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有趣的書作文【熱門】

來源:文萃谷 1.09W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敍方法。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為優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本有趣的書作文,歡迎閲讀與收藏。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熱門】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1

我看了一本書,十分有趣。他講了一隻小豬,他不想做豬,於是他想變成了其他動物,鬧了很多笑話。可最後她又做回了小豬,卻很快樂,他終於明白了……

小豬他想變成長頸鹿,他找來一副高蹺,就認為自己成了長頸鹿。可它沒走多遠,就摔了一跤,變回了小豬。於是他又想變成斑馬,他在自己身上塗了一層油漆,又出門了。哪知道,大象一噴水,就又變回豬了。他又想變成大象,他把一根樹杆拴在鼻子上,又找來兩片大葉子,貼在耳朵上,跺跺腳出門了。剛沒走幾步,打了個噴嚏,夢想有一次落空了。後來小豬又變成了袋鼠、小鳥,可都沒有成功。還是做回了豬,但有一點你值得高興,那就是小豬找到了做豬的快樂。

我認為做小豬也是有快樂的,如果光做別人,忘了自己,就等於自殺。這樣不僅會失去快樂,還會陷入痛苦。為了讓自己解脱,做一個完美的自己,成為一個最好的自己,讓自己的優點閃閃發光,這才是完美的人生。

做人要有目標,大家一定知道《小猴子下山》,小猴子看見桃子就去摘桃子,看見玉米就放下桃子去摘玉米,看見西瓜又去抱西瓜……結果一無所有,有的是一個“空”字。小豬也一樣,都是見異思遷的動物。小豬看見什麼學什麼,小猴看見什麼要什麼,都沒有看清楚自己的優點和長處,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麼,根本沒有目標。

由此可見,做別人不如做自己,揚自己的長才最好。不能好高騖遠,要一點一點的去努力才是最棒的。

做人要做一個有頭腦、有特長、有目標的人,不要放棄自己的優點,這樣才能成為一個快樂,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這就是我讀了這本書所想的。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2

“叮鈴鈴”放學了,出了校門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的向新華書店跑去。寫完了作業,看了看錶,還有一點時間,隨便找本書看吧。

我的眼睛在一排排琳琅滿目的書裏不停的尋找,忽然,我的目光在一本書上停住了,哈哈,蒼天不負有心人啊,我終於找到最有趣的書了!哪本書就《斗羅大陸》。(我個人認為)

這本書的主角是唐三,唐三在前世的時候以外的穿越到一個叫斗羅大陸的地方,那裏的人出生時都有一種叫武魂的東西。武魂分為兩種,分別是器武魂於獸武魂;器武魂是柴刀、鋤頭、斧子等,而獸武魂則是野狼、老虎、鳳凰等。這些武魂可以幫助人們生活,但是在這裏就有一種職業是專門修煉武魂和魂力的,那就是魂師。

魂師修煉魂力達到一定程度的就會獲得一個稱號:有魂力的叫魂士,魂力超過10級的叫魂師,超過20級的叫大魂師,30級的叫魂尊,40級的叫魂宗,50級的叫魂王,60級的叫魂帝,70級的叫魂聖,80級的叫魂鬥羅,90級的叫封號鬥羅,甚至還有可能突破百級成為神抵。

想要獲得稱號就必需獲得魂環,魂環也分類,分別是十年魂環(白色的),百年魂環(黃色的),千年魂環(紫色的),萬年魂環(黑色的),十萬年魂環(紅色的,非常稀少),甚至是百萬年魂環(金色的,只有一隻魂獸突破)。

這本書的主角唐三僅僅用了19年的時間就突破了百級成為了海--神。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本書的內容緊張、刺激,並且非常好看,這本書實在是非常有趣。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3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名字叫《奇異的人體》,這本書有趣極了!

它彙集了全世界許多奇異的人體,比如:世界上最高的人、頭髮最長的人、打嗝時間最長的人、哭聲最大的女人、最長的鬍鬚、五歲女孩變老太婆、頭上長角的人、只有巴掌大的嬰兒等等?在這本書裏它都給你一一解答。

我最感興趣的是:愛吃活蟲子的人、吃辣椒大王、最長的指甲這幾篇文章。

《愛吃活蟲子的人》介紹的是,墨西哥有一位叫利諾的人,在他八歲的一年,突然被蠍子蟄了一下,當時疼急了。他非常生氣,急忙捉住那隻蠍子放到嘴裏吃下去了,當他嚼着蠍子的時候,感覺味道還不錯,從那以後,他就形成了吃活蠍子的習慣。在四十多年的時間內,他一共吃了1萬多隻活蠍子,而且還沒有中毒。這篇文章還介紹了一個愛吃活蟑螂的德國人,他還喜歡把蟑螂夾在麪包或燕麥粥裏吃。看了以後,簡直讓人噁心。

《吃辣椒大王》講的是黑龍江省有個叫王軍的人,他一天能吃一千克的尖辣椒,而且沒有什麼不舒服的感覺。有一天,他到一家飯館吃飯,餐桌上放有一小碗紅辣椒醬,他幾口就吃完了,然後,他又向服務員要了小半碗,很快又吃下去了,服務員很納悶,這麼辣的東西怎麼一轉身就不見了?接着王軍又吃了一碗,服務員簡直目瞪口呆,説他是個神奇的人。

《最長指甲》講的是一個叫舍裏達哥來的印度人,十幾歲騎自行車撞壞了一位聖人的長指甲,他認為犯了滔天大罪就決定自己不再剪指甲,贖以罪過。到現在為止,他的指甲長達91。4釐米。哇,這麼長的指甲,得給他的生活帶來多大的麻煩啊!

這本書裏有趣的事情多着呢,我一看到這本書就忍不住把它讀一讀!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4

吃好晚飯,我發現茶几上放着一本嶄新的課外書,叫《笨狼的故事》。“媽媽,這本書是給我的嗎?”我問媽媽。“你打開封面看一看就知道了。”媽媽笑眯眯地説。我打開封面一看,果然已經寫好了我的名字。

我看了看主人公的介紹,笨狼酷酷的,還説是森林鎮超級頭號大明星。那他怎麼會笨呢?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這下可把我笑壞了,笨狼果然很笨,有一次滿頭大汗地找自己,還跟小兔説他把自己弄丟了。

這麼多故事中,最吸引我的是《最佳男主角》。你們應該都很好奇吧,讓我來給你們講一講吧。

森林鎮要拍電影,棕小熊是導演,他把森林裏的小動物都安排了一個電影角色,笨狼演邪惡的蝙蝠。可是他總是出錯,也不好好配合,有時還要搗亂。棕小熊一生氣就把他關到了地下室。在拍攝伶俐兔被關到地下室嚴刑拷打的時候,笨狼又不清是電影還是現實了,他一次又一次地撞門,“咚”——“咚——”,就算被撞疼了也不放棄。終於,笨狼撞開了門,打敗了壞人,還把伶俐兔救了出來。

雖然這一次笨狼又演錯了角色,但他演得很自然也很真實,受到了大家的表揚。笨狼也因為這樣,反而成為了“最佳男主角”。

我覺得笨狼也不能説他笨,其實他很天真,也很可愛,做事有點粗心。這真是一本有趣的書,我喜歡笨狼。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5

你知道無花果真的沒有花嗎?你知道植物進化的階梯嗎?你知道智力、智慧、智謀、智能……動物智商誰最高嗎?你知道誰是遊走在雪線邊緣的精靈嗎?要想了解這些奇妙又神祕的故事,那就請翻開這本《一百種尾巴或一千張葉子》的科普讀物。

這本書我一看題目就覺得很有意思,再看看目錄,呵!真有意思!從第一眼開始,我就深深地喜歡上了這本書!

這本書是非譯着、非歐美、中國本土最流行的科普讀物。這是四個年輕人寫的集知識、趣味、創新於一體的,像讀小説一樣讀科普有趣的的書。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是《蟑螂,何止是“小強”》。原來我對蟑螂非常厭惡,但是看了文章後,我對蟑螂有了全新的.認識。它原來是可以算得上是地球上最強的生物了。它們在地球上生活了幾億年,在地球表面某個不起眼的角落裏目睹了恐龍的出現、繁盛和滅絕。蟑螂成功繁衍了數億年,還因為它們有強大的繁殖能力,而且它們從來都不挑食,所以身體也是“倍兒棒”,能適應各種不同的惡劣環境。而且它們的平衡能力極強,可以在崎嶇不平的表面奔跑如飛。現在有很多人研究蟑螂的藥用價值,讓它們為人類服務。現在我終於明白了,只要肯用心瞭解,破除成見,“遇見蟑螂”我們當然“不怕不怕了”,它只不過是一種古老而低調的小蟲而已。

在這本書中,全部都是這些既有趣又有科普知識的小故事。讀過之後,讓我看到自然界的千奇百怪,讓我瞭解到了以前從來也不知道、也從來沒有注意過的,動物、植物的奇妙趣聞。

從此,我也要像作者那樣善於觀察、處處留心。做一個喜愛大自然、熱愛生活的有心人。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6

前兩天,媽媽在圖書館給我借了一本很有意思的書叫《奇妙的指印畫》。

晚上,我一做完作業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了這本書,它的封面上有很多五彩繽紛的圖案:紅色的草莓,藍色的鞋子,奔跑的灰色大駱駝……一翻開書,裏面更是五花八門,就連我平時最喜歡的卡通人物喜羊羊、美羊羊、唐老鴨都有,真是齊全啊!看書時,我突然想起了我以前做過的“掌印畫”,細細相比後發現他們是不一樣的,以前我是用整個手掌來作畫,現在只需要五個手指頭,根據手指頭的大小長短的不同,可以印出許多不同的手指畫,植物類有柳樹、楊樹、吊金鐘花等,蔬菜類有茄子、青菜等。

看了這麼多,下面就該動手做一做了,製作指印畫的材料有印泥、白紙、鉛筆等,因為家中只有紅色的印泥,所以,只好先用它了。我翻看着書中各式圖案,尋找自己最喜歡的一幅,一連翻了兩遍,終於找到了心儀的蒲公英圖案,我仔細的觀察了這幅圖,想着它那兩朵圓溜溜的絨毛該用哪隻手指印最適合,食指太長了,中指太寬了,大拇指又太大了,還是小拇指合適,我用小拇指輕輕沾了一點印泥,然後小心翼翼的印了兩個斜着的小圓點,作成了兩個紅通通的絨毛,接着用食指在絨毛的下方印了三片火紅的葉子,最後拿起鉛筆畫上了葉子的紋路,又畫了蒲公英的枝幹、種子,這樣一朵美麗的蒲公英就印好了。

通過這個作品讓我又學到了一些美術的基礎知識,我喜歡這本書。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7

星期天中午,我看了一本書,覺得很有趣,媽媽卻説這本書太幼稚了。

那天中午,我在家裏閒着沒事幹,翻出了一本書——《米小圈上學記》,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

書裏面講了米小圈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看見一隻狗跑過,向後一看,原來是一隻貓在追那隻狗。米小圈就想救那條狗。於是,他就學着老虎的叫聲一下子把貓嚇跑了。他看那隻狗很膽小,就叫那隻狗"耗子"。

等我讀到這裏時,弟弟就在旁邊大叫,還説耗子不是老鼠嗎?為什麼問狗叫耗子呢?我説等我看完了你再問。

接下來,我又開始讀。米小圈來到學校就給他的朋友姜小牙鐵頭講,他們都不信。來到位置上,米小圈又給同桌李梨講她也不相信。上課時,胡老師讓大家講故事,米小圈就把這個故事講給了胡老師,胡老師相信米小圈這個事情是真的,還説有一個新聞説一個老虎還怕一隻老鼠呢!

米小圈收留了這隻狗,還給他做了房子,給他弄了吃的。這隻狗對米小圈很忠誠,和她形影不離。結果姜小牙也知道米小圈有一隻這麼好的狗,就很想要,他就在晚上來到米小圈的小區裏偷偷的把"耗子"偷走了。

第二天,"耗子"不見了,米小圈急得到處找,最後知道是姜小牙乾的好事……

到了結尾,才知道這是鄰居家爺爺的狗,它叫有財。

看完這本書,我只用了兩個小時,我把書放回去的時候,媽媽卻笑話我,説我看的書太幼稚了。

你們説,這本書幼稚嗎?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8

每一個美妙的早晨裏,父親正在打鼾,兒子也在自己的房間裏睡得很香,母親早早就起來了,她燒了豐盛美味的早餐,真讓人垂涎三尺啊!

母親叫兒子和父親都起牀吃早飯。不一會父親來到餐桌前,他看着兒子的空位説:“怎麼兒子還沒來?”母親説:“那你去看一看吧。”父親走到了卧室,看見兒子正在聚精會神地看着一本名叫《米小圈上學記》的書,父親説:“兒子你先去吃飯,等會兒飯菜涼了。”兒子很聽話,就按照父親的話去吃飯了。父親很奇怪,為什麼兒子會這麼聚精會神地看這本書,這勾起了爸爸的好奇心,於是他也埋頭看了起來,一看就入迷了,忘記去吃飯了。母親和兒子坐在了椅子上,兒子又看了看父親的空位對母親説:”媽媽,爸爸還沒有來,我去叫他。”兒子走進了卧室裏,看見父親也真正埋頭看書,還邊看邊笑,便情不自禁地和爸爸一起起書來了。母親左等右等還是不見他們兩的身影,母親覺得非常奇怪,她就走到兒子的房間裏一探究竟。她看見他們兩人都趴在地上看書,本來要對他們大罵一頓,結果兒子和父親哈哈大笑起來,這笑聲吸引了母親,她想看看這本書到底有什麼魔力讓父子倆忘記美味的早餐,於是和他們一起看書,媽媽發現原來這本書這麼搞笑。就這樣他們三人都趴在地上聚精會神地看書,忘記了吃早餐這件事了,

飯菜都涼了,他們還在那邊看書,這本書真是讓人走火入魔呀!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9

古人説: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而我認為,書不僅是藥,還是糧食。今天中午,我捧着一本有趣的書——《奶奶的怪耳朵》在房間裏津津有味的品讀,不料,竟忘了到飯點了。這可能就是古人説的讀書境界——“忘食”!

客廳裏的一家人正準備開飯了。媽媽突然發現我的位置是空的,便疑惑地對爸爸説“孩子今天去哪裏了啊?平時還沒到飯點就嚷着肚子餓,今天飯點到了卻不見人影兒,你去房間看看吧!”於是爸爸推開我的房門,大搖大擺地走進來,看見我在看書,便一邊向我走來一邊説:“原來在這兒看書呢!快出來吃飯了。”爸爸見我半天沒有動靜,開始催促我快點兒。我這才依依不捨的將眼球從書上移開,心想:“趕緊吃完了,回來接着看。”可誰知,這次我和媽媽等了十分鐘了,爸爸都還沒現身呢!這下媽媽惱了:“去把你爸爸叫出來,全都等着他呢!菜都快涼了。”我快速地跑回房間,驚奇的發現,爸爸正雙手託着腦袋看着我的書呢!我有些生氣地説:“爸爸,原來你在這兒偷看我的書呢!還讓我和媽媽在外面一直等你吃飯,快點吧,菜都涼了!”爸爸這才放下書本和我一起吃飯去!

原來讀一本書真的可以讓人做到廢寢忘食呢!人們都説:“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看來真是不假哩!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10

有一天,我在學校的圖書室發現了一本書名很特別的書,這本書的書名叫“皺紋男孩與説謊女孩”,封面是一個長髮飄逸、活潑可愛的小女孩,騎着自行車載着全身包得緊緊的小男孩快樂的奔馳在草原上,我不禁好奇的借回家閲讀。

故事中的女主角小嵐是一個不願承認媽媽發生車禍死亡事實的女孩。因為沒有勇氣承認事實,所以她平時以説謊、生氣的方式來掩飾內心的悲傷;而男主角大偉 早知道自己得“早衰症”,害怕自己很早就失去生命,也不願看到爸媽為他的病情擔憂,所以裝做不在乎,其實他和小嵐一樣內心充滿無限的恐懼與害怕。只是他們 一直壓抑着自己的情緒,直到他們相遇了,剎那間,彷佛就像長期在黑森林中迷路的小孩,終於找到了自己的同伴。後來他們彼此安慰、互相扶持,發現坦然面對現 實,才是克服恐懼的最好方法,也就漸漸的走出傷痛,最後也協助對方實現了長久以來的願望。是一個相當感人的故事。

小嵐帶着大偉到學校幫忙同學畫海報,同學們和小嵐幫大偉在學校建立了一個大偉的仙人掌花園。他們互助的過程,讓我想起我們班同學也是這麼的可愛, 如果有人上學遲到來不及掃地,同學就會幫忙把他的掃地區域整理乾淨,功課好的同學會主動教導學習能力較差的同學,大家相親相愛一起長大。

看完這本書,我覺得我們很幸福,擁有健康的身體,我們應該向大偉好好的學習,熱愛生命,珍惜時間。不僅如此,生命也是十分無常,當我們周遭的人,需要 別人關懷與協助時,我們也須適時伸出援手。誠如文教基金會所主張的信念─世界上只有一種人,就是需要關心的人。希望大家能本着一顆關懷的心互相幫 助,相信社會會更温馨、祥和。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11

一天晚上,天空已經黑了,月亮爬上了樹梢,星星也開始眨眼睛了。千家萬户都準備吃飯了。媽媽做了一桌豐盛的晚餐,香噴噴的。爸爸都快流口水了。有白菜湯、有小炒肉、有番茄炒雞蛋、還有土豆。爸爸趁兒子還不來吃飯,準備先吃一點,他剛伸手過去準備夾,開始被媽媽發現了,媽媽生氣的説:“不許偷吃,要全家人一起吃,快點去叫兒子過來吃飯。”爸爸説:“好吧。”

爸爸去書房找,沒找到。爸爸去廁所找,還是沒有找到。爸爸去兒子的房間找,終於找到了。爸爸看見兒子在看書,還看得津津有味。爸爸想:是什麼書這麼入迷?爸爸説:“兒子,快去吃飯。”兒子悶悶不樂的走出了房間。爸爸想:剛才兒子看得這麼入迷,我來瞄一眼。

兒子剛坐到椅子上,就發現爸爸不在。剛好媽媽也發現了,媽媽説:“去把爸爸叫過來。”兒子回自己的房間叫,看見爸爸在看自己的書很生氣,心想:剛剛爸爸還不讓我看書,叫我去吃飯,現在自己又看得津津有味!兒子告訴了媽媽,媽媽聽了很生氣,大聲説:“什麼書那麼好看,飯都不想吃了?”就罵了爸爸一頓。

爸爸很委屈,把書遞給了媽媽,媽媽看了幾眼後,也馬上被書裏的內容吸引了,於是一家三口一邊討論書裏的內容,一邊吃起了飯。

真是一本有趣的書!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12

在廣泛的書籍當中,我最喜歡的書只有一本,它的名字叫做《海底兩萬裏》。

海底兩萬裏這本書寫於1870年,這本書是法國著名作家凡爾納所寫的,可以説是凡爾納作品中文學性和科學性表現最好的一部了。我認為這本書在凡爾那的筆下簡直就是一首悲壯的史詩,更像是一部妙趣橫生的電視連續劇,讓我欲罷不能。

有人會問我為什麼喜歡這本書?因為當我正在讀這本書某一頁的某一個字時,我會好奇下一個的字。因為我在讀這本書的時候,可以盡情的發揮我的想象力,可以在想象的天空下跟隨着尼摩船長把大西洋,紅海,地中海,南極等整個海洋世界都變成我的旅遊勝地,並能體驗深海里數不盡的神祕與刺激。

並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説都像《海底兩萬裏》這本書一樣吸引人,它是有遠見加博學,凝聚而成的。你如果讀完這本書可以知道更多海洋的知識,並且會對海洋更加熱愛,嚮往。

讀完這本書後,我很佩服作者驚人的想象力,和他豐富的知識,高超的描寫手法,波瀾壯闊的場面描繪和細緻入微的刻畫交替出現,讀起來,引人入勝,欲罷不能,的確很值得細細的品讀。

我真的很想跟着尼摩船長看看海底美麗的生物;我真的很想登上尼摩船長的那艘大船;我真的很想品嚐一下用海洋裏的一切所做出來的美食是什麼味道的;我真的很想……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13

到了該吃飯的時間了,媽媽做了一桌子好吃的,爸爸已經坐在餐桌前準備吃飯了。爸爸對媽媽説:“現在可以吃飯了嗎?我的肚子已經咕咕的叫起來了。”媽媽才發現了兒子還沒有坐在餐桌前呢!就説到:“爸爸,快去把兒子叫過來吃飯。”爸爸點了點頭起身起來找兒子。

爸爸推開兒子的房門,看見兒子正捧着下巴津津有味,目不轉睛的看書呢!連自己推開門都沒有發現。爸爸輕聲細語的説:“兒子快去吃飯,飯菜都要涼了。”兒子只好放下書,戀戀不捨的準備吃飯。兒子剛走出房間爸爸也被這本書給吸引了,爸爸捧起書也全神貫注地看了起來,爸爸邊看邊自言自語的説道:“這本書還真是挺好看的。”

時間滴答滴答的過去了,兒子和媽媽左等右等都不見爸爸!剛才是兒子不在,現在爸爸怎麼不見了?他們的心裏全是問號。媽媽對兒子説:“你快去叫爸爸,看他怎麼還不過來,飯菜都涼了。”兒子心裏不情願的想:“剛才去叫我,現在自己給不見了。”兒子一推開門就看見爸爸正在專心致志、心無旁騖的看書呢!兒子心想:“真是一個調皮的爸爸,他讓我來吃飯,他竟然自己看起書了。這樣的爸爸讓兒子想起書上的一句話‘天堂是一座圖書館的樣子。’爸爸這會兒肯定是沉浸在如天堂般美妙的書海里了出不來了吧。”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14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讀書使人快樂。我讀過許多書,這讓我陶冶情操。其中,我感受最深的一本書,就是《淘氣包馬小跳·偵探小組在行動》。

當我剛拿起這本書時,我看見封面上畫着一個人,這個人穿着橘色的斗篷,低着頭,一副神祕兮兮的樣子,這讓我產生了無數種猜想:這個人是誰呢?他在幹什麼呢?或者是否在跟蹤某個人呢?

看完這本書後我才明白,原來那個人是馬小跳。他好朋友黃菊的爸爸出了車禍,肇事者逃逸了,所以馬小跳與另外幾個夥伴唐飛、張達、毛超,決心幫助黃菊的爸爸找出肇事者。這期間,有一個啤酒肚的男人加入了這個偵探小組,馬小跳給它起名叫老杜。結果線索指定是老杜,其實老杜也很善良,最後他盡力賠償了黃菊爸爸的醫藥費。

書裏的主人公馬小跳非常辛苦,不管雨天晴天,他還是頂着烈日、冒着大雨偵查此案。馬小跳不僅辛苦,還很聰明,她懂得四個人分開行動,節省時間,效率也高。他們四個有的調查那時的監控,有的詢問了現場路過的人和住在這裏的人,還有的問了黃菊爸爸當時發生的情況。

書中馬小跳的聰明、勇敢、以及天真活潑使我欽佩。這還讓我明白了,遇到困難要沉着冷靜,想辦法解決問題,他幫助好朋友這種助人為樂的精神也值得我們學習。

這本書能給人帶來快樂,還能讓人回憶起自己的童年,我們也應該像馬小跳一樣聰明、善良、活潑,希望大家也來看看這本書吧。

一本有趣的書作文15

最近這幾年,相信大家應該都有注意到了,不論是在走在馬路上、坐在公交車上或是開車,都有一個共同的現象,就是在低頭滑手機!科技及網絡的興起,這幾年無論是在哪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手機、平板。就算是朋友見了面,或是在家與父母聊天也都不知所云,就靠這幾張貼圖或幾句外星文,就完成了所有的聊天,就算是面對面聊天也言之無物,只因為大家的心裏早已被網絡佔據,對閲讀也越來越無感!

就算到了書店或圖書館,也只不過隨便翻一翻,總覺得每一本書的內容,都是枯燥乏味,毫無樂趣可言,那是因為我們沒有按照自己的興趣,找到一本適合自己閲讀的書,而且沒有用心去體會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不論是天文地理、歷史人文、傳記、小説、童話等等,這時候我們要找到一本與自己興趣相同的書,再找個舒適的地方放鬆心情,打開書本,盡情地悠遊於書海中,想像自己是書中的主角,跟着主角一起上山下海,穿越時空到處去旅行,四處去探險,感受主角的悲傷,分享主角的喜悦,彷彿進入了世外桃源般,令人流連忘返。所謂“士別三日,刮目相看”,知識就這樣不知不覺地方豐富了起來,與人交談也就不再言之無物、不知所云了!

一本有趣的書,能夠豐富我們的心靈,並陶冶性情,煩惱的時候,書能帶給我們無限的樂趣和哲理,並開闊我們的視野,千萬不要找自己不喜歡的書,或是強迫自己讀至理名言的書,不然讀起來是索然無味,反而浪費時間,毫無樂趣可言,回去告訴你的家人、親朋好友讓他們放下手中的手機、平板,換上一本令他們愛不釋手的書,無論身在何處,你依然看得到,很多帶有書香氣息的“低頭族”,再也不是言之無物的低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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