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文萃谷 1.06W
他1

那時他還不知道

他

那褐黃的土地

是一頁卷邊的歷史

那時他還不知道

土地上有父親

用犁尖譜下的音符

那時他還不知道

隆起的山峯

是餵養過他的

母親的****

那時他還不知道

沉重的石磨

碾碎粟米

卻沒有碾碎悲傷

那時他還不知道

河邊的水車

是在哭泣

而不是在歌唱

那時他還不知道

他為父親

挑破的手繭

就是一滴血液

那時他還不知道

父親額角的皺紋

就是幾行憂傷的文字

那時他還不知道

幽暗的煤油燈

就是故鄉貧血的孩子

那時他只知道

傻乎乎的笑

當他明白了

山稔成熟的五月

梔子花卻凋謝的時候

當他明白了

山坡上山楂樹總是

結着苦澀和酸楚的時候

當他明白了纖弱的小河

總是流不盡

乾癟的日子的時候

當他明白了山口的風

為啥總是

那麼清冷的時候

當他明白了嗩吶聲

為啥總是

向外飄遠

而永遠不見飄回的時候

那時

那時他總想哭……

從此以後

他便開始接過父親

那柄磨滑了的木犁

從此以後

他便開始用犁耙

耕耘風濕過重的土地

從此以後

他便開始在

古老的土地上

種植他的愛

從此以後

他便開始將汗水

慷慨地給予土地

從此以後

他有了心愛的人

投進了他的懷抱

從此以後

他在故鄉有了

一個温馨的家

從此以後

他才真正

認識和熱愛着

自己的故鄉

他2

剛剛升入國小,滿懷期待興致勃勃地來到校園,可是好景不長,畢竟這是一所重點國小,大家都有着自己的目標,有着自己的計劃,誰都顧不上你,更別提知心朋友了,有種悲悲的感覺。

那是下午的一節自習課,老師不在教室,大家都在安靜的自習,忽然傳出一個聲音“我的手機不見了!”,原來是同學玲的聲音,大家也很焦急,因為這事不能告訴老師,老師是不允許帶手機的!我也很着急,大家都炸開了鍋,忽然玲指着我堅定的説:“是你偷了我的手機!”我一下子傻眼了,我根本沒拿嘛!“就是你,我記得中午時,我拿着手機去你的位子聽歌來着。快打上課零時,你還讓我快點走,我走的匆忙,你就趁機拿走了我的手機!”我…我真是有理説不清,我不是那樣的人啊!但誰都聽不見我的聲音,也沒人瞭解我。“搜!”一個男生帶頭喊道。還沒等我回過神來,我的書包已經被倒空了,書本散了一地,他們一邊挑一邊説“怎麼沒有?”“要不搜身?”我實在忍不住了,小聲哭起來:“我沒拿,我沒拿……”“別哭,回頭老師聽見了,都是你的錯!”我嚇壞了。

這時傳出來一個聲音“手機在這裏,玲,在你書包的側兜裏…”“是嗎,謝謝!”玲跑了過去“啊,終於找到了……”但是,誰都忘了我,他們誤會了我啊!我心裏説不出的悲涼……

此時此刻,我最期待的就是有一位知心朋友,讓我化解傷痛……

他3

零落枯死的記憶,在岔路口隨風舞動,曾經的我,一度迷茫,曾經的我,已一去不返。

——題記

人的一生總要經歷一些事,才會懂得,世事無常;人的一生總要遇見一些人,才會知道,人心難側;人的一生總要犯過一些錯,才會明白,對錯難辨。

以前的我,一度認為,英雄,也不過那樣,打打殺殺,最終魚死網破,像曹操,我承認,他很英雄,但他是奸臣,勾心鬥角,反而喪失了英雄的氣概與風度。

所以,我不願做英雄,我認為天下事自有天去愁,人生在世,遊戲人生,不風流枉負少年夢,錯誤的認識;陪我刻下了十幾個年輪,直到,我上了國中,遇到了他……

英雄地位,霸王地位,使他不願俯首稱臣,他是英雄,千軍萬馬獨身闖,他是霸王,無人與之匹敵,他不像歷史上的奸雄,殘害忠良,囂張殘暴,反而,他重情重義,鴻門宴上,亞父范增勸他斬草除根,將劉邦刺死,省得養虎為患,他不願意,因為,他堅信,他們是兄弟,拜把子的兄弟,可以出生入死的兄弟。

夢迴烏江岸,殘陽鋪江似血,染紅了半邊天,那天,他殺紅了眼,那天,他站在屍山上,那天,他沒有後悔,是,他是霸王,西楚霸王,他是不會有錯的,所以,亦不會後悔,無顏面對江東父老,看着地下的血匯成小流,通入烏江,他拔劍自刎,烏江情,霸王淚,便定格在那一瞬間,我淚水漣漣,才發現,我錯了,錯的離譜,我不做英雄,我在逃避,逃避着我害怕的事,是他,讓我懂得,英雄,不該逃脱。

記憶,永恆,定格,改變,刷新。我懂了,我不再逃避,疫情懦弱的我,一去不返。

他4

不遠處,他正大步流星地走來了。

他不高,一副憨態可掬的樣子:他擁有一張圓圓的臉蛋,大大的眼睛和一副有厚厚鏡片的眼鏡。你知道他是誰嗎?沒錯,他就是我們七年級四班的歷史課代表俊寶。

俊寶是一個十分自信聰明的人。

記得那是第一節語文課,上課時老師提了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春》這篇課文主要寫了什麼?老師的話剛落音,班上便鴉雀無聲,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時沒有一個同學敢舉手起來回答問題。

老師的問題剛説完,我便在心中打好了腹稿,想舉手回答問題的時候,我的心開始瘋狂的跳動,手心冒汗,手腳發軟,我猶豫了很久,微微抬起又放下,最終沒能舉起來。而一旁的俊寶卻高高地舉起了他的右手,沒有絲毫猶豫,在鴉雀無聲的教室裏一枝獨秀。老師叫了他回答問題,他站起來用他那洪亮的聲音回答了問題,擲地有聲,得到了老師的肯定,全班都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竟然與我想到的答案差不多啊!原來就是那麼簡單!我不禁為自己的膽小與懦弱而羞愧,為他的自信勇敢感到敬佩,我以後也要像他一樣上課積極回答問題。

老師説:不表達出來怎麼知道好不好呢?沒有表現就否定,這是最愚蠢的。俊寶勇敢、自信地將自己的想法表達了出來。他一直在進步。

俊寶聰明、自信,也認真向上。

那一次考試我們都沒有考好。我看着手上的試卷呆住了,忙向周圍的同學詢問分數,試圖找到一點安慰。轉頭看見俊寶也沉默地看了一眼試卷上的分數,便快速地從抽屜裏拿起筆和草稿紙,開始訂正題目,完全沒有想去了解其他同學考得怎樣,而是及時訂正出錯的地方,並找原因。

他似乎遇到了難題,看了題目好久。忽然,他好像來了靈感,在草稿本上寫着;忽然,又好像不對,停下來思索。他撓撓後腦勺、咬咬筆頭,又在草稿本上寫着、畫着不久,他站起來,向四面張望。不一會兒,他好像鎖定了什麼,向一位同學走去,他俯下身子問:你知道這道題怎麼做嗎?

我很羞愧!不再去找其他同學詢問成績了,馬上拿出草稿本開始將目光鎖定在錯題上,將做錯的題目弄懂、訂正。

我想這就是他如此優秀的原因吧,他有非常好的學習習慣。有這樣時刻用自己行為影響我的同學,我很慶幸!

這就是我的新同學俊寶,他勇敢、自信、認真向上。你喜歡他嗎?

他5

那天,爸爸正在看《雪豹》這個電視劇,我看見了馬上坐在沙發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裏面的主角是一個叫周衞國的人,真名叫:文章。他有大大的眼,烏黑的頭髮微抿的嘴脣。長的帥極了。

他在《雪豹》裏扮演周衞國這個人,他非常的機智、勇敢,他在軍校中和一個日本隊友(竹下俊)完成了一個任何人都沒能夠完成的任務。然後竹下俊教給他日語、劍道等等,都是日本人最拿手的,他這樣做就是為了以後能夠將日本人打出中國。

在練習劍道的時候和竹下俊打來打去,就為了後來把日本人打出中國。他想:“如果自己練不好這些,日本人在中國就會很囂張,要堅持下去。”

最後他來到上海的軍校,當上了一個連長,手下有一個連隊的人馬。他曾多次識破日本人的詭計,最後因為某些事情,他來到了虎頭山當了八路軍四營三連的副連長。他還創造了屬於自己的特戰部隊,再訓練這些特種部隊時做手勢手伸向上指着眼睛……

他沒有想到的是他的敵人竟然是教他日語、劍道,和他做朋友的日本朋友竹下俊。他説:“等到將日本人打出中國之後退伍,過着自己的生活。”

周衞國是一個愛國、愛人民、而且有着一心要把日本人打出中國讓人民完完全全的解放。我們要學習他的這種精神品質。要用雙手建造中國。

他6

説起這個人啊!全班都會離他遠遠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實在是太臭啦!我們給他取名為“臭烘烘”。

臭烘烘在夏天最臭了。記得有一年夏天,上課的時候,同學們聽得津津有味,突然,一陣酸臭味從“臭烘烘”那邊傳來,我皺起眉,用手捂住鼻子等了一會,後來,臭味竟然從手上的縫裏鑽了進來,酸臭味一直張牙舞爪的向我。後來我不想再這樣了,便站起來對老師説“老師,好臭啦!”管一管“臭烘烘”吧!班上的同學接連不斷的抱怨,老師示意我們安靜:“臭烘烘”站起來走到講台上來!“臭烘烘”慢吞吞地站起來,又慢吞吞地走到講台。老師用身體擋住“臭烘烘”便説:“大家請看!”隨後從“臭烘烘”身邊走開,我們先愣了一下,“哈哈嘻嘻嘿嘿”各種各樣的笑聲傳到了教室的各個角落。原來,“臭烘烘”大熱的天穿運動鞋,穿運動鞋不算什麼,可他穿運動鞋還不穿襪子。大家看着他髒髒的,掛着鼻涕的臉和身上破破爛爛的衣服,活像個小丑!

“臭烘烘”不僅臭,而且歌唱得也很難聽。上音樂課的時候,老師讓我們自己複習歌詞好考試,我們四個人為一個小組。於是,我和我的同桌轉到後面一起和“臭烘烘”他們複習。我的同桌是組長,她讓我們選一首歌唱,並且她還要分好、中、差三等級,我和“臭烘烘”的同桌唱完過後,都得了好,輪到“臭烘烘”唱時,他張開大嘴就唱“大河向東流啊!天上的星星燦北斗啊。”組長尖叫起來:“別唱了!”他才停下來。這下把我們三個攪昏了!

的確,“臭烘烘”就是一個為自己想得多為別人想得少的人,他的大名就不用我説了,反正遇見他是你的倒黴!

他7

此人姓苗,名李陽,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瓜子臉,毛寸頭,小眼睛,大嘴巴,小耳朵,他長得與平常人沒有多大的區別,唯獨不同的是他那滿臉的“痘痘”。因為那些痘痘極像篩子上的點,所以他的“人送外號”就是“苗篩陽”。

他現居在鄉下,所以在他的身上你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一種獨特的鄉村氣息。他這個人十分愛笑,會後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為了什麼事而笑。他那張小嘴能説會道,所以我們兩個是班裏響噹噹的“相聲演員”。每逢班裏的聯歡會,我們兩人都要在台上過把癮,把大家逗得前仰後翻是常有的事。別看他是個男生,可他是我們班出了名的“娘娘腔”,他不但説話娘聲娘氣,就連走路也是走“貓步”,我時常提醒他,可他就是“走自己的路,隨別人説去”。

在他那“毛寸頭”底下的頭骨裏,住着一個智商高達200的大腦,不論是難題,更難題,最難題他都能夠想出方法並解答出來,這使他成為了我們班裏的“尖子生”,每次考試他都能輕鬆進入“前十強”。他不但學習好,而且能夠寫出一手的好字。不論是毛筆、鋼筆還是粉筆,他都能寫的如同行雲流水般的舒暢,讓人看上去心曠神怡。在我們班的.“優秀書法作品展示欄”中,他的字總會出現在上邊,供我們全班人觀賞。

他有兩大愛好:看書,唱歌。他看書特別的入迷,不論是散文、報刊、報紙,還是小説、故事、作文,他都可以看上個幾遍,直到看透為止。他還喜歡唱歌,每天下課的十分鐘都是他“練聲”的時間,雖然説唱的每一句的調都沒有在正確的調門上,雖然説唱的每一句的詞都不是完全正確的,可他唱出的歌依然是融入了自己感情。

哇,他這個人,這個幽默,可愛優秀的人。

他8

‘你到底喜歡我什麼啊’兩人示愛後就成了讓人羨慕的情侶,她依賴性地靠在他懷裏,眼裏閃着好奇的光,問着已經問了無數次的問題。他手上把玩着她修長柔順的頭髮,耐心的柔聲道‘這個問題你都問了那麼多次了,怎麼對自己那麼沒信心呢’。她嘟起了小嘴,‘沒辦法啊,你這麼優秀,而我又不美又沒身材,是時候還笨笨的’一邊數着自己的缺點,一邊憂鬱着對方那麼完美這麼就喜歡上她了呢。

‘你哪裏都好,而且我要的又不是模特,我只要你,而且笨笨的你也挺可愛的啊’他一邊説着一邊寵溺的望着她。這一幕入到旁人的眼中有如一道強烈的光,差點把他們都閃瞎了。他們都慶幸幸好剛剛帶了墨鏡出街要不然眼睛都不用要了。‘唔…這個星期六得空嗎’聽了他的話,她的臉上立即爬上了紅暈,努力掩飾自己的害羞而轉移話題。他也不拆穿她,繼續温柔的把玩着她的秀髮‘得空啊,怎麼了’有些疑惑的望着她。

‘我們都沒約過會啊!’想到這裏讓她不禁有些生氣,而自然的語氣也重了些。‘額呵呵別生氣嘛’看到自己的寶貝發威了,識趣地哄回她。也許是因為覺得這生活過得太充實,太過幸福,居然連情侶間應該做的事都給忘了。看見她慢慢地平復了心情後,討好地親了她。‘這個星期六一起約會吧’聽到這話,她抬起了頭直視着對方後,兩人相識地笑了。那笑容是多麼的美,多麼的幸福,原本十指緊扣的手,也在直視對方時更加牽緊了對方。

不想失去彼此,只想好好陪對方平平淡淡地過完這輩子,他多麼想時間永遠停留在這一刻。只可惜上天好像並不如他所願啊。

他9

他,是一個“百科全書”;他,是一個三好學生;他,是一個有幽默感的男生;他,是我的鄰居哥哥。

他就住在我的樓下,在他還沒上國中的一段時間裏,我們是好哥們,還有一個哥們宋朝暉。我們三個在暑假的時候,天天在小區裏玩,圍着小區裏轉,小區裏的大人們一見了我們,就會説:“又是這三個孩子,天天在一起玩。”嘻嘻,每次想起來,總會發笑。

他的皮膚超好,特白。我總會有點嫉妒地説:“你好像女生耶!”他不會去爭論,總是一笑而過。他的個子中等,但是比我高了20釐米多,他特愛穿,T桖衫,他總會説:“我覺得穿T恤衫挺帥。”還不慌不忙地擺一個造型,我們總會嘲笑他:“好自戀”。

他超愛看書,他家裏有兩個書櫃,全是他的書,怪不得他的作文寫的好,有些書小區的朋友家有,他總是自己買,從不借別人伯書看,有一次,我特好奇地問:“為什麼,你不借別人的書?”他果斷地回答:“因為我不喜歡麻煩別人。”他的書櫃裏大多都是類似於《查理九世》類型的書,男生們都愛看這種書。他覺得看書是一種很有趣的事,經常帶我們去家裏,推薦好書,我看的《笑貓日記》,就是他給推薦的。

他的性格很靦腆,在陌生客人面前不説話,但是在我們幾個哥們兒面前總是瘋瘋顛顛的,每次他一講笑話,還沒講完,我們就笑成一團,可見他是一個多麼快樂的人。可是一上國中就不一樣了,他考上焦作的一中,他變得不愛説話了,作業太多了,沒有時間出來玩,像個小老頭。

他就是——喬俊皓,哎,我可是真懷念那個快樂活潑的喬俊皓,那才是我們熟悉的哥們!

他10

他於1999年9月21日出生在中國重慶,現在是一名流行歌手,也是演員,更是一個好偶像(看到這小螃蟹已經知道他是誰了)沒錯,他就是我人生路上前行的動力,不管他在別人心裏是什麼樣的,但在我心裏是最重要的——王俊凱。

説實話,我剛開始壓根兒就不知道王俊凱是誰?他是幹嘛的?直到我13歲,經歷了一次考試,那次考試前,我信誓旦旦的對爸媽説一定可以進年級前十名,但考下來的分數還不如從前,讓人大跌眼鏡,因此家人承諾給我的禮物通通收回。還得了一頓“口水的澆灌”,“怎麼會這樣?這不是我的實力。可不可以重考?”我心想。被分數打擊後的我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能專心。眼前出現的畫面是自己誇大海口的樣子,真可笑。

我頹廢了快半個月的時間,在一次查作文的時候,我看到了那個長相帥氣,舞姿動人,聲音動聽的他,瞬間俘獲了我的心,我忘記了一切的煩惱,開始進一步去了解他。我看到他在舞台上英氣逼人,看到他在訓練室裏汗如雨下。看到他對鏡子裏的自己説:“如果夢想有捷徑,那麼這條路一定是堅持”是啊,他從八歲堅持了十年,他離夢想靠近了十年。這樣日復一日的努力,他都沒有放棄。而我不過是一次考試,何必頹廢成這樣?在我遇到挫折時,上天讓我發現了他,他給了我努力的方向,讓我順着那耀眼的光芒前行,他是這個世界上最獨一無二的人,值得我用心去珍惜——王俊凱加油!

他11

在我的朋友當中,有這樣一個人:把自己看得比誰都帥。哇,他這個人簡直太瘋狂了。人人見他都會説他很自戀。他就是我的好朋友——袁愷函。他長着濃濃的眉毛,下面是一雙他自己認為閃閃發光的小眼睛,鼻樑高挺着,就像個驕傲的將軍,下面就是那個能説會道的嘴,再配上高高的個子,對於他來説,就是一個“美男”形象。他的第一特點,也就是家喻户曉的“自戀”。

有一天,他笑嘻嘻地叫着我,我想:他一定是又想在我面前“發作”吧!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搭着我,説:“侯,我好像又變帥了,最近不知怎麼了,我越來越對自己有信心了,咱班的班草不會就是我吧?好激動呀!”面對正在整頭髮的袁愷涵我無言以對,只想趕快擺脱他,於是就説:“對,我也覺得你變帥了,趕快去給人説説去吧!”經我這麼一説,他還真來了勁兒,又開始表揚自己了:“我非常贊同你的觀點,長帥點就是好,像我這樣就好,但沒有多少人和我一樣帥。我長得真好!真有創意!”我立刻做出一副嘔吐的模樣,如果班裏這樣的人越來越多,不就成了“自戀班級”了嗎?

袁愷涵不僅是個“自戀狂”,還是賽場上的一匹黑馬呢!他練習的時候很慢,在正式比賽中,他可是很出風頭的。

在一次長跑比賽上,袁哥是厲害到極點啦!屁股上好像裝了推進器,在跑道上飛奔,這個平時跑一下就能受傷的“小少爺”,卻在關鍵時刻發威,像是隨風飄動的,一忽兒,就跑完了全程,令人刮目相看!這位運動健將,關鍵的時候還真起作用,這全都歸於他吃苦耐勞,不怕累。袁愷涵就是那種把任何事情往前提的人,這一點真值得我學習!

哇,袁愷涵這個人!真是有趣!他就是一個自戀的運動健將呀!

他12

我的記憶相冊中有這樣一個人,他使我的記憶相冊中的一頁饒有趣味,光輝添彩,他就是——魏博。我從認識他起,我們的朋友之旅從此開始,結下不解之緣,成為硬打都不散的死黨……

他長得很高,在人羣中他的身影一目瞭然,他説話帶有幽默風味,但他也是一匹幽默的獵豹,善於長跑,有着驚人的毅力,我們在跑步上常相差十萬八千里,但我們這兩個平淡無奇的人卻聚到了一起。

他是一個細心的人,能在細節問題上查漏補缺,做得盡善盡美,多虧他的細節免了我的血光之災:那天我生日,高興得不亦樂乎,當我們走在路上時,我正與他津津樂道呢,前面是刺眼的紅燈,我大概是興奮得忘乎所以了,還在“勇往直前”,一輛汽車呼嘯而來,我卻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他眼疾手快,把我拉出了馬路,我身後一陣冷風吹過……

他是賽道上疾馳的駿馬,在冬季長跑中,他腳下生風,奮起直追,其他人也不甘落後,個個顯出必拿第一的風範,在跑過八圈以後,都顯出力不從心,他也氣喘如牛,但為了班級的榮譽,咬緊牙關,做最後的衝刺,衝刺過後,他從五十多名的運動員中脱穎而出,穩坐第十名的寶座。

我們雖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但少不了不可避免的小摩擦,例如誰比誰的成績好了,我們就你一拳我一腳的打了起來,鬧得不可開交,都氣得怒火中燒,一連幾天保持冷戰,幾天過去,兩人心中的冰塊又無緣無故的化解了,我們也不得而知,總而言之,我和魏博還是至親的好朋友!

魏博與我交往三年了,到國中就要分別,各奔東西了,所以就讓20xx成為我們永久的紀念吧!

他13

我又要去上吉他課了!我太開心了,我是星期二和星期四去一次,晚上七點上課,八點下課,今天是星期四;因為我很喜歡吉他,所以,我很珍惜這上課時間。

“啊!六點四十五分了,來不急了!” 我大叫一聲,老媽把油門一轟,把我們家寶馬5系當作瑪莎拉蒂開了幾乎是一眨眼就到了,我下車,飛奔進南人音樂館(不是男,的確是南!南人音樂館是我學吉他的地方)。

上課了!首先是檢查上節課佈置的任務,我和我的兩個同學一起彈起了《擁抱》,四三一二,四三一二,四三一二,五三一二……歌詞:脱下長日的假面,奔向夢幻的疆界,南瓜馬車的午夜,穿上童話的玻璃鞋……突然有一聲三四二一嘀!一人淘汰,哈哈,幸好不是我,我暗自高興,繼續!穿上長日的假面哈哈,又有人錯了,哈哈,淘汰,我的檢查過關了,哈哈,我贏了一顆超酸糖,那酸爽,比老壇酸菜牛肉麪還正宗,正合我的口胃,只不過越吃越酸,到最後,把我的舌頭、牙齒都要酸下來了。

最後十分鐘我們是回憶《鞋子特大號》。歌詞:如果不小心跌倒,馬上爬起來裝沒事,幽默是這世上最好的禮物,讓一切的準備都完美演出……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完了沒……有個同學突然放了一個屁,我笑的氣都要斷了,哈哈哈。

我們就這樣快樂的結束了這一課。

他14

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沒有穩定的工作,他沒有英俊的面龐,他是一個普通的商人,靠成千上萬只的蜜蜂過活。

他是我生命中的一抹餘陽,舒適且暖。“stranger”是他教給我的第一個單詞,也是唯一的一個詞。

上學靠自己,生病靠自己,他沒有給給過我更多的關愛,卻總在為我的物質生活而打拼,獨立是他贈予我的翅膀,卻在從未教過我要如何飛翔;考試失利安慰我,交友失意寬慰我,勇敢是他給我的力量和前進的方向。

當我在前方拼搏“殺敵”時,他便在後方支援,他是我的後盾,亦是我的家。他總是疼我的,儘管我曾對他説過惡毒的話,正處叛逆期的少年總是會沒有平常的理智。頂嘴,打架,喝酒,沒有我不曾幹過的,可是在那段不同往日的時期,只有他堅定不移的陪着我,就像他堅信我會回頭,我也堅信,他會帶我回家。

我有了自己喜歡的人,他不但沒有責怪我的不是,他總是那麼心平氣和的教導我,給我指明正確的方向,他是我大霧迷途中的一盞燈。

他也曾有暴脾氣,只是不曾對我,他總是為我守候這我心裏他温和堅強的模樣,我討厭他平凡且俗的樣貌,感激他堅定不移的信任。

都説女兒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可惜我不是,在他的眼裏只有母親一個人。每當別人説起時,他總是會説:“既然女兒是上輩子的情人,那麼這輩子,便只能是女兒,我可不希望,我上輩子的情人,這輩子還要為我奔波勞累,她是我的女兒,我亦要疼她。”這樣的話,我只在他的嘴裏聽過,也只相信只有他能做到·。

他是我力所能及的一片湖,遙而可及的星海。他是我的父親,我一生摯愛的男生。

他15

這次的運動會上,我才知道,他,徹底變了。

運動會前,他自信地告訴大家,他會為我們班爭得兩個短跑第一,我不信。因為從前,他總是這麼和我們説,卻從未做到過。60米開跑前,我對他説:“要記住你的諾言。”“砰”槍聲響了。他似離鉉之箭衝了出去,不負眾望,他果真得了第一。“僥倖是嗎?他真的遵守了諾言!”100米時,他起跑稍微慢了一點,被對手超了一截,我清楚地看到他的嘴角一抽,“加油,為我們班爭光啊!”他速度一加快,很快將其他選手超了過去。他又得了第一。“怎樣?還不錯吧?”他對我們哈哈一笑,坐倒在地上。“一次,可能是運氣,可能是僥倖。但是兩次,那概念就完全不同了!他私底下為這場運動會付出了多少!如果他沒有去努力,那他的體力怎會這麼不堪一擊?他真的為班級爭光了,為六(二)班添加了色彩!”

我愣了:“真的,你居然真的能為班級能做到這些?不惜耗費所有的體力?”他對我説:“自己許下的諾言,自己都無法實現,那又算什麼男子漢?不如安穩地做弱漢子算了!人生有無數個諾言,每個諾言都需要我們用全力實現,否則,就別想別人相信你,就別想別人虔誠地幫助你!”他的一番話使我徹徹底底地知道:他真的變了!

他變了,從稚嫩的小男孩,變成那成熟的男子漢;他變了,從頑劣不化的孩子天性,變成那能頂天立地的剛強性格;他變了,從不守信用的小孩,變成那一言九鼎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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