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如何規避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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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二級建造師掛靠都是有風險的,二級市政建造師也不例外,要想平安掛證,必須警惕風險如何規避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下面就由小編為您解析:

2018年如何規避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

二級建造師掛靠都是有風險的,二級市政建造師也不例外,要想平安掛證,必須警惕風險

  風險一:安全風險

這是風險中最大的風險之一,一旦引發安全事故,其後果不堪設想。因為現在工程實行的是項目經理終身制,如果本人根本就不在現場,那麼有可能稀裏糊塗的就給別人背了黑鍋。不是危言聳聽,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有的最終是妻離子散,償還終身。此其一,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風險二:證書風險

現在雖然註冊辦法沒有出台(建設部已於2007年4月10日公佈了《一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但一般註冊制度應是兩至三年年檢一次,如果一旦出現違規現象,例如建設主管部門檢查項目經理不在現場,那麼就有可能影響年檢的通過。而且國家明令一證只得在一家單位註冊執業。

  風險三:違約風險

由於與企業簽訂的掛靠協議本身是違反政府部門的規定的,因此應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此則企業出現任何違約行為(如不按協議約定支付掛靠費用,不按協議的範圍或超出協議的範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建造師作為個人本屬弱勢的一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是一項很值得深思的.問題。

規避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的方法:

第一步

簽訂註冊協議書,不要叫掛靠協議書。(合法不合法沒關係,這個協議可以證明你的證書在這個企業)

第二步

和企業同時簽訂正式的社保局出具的勞動合同書。(這個證明你是這個企業的員工,這個受法律保護)

第三步

讓企業同時出具離職證明書。比如,第一步中你的證書到期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第二步的合同到期時間也是2015年12月31日。那麼,你讓企業出具的離職證明書,寫的日期為2016年1月1日。加蓋企業公章以及經辦人簽字。

第四步

讓企業出具一個二級建造師的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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