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建考試《施工管理》知識點:工程質量事故

來源:文萃谷 2.14W

註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之必要條件。建造師需按人發111號文件的規定,經統一考試和註冊後才能從事擔任項目經理等相關活動,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而項目經理的聘任則是企業行為。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考試的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二建考試《施工管理》知識點:工程質量事故

  一、工程質量事故的概念

1.質量不合格: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

質量缺陷: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成合理的期望(包括安全性方面)要求

2.質量問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低於規定限額的稱為質量問題。

3.質量事故: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規定限額以上的稱為質量事故。

  二、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

1.按事故造成損失的程度分級 見書本P156

2.按事故責任分類

(1)指導責任事故:工程負責人片面追求施工進度,放鬆或不按質量標準進行控制和檢驗,降低施工質量標準等。

(2)操作責任事故:澆築混凝土時隨意加水,或振搗疏漏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等。

3.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1)技術原因引發的質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發的質量事故:檢測儀器設備管理不善而失準,

(3)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質量事故:某些施工企業盲目追求利潤而不顧工程質量;在投標報價中隨意壓低標價,中標後則依靠違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或偷工減料等

22104042掌握施工質量事故處理方法

  一、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

1.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2.有關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檔案

4.相關的建設法規

  二、施工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序記住順序

1.事故調查:施工項目負責人向企業報告,整理撰寫成事故調查報告

2.事故的原因分析

3.制訂事故處理的方案

4.事故處理:事故的技術處理 / 事故的責任處罰

5.事故處理的鑑定驗收:事故處理的質量檢查鑑定,應嚴格按施工驗收規範和相關的質量標準的規定進行

  三、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要求

1.質量事故的處理應達到安全可靠、不留隱患、滿足生產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經濟合理的目的;

2.重視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綜合治理;

3.正確確定處理的範圍和正確選擇處理的時間和方法;

4.加強事故處理的檢查驗收工作,認真複查事故處理的實際情況; 5.確保事故處理期間的安全。

  四、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方法

1.修補處理:例如,當裂縫寬度不大於0. 2mm時,可採用表面密封法;當裂縫寬度大於0.3mm時,採用嵌縫密閉法;當裂縫較深時,則應採取灌漿修補的方法。

2.加固處理:危及承載力的質量缺陷

3.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處理(多選)

(1)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

(2)後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

(3)法定檢測單位鑑定合格的

(4)出現的質量缺陷,經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