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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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2015年北京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報名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製並頒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北京地區範圍有效。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准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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