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強化訓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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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1

一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強化訓練題

一、情景描述

某國際旅遊客運碼頭客運聯檢大樓,總建築面積為81274m2,共有3層(局部設有夾層),完全建在地面之上,工程設計將聯檢區室外平台消防車道處定義為建築高度和層數起算點,因此建築定性為地下一層,地上兩層。遊輪中心面積約為15000m2,建築高度為23.90m,屬於多層公共建築,消防設計依照建築法規執行。

建築各層主要功能如下:地下一層為停車庫、客運管理及設備用房(部分設有夾層停車庫);地上一層是為出入境旅客提供的聯檢通道、候檢大廳及候船大廳等;地上二層為客運配套服務等,採用重疊式屋頂形式,空間高大,使一層前廳與二層在空間上連通。在消防性生-能化設計評估中,根據建築物特點及相關規定設置有效的火災探測、自動滅火、防排煙以及有效的引導、疏散等消防措施。

二、問題

1.性能化設計評估對煙控系統的主要設計目標有哪些?

2.地下停車庫汽車出入口部位設計應符合什麼規定?

參考答案

1.煙控系統的主要設計目標是:

(1)為人員疏散提供兩個相對安全的區域,保證在疏散過程中不會受到火災產生煙氣的傷害。

(2)為消防救援提供一個救援和展開滅火作業的安全通道和區域,免受火災的影響。

(3)及時排除火災中產生的大量熱量,減少對建築結構的損傷。

2.汽車出入口處坡道兩側應用防火牆與停車區隔開,坡道出人口處應採用水幕、防火捲簾或甲級防火門等措施與停車區隔開,當車庫和坡道均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不限。

案例分析題2

一、情景描述與問題

某市一集辦公、商業、酒店式公寓於一體的超高層建築羣,工程總建築面積約為80萬平米,地上60層,建築高度為180米。整個建築可以分為中心區,其使用功能為商業、辦公區域,以及南北兩棟超高層區域,使用功能為酒店以及公寓式住宅。南北超高層綜合樓在16層、32層、48層設置有避難層。

在該建築中心區及南北超高層綜合樓區域共設置三個消防控制中心,其中中心區消防控制室被確定為主消防控制室,南北兩棟高層樓內的消防控制室被確定為分消防控制室。

考慮到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容量要求,在南北超高層綜合樓各設置了三個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分別負責1-20層,21-40層以及41-60層,並在消防控制中心內設置了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

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上均有顯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聯動控制信號,並自動啟動相應的消防設備。

中心辦公區地上4層,每層層高4米,樓板厚0.2m,在頂棚下方有凸出高度為180mm的粱,在部分辦公室裝修時用高度為3.47米的書架、儲物櫃等進行了分隔。

中心商業區劃分為8個防火分區,在每個防火分區內均設置有排煙口、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應急廣播揚聲器,其中從防火分區內任何位置到最近的排煙口的直線距離為30m;到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直線距離為25m;到揚聲器的直線距離為20m。在南北超高層綜合樓的避難層中,每隔25m設置一個消防專用電話分機或電話插孔。

在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進行檢測時,檢測人員採用模擬火災的方法對商場內某個感煙火災探測器進行檢測,消防控制室內沒有接收到報警信號;檢測人員再按下附近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控制室接收到報警信號。

根據以上材料,回答問題:

1.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間的顯示、控制要求是什麼?

參考答案:主消防控制室能顯示所有火災報警信號和聯動控制狀態信息,並能夠控制分消防控制室;而各分消防控制室之間可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能相互控制。

2.該建築南北超高層綜合樓區域火災報警系統設計是否存在問題?如存在問題,請給出正確的做法。

參考答案:

高度超過100m的建築中,除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模塊等設備不應跨越避難層。本案例中將1-20層,21-40層以及41-60層分別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而避難層則在16層、32層、48層,顯然是不符合規範要求的。

正確的做法應該至少設置4個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分別控制1-16層,17-32層,33-48層以及49-60層。

參考解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2013)有如下規定:

3.1.5任一台火災報警控制器所連接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模塊等設備總數和地址總數,均不應超過3200點,其中每一總線迴路連接設備的總數不宜超過200點,且應留有不少於額定容量10%的餘量;

3.1.7高度超過100m的建築中,除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模塊等設備不應跨越避難層。

對於地址數量超大的超高層建築,應分區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且不應跨越避難層,以免發生火災後,線路被燒斷而無法報警和聯動。

3.在中心辦公區設置點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有何要求?

參考答案:

在沒有隔斷的區域,由於樑突出頂棚高度小於200mm,因此設置點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可以不考慮樑的影響;

在有隔斷的區域,如果隔斷正好在樑的下方,隔斷與樑之間的距離為150mm(4-0.2-0.18-3.47=0.15m),0.15÷3.8=3.9%小於房間高度的5%,每個被隔開的區域應至少安裝一隻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

參考解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2013)點式火災探測器佈置如下規定:

6.2.3在有樑的頂棚上設置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感温火災探測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樑突出頂棚的高度小於200mm時,可不計樑對探測器保護面積的影響。

6.2.7房間被書架、設備或隔斷等分隔,其頂部至頂棚或樑的距離小於房間淨高的5%時,每個被隔開的部分應至少安裝一隻點型探測器。

4.該建築中對排煙口、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應急廣播揚聲器以及消防電話插孔的設置存在什麼問題。

參考答案:

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至最近排煙口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計算水平距離時應當考慮內牆隔牆或頂棚下方樑的影響,並非是水平直線距離;

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至最近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超過30m,並非水平距離;

避難層中應每隔20m設置一個消防專用電話分機或電話插孔。

5.試分析對感煙火災探測器檢測時,消防控制室沒有接收到報警信號的原因。

參考答案

由於檢測人員按下附近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控制室接收到報警信號,這表明報警總線沒有問題,可能的原因是火災探測器損壞,探測器與底座接觸不良,報警總線與底座接觸不良,探測器接口板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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