎮司法所負責聯繫、協調、督查各律所律師入村開展活動情況,確保律師按時入村開展法律服務。靈武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設置8個“法律惠民服務站”,在鄉鎮、婦聯、法院、檢察院、看守所、福利院、園區、武裝部等部門設立了22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服務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務,實現“一村(社區)一律師”,“線上”、“線下”法律服務目標全覆蓋。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銀川市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以來,穩步推進,但也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如個別縣市律師資源較少,律師工作任務較重;加之經費落實滯後,導致工作推進緩慢,以及工作開展不夠全面,長效機制建設有待完善等問題。下一步,我們要切實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統一思想,切實提高認識。要積極宣傳發動各地、各部門、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要有高度政治責任感和服務意識,促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健全機制,確保運作規範。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是開展公共法律服務的一項重點工作,要不斷完善機制,建立健全系列規範指引,確保工作機制有保障,規範運作成常態。

(三)要深化服務,確保成效明顯。以深化法治,服務民生,統籌安排,穩步推進為基本原則,結合實際,組織、動員和引導律師投身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中去,保證服務工作到位、成效明顯,羣眾滿意。

(四)要加強宣傳,擴大社會影響。通過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擴大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在羣眾中的知曉度,進一步推動我市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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