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7年夏季大學聯考合併本科錄取批次

來源:文萃谷 3.01W

導讀:3月24日,山東省教育廳網站發佈了《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大學聯考)工作實施意見》,合併本科錄取批次,藝術、體育等有術科成績要求的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山東2017年夏季大學聯考合併本科錄取批次

  考生電子檔案信息庫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高職農村專項計劃的縣(市、區)要會同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報考考生户籍地、居住地、學籍等信息的複查,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由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有關市教育局負責考生資格複核工作。

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其中報考軍事、公安、武警類高校的考生還須參加由省軍區、省公安廳和有關高校組織的軍檢、體能測試和麪試。

中學檔案由考生畢業中學負責按有關規定組建。應屆高中畢業生的中學檔案於5月底前統一集中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非應屆高中畢業生的中學(人事)檔案於報名時交縣(市、區)招生辦公室。2007年以後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生,其中學檔案內容主要為《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2007年之前畢業的往屆高中生,其中學檔案內容主要包括:學年評語表、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山東省中學生體育合格登記卡、健康檢查表、畢業生登記表、高中畢業生家庭情況調查表、中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登記表、中學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考生大學聯考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內容主要包括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鑑定或評語等,2007年以後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體檢信息、志願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大學聯考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以及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5部分。考生電子檔案須與紙介質材料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考生電子檔案信息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6月25日前公佈

據悉,考試於6月7日至8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6月7日9:00—11:30,語文;15:00—17:00,數學。6月8日9:00—11:30,綜合;15:00—17:00,外語。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1(適用於文史方向)、外語、綜合1(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2(適用於理工方向)、外語、綜合2(包括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數學、外語試題滿分各為150分;綜合1和綜合2試題滿分各為300分;各科累計總成績滿分為750分。

語文、數學由山東省自行命題,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綜合1、綜合2由教育部命題。命題依據教育部公佈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佈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大學聯考)山東卷考試説明》進行。

報考外語或有外語口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口試內容與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口試成績須於7月3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大學聯考評卷所有科目的主觀卷(卷Ⅱ)部分均採取網上評閲的方式。考生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於6月25日前公佈。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於成績公佈之日起3日內,向考試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複核,逾期不再受理。

  合併本科錄取批次

《意見》規定,錄取分5批進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本科普通批、專科(高職)提前批、專科(高職)普通批。本科提前批:軍事、公安、國防生、航海類本科院校及專業;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的本科師範類專業;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本科院校及專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院校的小語種專業;部分院校的本科飛行技術專業;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的'院校及專業;地方免費師範生;地方免費醫學生;春季大學聯考本科提前錄取的高校及專業;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及專業;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其招生辦法執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部委屬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屬重點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有關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包括高水平藝術團。本科普通批: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春季大學聯考和夏季大學聯考的本科高校及專業。專科(高職)提前批:公安類專科院校及專業;直招士官專業;飛行技術專科專業。專科(高職)普通批:未列入專科(高職)提前批的春季大學聯考和夏季大學聯考的專科(高職)高校及專業。

2017年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在普通文史和理工類的本科普通批、專科(高職)普通批全部實行平行志願和分批次徵集志願。藝術、體育等有術科成績要求的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考生按文史類或理工類專科(高職)普通批填報志願,考生投檔成績達到我省本科普通批錄取最低控制線下50分之內,由高校根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並辦理專科錄取手續。

考生填報的志願信息以規定時間內最後一次填報(修改)為準。考生憑報名時自己設定的密碼和手機短信驗證密碼上網確認其填報的志願信息,具有法律效力,無需進行書面簽字確認。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提前或逾期均視為本次填報無效。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

錄取工作採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高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非省屬高校一般可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於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自主確定調閲考生檔案的比例。如平行志願第一輪投檔錄取結束後,仍有學校缺額,則採取多輪投檔的辦法補充投檔。

提前批不實行平行志願。在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或按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確定調閲考生檔案的比例。

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照顧:烈士子女,其大學聯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其大學聯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根據《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調整山東省大學聯考加分項目的通知》(魯招考委〔2015〕5號),2017年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檔照顧,具體政策按《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大學聯考)工作實施意見》(魯招考委〔2016〕5號印發)執行;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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