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陝西大學聯考6月25日起填報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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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招辦公佈了《2016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2016年大學聯考全國統考將於6月7日至8日舉行。6月25日開始填報志願,具體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時間及安排如下:

2016陝西大學聯考6月25日起填報志願

2016年我省大學聯考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頒佈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統一命制的試題。外語科目包含聽力考試,其成績計入外語科總分。

  6月25日開始填報志願

文史、藝術(文)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體育、藝術(理)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理科綜合、外語。外語分為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考生可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報考外語專業及其他要求外語口試專業的考生,除參加統考外,還必須參加外語口試。

2016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設置為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次。單設本科批次為面向國家級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及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省級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定向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模式。提前批次(包括藝術類、體育類)、單設本科批次及其他特殊類型招生實行梯度志願模式。

填報志願分兩個階段進行,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職業教育(三校生)單獨招生志願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報;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志願在本科二批錄取結束後填報。

  為貧困地區學子單設本科批次 錄取後進行公示

2015年被錄取但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就讀,又參加2016年大學聯考的考生,將其上一年度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並提供給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將此作為退檔理由。對2015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願院校按專業志願錄取、但主動放棄就讀的考生,在公佈本年度大學聯考成績時,將其位次排在同分數的最低位次。

參加提前批次錄取的文史、理工類院校和專業包括軍隊院校、國防生、公安院校、免費醫學定向生、本碩連讀、免費師範生(含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生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專業。其中本科志願設置分A、B、C3段,投檔錄取按3段順序依次進行。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類本科A段為軍隊院校、國防生、公安院校和專業;提前批次文史、理工類本科B段為免費醫學定向生;提前批次文史、理工類本科C段為除軍校、國防生、公安院校和專業、免費醫學定向生以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所有藝術類、體育類本、專科院校和專業均參加提前批次錄取。除提前批次外,藝術、體育類考生在其他批次可以填寫兼報志願,藝術(文)考生可兼報文史類志願,體育、藝術(理)考生可兼報理工類志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設6個院校志願,排列順序為 : A、B、C、D、E、F,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願;高職(專科)設8個院校志願,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願。

單設本科批次分A、B兩段。其中,A段為國家專項計劃,面向我省56個國家級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及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定向招生;B段為地方專項計劃,面向我省65個國家及省級貧困縣(區)定向招生。單設本科批次分別設3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3個專業志願。省招辦將在該批次錄取結束後,對被錄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舉報且經查實存在資格造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後續所有批次錄取資格,同時追究縣(區)資格審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免費醫學定向生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類錄取執行招生院校正常錄取所在批次分數線。國防生錄取執行院校普通本科所在批次的分數線,免費醫學定向生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檔錄取。免費醫學定向生原則上只招收農村考生。分數相同時,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優先錄取。考生被錄取為免費醫學定向生後,獲得錄取通知書前,必須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的`縣級衞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

單設本科批次的錄取,在提前批本科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前分A、B兩段進行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辦法。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投檔。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檔前進行三次模擬投檔。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正式投檔前進行兩次模擬投檔。

省招辦在“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佈相應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擬投檔信息、投檔人數、最低分數及其位次、考生檔案最終投放情況以及錄取結果。

  三種情形可降低分數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投檔。

1.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其大學聯考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大學聯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項照顧規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項。符合上述照顧、獎勵項目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記入投檔成績並使用。

  定向就業生入學前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定向就業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報定向西藏就業志願的考生,應填寫《2016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業考生申請書》,並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學校錄取定向西藏就業考生時,僅依據考生志願、還是依據志願並參考上述申請表,由招生院校決定。定向就業分數線、定向計劃管理等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必須在入學註冊前與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校對無故拒籤協議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定向就業單位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不得參與普通高校定向就業生錄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向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範圍以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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