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網絡作文600字3篇

來源:文萃谷 2.04W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網絡作文600字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網絡作文600字3篇

網絡作文600字 篇1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飛速發展,網絡慈善作為一種新型的慈善途徑逐漸走入人們的生活。網絡慈善的募捐方式較傳統慈善的募捐方式更為便捷,而且這種新型慈善方式不受地域限制,涉及對象更為廣泛,這能讓需要幫助的人獲得更多救助和關愛。

可這種慈善方式也存在着種種弊端。就如最近發生的“羅一笑事件”,當事人羅爾在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一篇關於女兒羅一笑身患重病的文章,一時間,很多愛心人士不僅積極轉發,而且向他們伸出援手,要捐贈善款。可沒多久,就有網友爆料,羅爾家的經濟條件並不差,在醫保報銷七成醫藥費的情況下,是可以獨立支付醫療費的。這無疑為本來十分温暖的善舉蒙上了陰影。

對於這件事情,我們沒有必要去爭論誰對誰錯。真正要討論解決的是這次事件所暴露出的網絡慈善的弊端。在這次事件中,羅爾並未向公眾坦露自己真實的經濟水平,醫療費用能否醫保報銷。這些信息缺失,導致公眾產生了誤解。

近年來,片面的甚至於虛假的慈善信息在網絡上層出不窮,就如“大涼山公益作假”事件,一位網絡主播為引人眼球,直播在四川大涼山某地給村民發錢捐助的節目,直播結束後又收回,而我國《慈善法》明文規定,慈善活動不得撤銷贈予。

此外,發起網絡慈善的平台也是良莠不齊,有些根本不具備突發事件後的風險承擔能力,更有甚者打着慈善的幌子,招搖撞騙。就在前不久,有一個眾籌活動,為身患白血病、家境貧寒的女孩四處籌錢,原以為能通過網絡公益眾籌快速的傳播能力籌到醫療費,但她卻遇到了一個詐騙組織,被捲走了救命錢。

網絡慈善是個新生事物,便捷之餘,當前,還有一些相關的法律條令還不完善,所以我們滿腔熱忱獻愛心之餘,還要謹慎分辨信息的可信度,之後再做出選擇,愛心無價,但傷不起。

網絡作文600字 篇2

網絡,對於我們並不陌生,網絡時代的我們隨時隨地都眷念着網絡。我們身邊處處有網絡,網絡是人類依戀的東西,但是人類從來沒有想過,這網絡到底是誰發明的?博納思?李被認為是世界上互聯網的發明者,於1990年的時侯,在歐州核研究所任職期間發明了互聯網,讓數以億計的人能夠利用浩瀚的網絡資源。但他並沒有為自己的發明申請專利或者是限制他的作用,而是無私的公開了他的發明成果,後來使互聯網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獲得了發展。博納思?李十分偉大,為我們發明了互聯網,我認為博納思?李為我們發明網絡是偉大的,是無私的。

網絡,是一種傳遞知識的東西,對於我們人類,這網絡有利也有弊,利指的是網絡帶給我們的好處,比如網絡帶給我們知識,只要我們加以運用,不僅可以豐富知識,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見識。弊就是指網絡帶給我們的壞處,比如有一些人沉迷網絡,經常打網絡遊戲,最終害人害己,我認為只要自我控制能力好一點,不要成天沉溺於網絡就可以了。就算網絡再真實,那還是虛構的空間,還是迴歸現實要好的多。

在網絡中,我們可以看見一些偉人事蹟,能夠看見一些在文學地位很高的作家的一些作品,能看到古代文人寫的一些文章,還可以瞭解一些國家大事,瞭解許多新事物……還有許多“知識寶藏”等你去發掘。

我們思考一下,為什麼人們都貪戀起網絡了?可能是因為網絡的誘惑太大了。如果我們把網絡用到學習中來,好好的利用網絡,利用網絡來學習,那我們的人生就有意思了。我認為網絡是好的,只要我們把它運用到好的地方來,網絡就對我們有益。如果我們天天沉迷網絡,網絡就會對你無益的。這還得看自己對網絡的控制能力。

網絡是時代進步的產物,是當代人不可避免的工具。我們可以屏棄其不好的方面,好好利用其有利的一面,終究會對人類有益的.。如果我們好好加以利用,網絡會讓我們獲益匪淺。

網絡作文600字 篇3

原告:一網絡受害者。

訴因:要為無數網絡受害者討個公道。

開庭----

原告訴詞:“本人代表無數網絡受害者起訴“網絡”毒害青少年心靈,使無數痴情男女痛不欲生。因為它,無數青年拋棄學業,半途而廢,更甚之走向犯罪道路。為人父母痛不欲生。”

被告辯論:“的確,這種種罪惡無可否認是經過我方原告造成,可其本質卻非我方原告所為,眾所周知,網絡只是一個查閲資料的工具,而毒害青少年心靈的資料乃是人類所創,並非我方原告的責任。”

原告反駁:“被告上説不為其所創,是的,可被告也難脱責任,其非被告所創,但卻因其危害人間,被告也應受到懲罰。其罪數數,實為滔天一定要施以重罰。”原告情緒激動,走出被告席逼向原告。

陪審席議論紛紛。

“請坐回原告席,原告。請肅靜!”法官重擊庭錘,講道。

局面得到控制,被告方律師開始辯論:“原告以上所訴我不能認同,第一:我方原告只是一個媒介,只是一個溝通人們和信息的橋樑。第二:所傳播信息的取擇與人類,而並非我方原告訴選擇。只是因為人性的卑劣,為利益所獲,無情的創造了這些信息,危害人間。卻把所有的罪責推卸於一個可憐的媒介。就算沒有網絡,人性的卑劣何嘗不會通過其他方式顯露出來?真正應該控告的應是那些沒有道德的網民,是那些無情的獲利者,而不是在這控告一個可憐的媒介!”

原告羞愧的地下了頭。

判決:“原告棄權,我宣佈:網絡無罪——”

判決已經結束,但卻給人以深思與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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