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註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
2015註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基礎考試 (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 ||
學歷 | 專業 | 工作經驗 |
本科 | 本專業或相近專業 | |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專科 | 本專業或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 ||
學歷 | 專業 | 工作經驗 |
博士學位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碩士學位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大學本科 | 本專業(取得通過教育評估)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本專業(未取得通過教育評估)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大學專科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免試條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 ||
學歷 | 專業 | 工作經驗 |
博士學位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碩士學位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大學本科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
大學專科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
中專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專業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相近專業 | 自動化 | 工業自動化 自動化自動控制 |
其它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佈前各院校所採用的專業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