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令我難忘的事作文五篇450字

來源:文萃谷 1.27W

篇一:一件令我難忘的事

一件令我難忘的事作文五篇450字

二年級的一天,下課了,我把要交的兩百元錢放在鉛筆盒裏,沒有合上,就出去玩了。 誰知,等我高高興興去交錢時,錢卻不翼而飛了。我急壞了,又不敢告訴老師……那天的時間似乎過得特別快,一眨眼就到了放學時間,我磨蹭了半天,才走出學校,心裏還不住地禱告:但願學校離家再遠一點,希望……可是不知不覺,我還是走到了家門口。我戰戰兢兢地按響了門鈴,幸好只有奶奶一個人在家。但我剛上樓跑進家門,樓下的門鈴又響了,我忙搶先拿起對講機,給爸爸媽媽打“預防針” :“媽媽,我的兩百塊錢不見了!”

爸爸媽媽氣喘吁吁地趕上樓,並沒有給我一頓想象中的“狂風驟雨” ,而是先向我詢問事情的經過。我小聲地解釋了一番。媽媽聽了,對我説:“以後遇事先要學會自己處理,另外吃一塹,長一智,今後要保管好你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能養成粗心大意,丟三落四的壞習慣。”爸爸問:“你打算怎麼辦呢?”

第二天,我剛想去找老師,老師卻先來找我了。原來那天晚上,那位拿我錢的同學的父母發現他書包裏多了兩百元錢,問了他才知道,原來是他順手拿走了我鉛筆盒裏的兩百元錢。他父母非常重視這件事,當天晚上就帶着他找到了老師,把錢交還。

這件事令我一直難忘,而最難忘的是老師始終沒有告訴我那位同學的名字。

篇二:一件令我難忘的事

“嘿呀嘿呀!”你知道我在做什麼嗎?我在做南瓜餅和油炸南瓜哩!除了放雞,做南瓜餅和做油炸南瓜也是我的最愛呢!

今天,陽光燦爛,我開始做南瓜餅,先把南瓜用高壓鍋壓爛,把南瓜湯倒到碗裏。我嚐了嚐,“啊!真甜!”我情不自禁地喊,心想:“這也許就是個美好的開始呢!

開始做油炸南瓜了。先往炒菜鍋裏倒油,有很快就沸騰起來,“啪!“的一聲,滾燙的油猶如雨點,噴到我的手上。“啊!好燙啊!”我叫到。這當然,手被燙破了,不能做油炸南瓜給爸媽吃了。不管了,咬牙,挺!這一挺啊,手竟不會疼了。我滿心歡喜地做着,一會兒搓搓這裏,一會兒揉揉那裏,不一會兒,形態各異的油炸南瓜出來了。有小兔形的',雪人形的、花朵形的、小鳥形的、小豬形的等等……要我做啊,種類可是讓你數上一個月也數不完的。

望着自己的戰利品,又看看我被燙傷的手,心裏不僅感受到一絲絲甜蜜的氣息。我將爸媽請到桌邊來,挑了幾個放進盤子,給爸媽吃。爸媽看了驚喜無比:“乖女兒,這是你做的?”他們拿起一個咬了一口,“啊……嗯,這 ……這簡直是太好吃了!”“第一次見識你高超的廚藝!”“是啊,”我拍拍胸脯説。“汗水是甜的,這裏邊百分之五十是汗水呢!”

“是呀,”奶奶走過來説。“這是你的汗水換來的,能不好吃嗎?”説完,全家人一起笑起來。

我心想:我在倒油時燙傷了,原來,堅持不懈才是最可貴的精神啊!

篇三:一件令我難忘的事

童年像一條悠遠綿長的小河,曾激起過點點滴滴的浪花。歲月將它們帶向遠方,一去不返。然而有一朵浪花卻仍在我記憶中綻放。 記得那一天晚上,我們全家一起去盛德美,媽媽百般叮囑我要跟好他們,不要走散,要不找人太浪費時間。

一到那裏,我就跟爸媽商量,自己去看書,讓他們去選購商品,他們答應了。我興沖沖地來到賣書的地方挑了一本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正當我沉浸在書海之中時,爸爸來叫我,説要給我買衣服。我把那本書順手藏在其他的書下面,因為這是一本好書。我慌慌張張地跑過去試了一下,又趕忙跑回來看書。途中,好象聽到他們在後面喊了些什麼。我也沒在意,心想也不會是什麼重要的事,就含糊地答應了一聲。我又看了一會兒,準備讓他們付錢買這本書,可怎麼也找不到他們。我着急的大聲呼喊,可商場里人聲吵雜,我的聲音很快被淹沒了。我急的眼淚都流出來了,懷着滿肚子的委屈,在人羣裏東張西望,樓上樓下的找,還是找不到。

這時,我聽到商場裏的廣播可以找人,就趕忙來到服務枱,讓服務員廣播了一下,還真管用,爸爸媽媽一會兒就找過來了,原來他們也正在到處找我呢。唉,大部分的時間都用來找人了,真正逛商場的時間倒沒有多少了。如果我早點聽清他們的話,或許我又可以看一本好書了。 經過這一番波折,我以後聽別人説話都是聽得仔仔細細的,生怕出一點疏漏,我可不想再出現這種情況了。

篇四:一件令我難忘的事

我八歲在幼兒園裏吃午飯時,老師給我們每組分六份橘子,等我吃完了自己的那一份時,我旁邊的程陳發現自己的一份沒有了。

我自己也覺得很奇怪。這時,張子昂説:“是王浸堯多吃了一份,剛才我看見的。”這下全組同學也都認為是我多吃了那份橘子,就把老師給叫來了。老師説:“王浸堯,你犯了錯誤就要承認。”我説:“我本來就沒有多吃,為什麼要我承認。”這下,老師火了,説:“還狡辯!這麼多小朋友説是你吃的。害的陳程沒有橘子吃。”陳程委屈地説:“我們是聽張子昂這樣説的”。張子昂聽了以後大聲地説:“我是看見王浸堯多吃了一份!”老師生氣地説:“你看!都有人看見了還不承認!快道歉!”我説:“你怎麼這麼相信他,他是你兒子嗎?你怎麼知道他説的是假話還是真話?”老師説“那份橘子在哪裏?”“你問我我問誰啊?”老師更惱火了:“反正你多吃了人家的那一份,不認錯今天就不準回家!”這下我是既傷心又惱火,氣的簡直要發瘋了,整個臉漲的通紅,我這個人是不能冤枉的,當我發怒時是非常具有攻擊性的。於是我狠狠地推了一下老師,更是把張子昂使勁地拉到廁所扔到了小便槽裏。因為這樣,所以被老師批評了,並把這件事的經過告訴了媽媽。

我恨這個老師,在當時的情景下,由於我是非常生氣,我當時以為所有老師都不是好東西,只會冤枉人,這個老師怎麼配做老師呢?還不如去養豬!當然我的看法是片面了一點,回家後我媽媽批評我了。

我想沒有證據是誰也不能亂下結論的,亂冤枉人的。不過想想做個老師也不容易啊!

篇五:一件最令我難忘的事

可能我有很多令我難忘的事,但最令我難的事肯定是下面這件事,因為這次比賽我足足準備了近半年的時間。

我是在EF學習英語的,有一次英語老師給我們每人發了一張奧運知識試卷,我也不知道目的是什麼,就完整地答下來。過了兩個星期,EF教師忽然打電話告訴我,我通過了選拔,進入了初賽。這才知道那張知識問答卷是用於奧運大使選拔用的。老師還告訴我,要求準備一份英語稿,以“假如我能跟世界對話,我為説……”為題目。我就簡單地寫了一下,連準備的時間也沒有,就匆忙上陣比賽。比賽完了,我原以為這樣就結束了。沒想到過了幾天,老師告訴我,我又順利地通過複賽了。聽完電話,我一下子高興得一蹦三盡高。

可複賽難度更大了,要求以初賽的題目為基礎,加上自我介紹,然後做成片子交上去評選。於是,我發動全家總動員,一起來幫我。媽媽來寫稿,阿姨來翻譯,爸爸來做短片,我來表演。我們認真做完每一件事。終於,我們全家總動員獲得了所有老師的認同,我毫無爭議地進入了決賽。當老師告訴我,我是從3500名選手中脱穎而出進入嘉興20強的,我變得更加開心了。

決賽分為三個部分,先播放片子,然後自我講述,最後裁判提問。剛上場的時候,是播放短片,我在台上還非常緊張,但看到台下有那麼多支持我的人,我決定振作起來,比賽應該説還算順利,我就一個問題答錯了,最後得到了銅獎(第四名)。

雖然這次比賽我沒有拿到第一名,但是我得圍賽第一名太多了,英語比賽得獎還是第一次,所以這次比賽讓我格外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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