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11所高校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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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近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佈消息,今年全省共有南京師範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揚州大學等11所省屬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錄取計劃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與去年相比,今年參與綜合評價考生的大學聯考文化總分,原則上不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江蘇11所高校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

  錄取計劃不超過總數5%

  考核遵循“五隨機”原則

昨天,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佈消息:2017年,我省南京師範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範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1所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試點高校須在4月10日前向社會公佈,在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和招生計劃中,對以綜合評價方式錄取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提出明確要求,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6月10日起,試點高校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長的考生進行考核,原則上不採用筆試、聯考等方式,不得組織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培訓。要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簡便、規範的考核方式,並在考核中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每組專家評委的人數應在5人以上,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6月22日前,經本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試點高校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2倍的範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同時,將入選考生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中學公示的考生信息須保留至當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今年錄取要求有變化

  考生文化成績要達本一線

我省在志願填報時專設一個志願欄,用於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綜合評價錄取、自主招生或試點學院招生志願,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文科類、理科類大學聯考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對於已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並填報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志願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試點高校在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説明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

考生的大學聯考文化總分原則上不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這部分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先行向試點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公佈的錄取規則,使用“其他類”計劃擇優錄取。對於高校考核表現突出的少數考生,經高校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可適當降分投檔,但考生的大學聯考文化總分不得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高校考核結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對滿足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按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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