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真讓人難忘優秀作文500字

來源:文萃谷 1.49W

【篇一:這件事真讓人難忘】

這件事真讓人難忘優秀作文500字

在我的腦海中難忘的事和星星一樣多,其中有一件事最讓我難忘,那就是我第一次獨自乘車的經歷。

那是我7歲的時候,那年暑假,我在少年宮上作文班。放學時,爸爸媽媽有事不能來接我,我只好自己乘車回家。望着那麼多汽車,我想:應該坐哪一輛車呢?啊!想起來了,以前媽媽帶我乘車回家的時候,都是坐一路的公交車。於是,我等到了一路車後,就上了車。可下了車後,我驚奇地發現,四處都是樓房,我不知道哪兒是我家了!我亂走起來,這些樓房好像圍成一個迷宮,我老是走到原地。我突然發現有一座樓房,好像是我家的那一棟,我趕快跑過去,敲起了門。“誰啊?”一個陌生的面孔出現在我面前,把我嚇得撒腿就跑。時間不早了,馬上黑夜要降臨了,我還是找不到家,只好一個人站在路旁。直到後來,才被找我的媽媽發現。

這次經歷是我害怕了好幾天,但使我認清了回家的路,從那以後,我自己一個人乘車時再也沒有迷過路。

【篇二:這件事真難忘】

最近我看了一本書《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講述了一個盲人內心的痛苦,渴望得到光明的故事。書看完了,我心中卻很納悶:一個盲人的生活,真的很艱難、困苦嗎?於是決定體驗一小時盲人的生活。

我剛用布條將雙眼蒙上,媽媽就讓我洗澡去。我還像平時一樣,快步走近浴室,一不留神踩在什麼濕滑的東西上,“撲通”摔坐在地上,疼的我齜牙咧嘴直叫喚,慢慢爬起來,不敢再大意,小心翼翼地做着每一個動作。該洗頭了,好不容易摸到一個瓶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抹上了頭,“咦”氣味不對啊!怎麼是茉莉味的啊,我的洗髮膏可是薄荷味的啊,看來錯拿成沐浴露了,只得趕緊沖洗乾淨。好不容易洗完了澡,剛扶着牆走出浴室,又一頭撞到了媽媽身上,她看到我的模樣,提醒道:“衣服穿反了啊!”,原來黑暗中我連衣服的正反都分不清了。

我摸到電視機旁,想看會電視,可剛坐下,忽然想起自己此時是個盲人啊,只得作罷。想看書,可怎麼看啊?想寫作業,可怎麼寫啊?想下樓玩耍,可怎麼玩啊?最後我勸自己斷了這些念頭,坐等時間吧。

漫長的一小時終於過去了,我迫不及待的扯下布條,長歎道:“終於又見光明瞭”。這時我才深深體會到盲人的痛苦,沒有光明他們諸事不便,連看一眼家人熟悉而陌生的面龐都是奢望。這樣的體驗讓我終身難忘,也更加珍惜擁有的'光明。

【篇三:這件事真令我難忘作文】

在我成長的這些年,有像沙灘上的貝殼一樣多的事,有的光彩奪目,有的黯然失色,但有一件事最令我難忘。

記得那天,媽媽帶我出去逛街。突然,我的肚子唱起了“交響樂”,我滿懷希望地看了看媽媽,媽媽好像明白了我的心思,説:“去買點吃的吧!”我高興得一蹦三尺高,便朝早已香氣撲鼻的賣公婆餅的小攤走去。

小攤前排着一條長龍般的隊伍,每個人都焦急地等着公婆餅出爐。公婆餅有小攤的三人制作:一人做,一人烤,一人賣。公婆餅終於出爐了,那香氣繚繞不絕,我不由自主的流下了口水。有一人把一元五放在了台子上,拿了餅就走了。賣的人沒顧上收錢,便吆喝着:“下一位”。這位是一位顯得很有錢的大老闆,身穿名牌西服,名牌鞋,打着一條嶄新的領帶,手上戴着幾枚戒指,眼睛卻死死盯着台上的錢,説:“我好像給了錢。”便把手往衣袋裏摸,我本以為他回掏出百元大鈔,可他卻裝有錢的樣,把手握成拳頭狀,放在一元五角上,接着手放開,大聲説:“這是我的餅錢”。説完,拿了餅頭也不回就走了。

我真沒想到,竟有人在光天化日下做如此卑劣的行徑,而且還是衣着如此光鮮之人。他不但沒有臉紅,反而大搖大擺地走。這大概就是老師説的老面皮吧。

這件事雖然過去很久,但依然令我難忘。每當想起這件事,我都會提醒自己,要做一個誠實的人。

【篇四:這件事真難忘】

那天,我和媽媽去上街趕集,踫到了一個大伯,他騎着一輛破舊的三輪車撿垃圾因為那個大伯的一隻腿壞了所以就用另一隻好的腳挪着走,我們正好在一個木橋上站着,那有一個飲料瓶,那個大伯只剩最後一步就夠到瓶子了,但是實在挪不動了,媽媽讓我把瓶子遞給大伯後,那個大伯雖然沒説聲謝謝,但臉上掛着燦爛的笑容。

那個大伯一直朝上走,撿了好多個飲料瓶賣了,旁邊有個賣甜瓜的大媽,那個大媽給大伯切了一片甜瓜,那個大伯好像甜在心裏,暖在心裏似的。

那大伯説:“我買你的個瓜。”然後大媽挑了一個上好瓜遞給大伯,大伯那一直在抖的手從上衣兜裏掏出一角一角的錢大概有50多張,那大媽見了説:“你的錢你收好,這瓜啊,我不要錢了。”大伯滿懷謝意地笑了笑,走開了。

我和媽媽異口同聲的説:“世上還是好人多啊。”我們便走開了,事到如今我把那件事還深深刻在腦海裏,永不忘記。

【篇五:這件事真令我難忘】

在我的腦海中,有許許多多的事。有一件事讓我知道做什麼事都不要半途而費。

記得那一次,陽光明媚,天氣晴朗。我在寫作業時,突然筆沒水了。我跑去文具店買支筆,在路上,我看到有很多人單手騎車,單手抓車。單手做着各種驚險的動作。我便跑回去對爸爸説:"爸爸,給我買單車。"爸爸爽快的説:"好的,我們這就去買。"我高興的説:"耶!"

爸爸拿着車,帶我來到學校的操場上。我坐上車,爸爸拉着車的尾巴,我叫爸爸把手拿開,爸爸不肯。我便哭着説:"放開,放開……!"爸爸看鬥不過我,便鬆開手。我騎上車,覺得沒什麼難得。便雙手鬆開,像小鳥一樣飛翔。"啊"我害怕的叫起來。爸爸聽到我的叫聲,趕忙跑來,見我連人帶車摔了下來,對我説;"看了吧,騎車要安全行駛。"見我要放棄的時候對我説:"千萬不要因為這點小事就半途而費。"我聽了,覺得爸爸説的沒錯。就在來一次。這次,我小心翼翼的騎上車,在騎車路上,小草給我點點頭,大樹給我舉起了大拇指,爸爸表揚我説;"好樣的。"

這件事讓我知道,做什麼事都不要半途而費。只要努力了就會成功。

【篇六:這件事真令我難忘】

很小的時候,我經常看到爸爸和叔叔在下象,雖然我不懂,但很好奇,所以我就經常問爸爸,爸爸也很耐心地為我解答,我也時不時的擺弄幾下,慢慢地我對象棋有了興趣。隨着我慢慢長大,爸爸媽媽看我很喜歡象棋,就幫我報了培訓班。

經過老師的指導和訓練,我的棋藝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大班的時候我也參加過一場比賽,最終我得了第三名。雖然沒有得到冠軍,但給了我很大的鼓勵。從此我對象棋就更喜歡了。

現在我上國小三年級,這學期學校裏舉行了象棋比賽,正當老師不知道選誰時,同學們推薦了三個人,我是其中之一。然後老師就正式讓我們代表我們班去參加比賽。為了準備比賽,我每天做完作業,就和爸爸下幾盤棋,我有些不懂的地方,我就會問爸爸,爸爸也會耐心地教我。到了比賽的那天,我滿懷信心地走進比賽場地。比賽正式開始了,第一輪,第二輪……我一路過關斬將,殺進了決賽,此時,我很激動也很緊張。決賽開始了!我一鼓作氣,乘勝追擊,佔據了絕對的上風,把比賽局面牢牢地掌控住,眼看勝利在望,我開始沾沾自喜,得意洋洋起來。我內心想:“你認輸吧,哈哈!”突然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現了:我居然輸了!對手利用了我的粗心大意,扭轉了局勢。造成了我輸掉了比賽。最終我贏得了第三名。

回去後,我很難過,雖然爸爸媽媽不斷地鼓勵我安慰我。最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做事不能粗心大意,一定要仔細認真,不然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結果。這件事情讓我始終很難忘,我下定決心,下次一定要得第一!

【篇七:這件事真難忘】

想起這件事,我難以忘懷;想起這件事,我感慨萬分。也許,你會想“這件事”是什麼呢?那就是真正地當了一次家長。

那時我剛好十歲,對當家長的爸爸媽媽總抱着“偏見”。認為他們多輕鬆啊: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一點兒也不受約束。不像我,整天除了學習,還是學習。爸爸為了讓我體會當家長的辛苦,把這大權交給了我一天的時間。爸爸把每天的工資都交給了我保管,我小心翼翼地藏好了,那是的興奮勁兒可別提了。

我一上任,麻煩事就接踵而至。我打了個呵欠,起了牀,拖着蟎跚的步伐,走向廚房準備早餐——煎雞蛋。打開煤氣灶,火苗“嗖”地冒了出來。倒入油,打入雞蛋,油花四濺,我“手舞足蹈”,嚇得像豬一樣亂嚎。媽媽看不下去了,想幫我,可爸爸狠心地攔住媽媽:“無知的愛是害孩子。”媽媽只好眼睜睜地看着我不管,留下我孤軍奮戰。誰知,剛才的“油花事件”,導致雞蛋成了“大焦蛋”。我滿臉愧疚地端上了桌。哎,做家長真辛苦!

父母大人吃完早飯去上班了,我趕忙準備中飯。我學着媽媽平時的樣子淘米、煮飯,通上電後就再沒有管它了。由於平時缺少練習,我只會做涼拌菜。家裏只有黃瓜,我把他們洗淨,放在板上照葫蘆畫瓢地拍,誰知黃瓜都跳起舞來了,紛紛跳到碗中、地上,廚房裏的各個角落都有黃瓜。我一塊塊地拾起,去洗淨,放上作料。這時,爸媽回來了,爸爸習慣性的掀開鍋蓋。咦,飯怎麼都半生半熟的?我端上我的戰果,媽媽説:“平時我做菜都營養搭配,你就讓我們吃老黃瓜啊,也不怕我們營養不良。”我沉默無語。

晚餐時,爸媽都猜我做了什麼菜。誰知,我打開冰箱,把剩菜剩飯拿出來:“你們就湊合着吃吧!”爸媽齊聲叫苦。我説:“我也無能為力啊!”

經過了一天的磨練,我知道了當家長是多麼辛苦。他們哺育了我們,我們不應該認為是理所當然,而應該盡力回報他們。十歲當家長的事我永遠不會忘記,他讓我明白了哺育一個孩子是很不容易的。

這件事真難忘!

【篇八:這件事真讓我難忘】

這是我二年級上學期的一天,那天我心情很不愉快。因為和好朋友江雲天吵了一架。

上午第二節課後,大家都忙着下樓上操。今天正好是江雲天和門宇值日,他倆留在班裏。上操回來,我驚奇地發現:我那支可愛的鋼筆不見了。要知道,它可是爸爸出國給我帶回來的!當時,我既傷心又生氣,我想:“如果我要知道是誰動了它或拿走了它,我決不輕饒!”找了好一會,什麼也沒找到。忽然,我想到了班裏當時只有江雲天和門宇兩個人。“會不會是……”我下意識的想到。

中午大課間,我立刻把他倆找來。問道:“早操時你們是不是動我的鋼筆了?”我大聲問道,“哦,上午操啊,我被校醫劉老師叫去打針了。劉老師可以證明!”門宇對我説道。只有江雲天在一邊一直默默無語,五分鐘後,他才開口:“不是我,絕對不是我。”我從他的表情裏看出了恐慌,於是張口反問道:“怎麼能不是你?當時班裏只有你一個人,怎麼能不是你?”也許是我的態度不好,他被我激怒了,一下站起來“你什麼意思,我告訴你,肯定不是我!”説罷,他走出了教室。

我倆的矛盾一直持續到週末,我本想再找他理論,可是不知怎麼,他今天沒來。“也許是不敢見我吧。”我自語道。快上課了,前面的徐揚突然對我説:“崔晨,對不起!前天我回家後發現你的鋼筆掉到我書包裏了。怕你説我是故意的,一直沒敢跟你説,對不起。”“啊!”我的心中好像降下一道閃電,“難道我錯怪他了……”

這個雙休日我是在自責中度過的,我甚至沒想好怎麼跟他説。兩天,就這樣過去。週一上午,老師發佈了一條“新聞”:“江雲天因為搬家,轉到別的國小了。

我的心裏就像晴空霹靂一樣,由於我的任性和不講理,我失去了一個好朋友。這件事在我心裏印象很深!我希望,下次見到他時,他能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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