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我成長作文

來源:文萃谷 3.02W

篇一:法律伴我成長

法律伴我成長作文

法律,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懲惡揚善。可有些青少年卻輕視法律的作用,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據統計,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記得,那一天打開《法律知識講座》的頻道後,看到了一起驚心動魄的青少年犯罪案例。

韓某從7歲開始和爺爺一起生活,當年88歲的鄰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憐,經常給他買水果等好吃的,有時還給一些零花錢,關係非常好,如同祖孫一般,韓某變成了老人家的常客。

13歲的韓某3月12日11時許,來到來人家玩時,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數錢。韓某見錢立生殺機,趁老人不注意從枕頭下找到一根繩塑料繩將老人勒昏,搶走現金1000多元。當他要離開時,發現老人還吐着哈氣,便用繩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後將老人的屍體從東屋拖到西屋,頭朝下扔入水缸中,並用棉被幹好逃走。韓某將1000元用來在縣城朝陽鎮買了兩套衣服和一雙鞋子。當晚回家後安穩的睡了一覺,第二天早晨若無其事地上學,在學校被警方帶回警局。

沒想到一個青少年為了錢,竟會把身邊最親的人勒死!作家劉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

我們雖然還沒走上社會,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把法律銘記在心,否則,一點觸犯法律,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法律就像一個程序,只要人們按照這一程序運行。生活就更加安定和諧,社會經濟也會更加有序發展。

篇二:法律伴我成長

法律對於任何人來説都是一種保護,但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更是一種保護,我們青少年就像那一顆顆嫩綠的小草,稍微一不給我們澆水,我們就會枯萎。

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個關於青少年法律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經常曠課不應該》。

李力是國小六年級的學生,自從爸爸媽媽離婚以後,他就和奶奶生活在一起。李力本來就對學習感到吃力,以前有爸爸和媽媽輔導還好一些,現在文化水平低的奶奶根本在學習上不能輔導李力,李力的成績越來越差。尤其是英語課,李力就更搞不懂了。起先李力還每天都去學校上課,後來李力想,乾脆不去了。早晨揹着書包對奶奶説上學去了,到了中午學生放學的時間在回家,其實是在大街上的網吧呆上一中午,他和他的同學説,奶奶病了需要照顧幾天,叫他同學和老師請假一星期。其實,奶奶根本就沒有病。李力在這星期裏認識了社會上品行不良的人,並與其“哥們”相稱。從此以後經常和他們在一起抽煙,喝酒,賭博,看黃色錄像等等。

有一天他的一個哥們對他説:“我看小剛這人不順眼,你去教訓教訓他”,李力為了表明自己的所謂“義氣”就説:“為了朋友我可以兩肋插刀。”當晚,李力在小剛回家的路上對小剛一頓暴打,看見有人來才倉皇逃跑。

從此李力打架鬥毆,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我們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弱,很容易被引誘而誤入歧途,我們絕不能向李力學習,當然更不能和品行不良的人交朋友,我們一定要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

篇三:法律伴我成長

俗話説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肯定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法律誕生了。近幾年來,我國實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規,例如《森林保護法》,它約束我們不準破壞森林;《交通法規》,它約束我們不要闖紅燈,不能酒後駕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讓我們這些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障……

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開始實行了《森林保護法》。曾經有許多的人到森林裏亂砍亂伐,使得森林逐漸消失。但是實行了這個法規,我們就不用擔心樹木被一些想賺錢的'商人亂砍亂伐,導致泥土流失,沙塵暴不斷了。《森林保護法》的第六章告訴了我們,如果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森林,我們不僅僅是不砍伐樹木,還要保護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時的撥打火警,不讓森林嚴重燒燬。

1994年,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們消費者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這個法的保護。我們消費者有什麼樣的權利呢?權利多着呢:消費者可以享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如果賣家賣個我們的東西不好或者是假貨,我們是有權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來野生動物保護法、商標法、婦女兒童保護法、廣告法……陸續公眾於世。最近,國家又實行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在2007年6月1日,國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是為了保護我們的身心健康,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這個法規約束了我們不去歌舞廳,網吧,作為國小生我們應該多去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這個保護法也約束了我們不能喝酒、抽煙種種壞習慣。而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這是一種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將伴隨我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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