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大學聯考錄取地方專項計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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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大學聯考錄取地方專項計劃已經公佈,下面本站小編為同學們整理河南省大學聯考錄取地方專項計劃全文,希望對同學們大學聯考擇校填志願有所幫助!

2016年河南省大學聯考錄取地方專項計劃介紹

  一、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我省的農村;

2.已參加2016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

  二、申請辦法:

考生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台” (網址:),進入“照顧條件申請”頁面,申請“專項計劃”資格。網上申請時間為2016年4月25日9:00 --29日17:00。

  三、招生學校和招生規模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學校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屬高校,招生規模不低於2016年本校本科一批招生總計劃的3%,有關高校必須足額安排招生計劃。

  四、招生辦法和錄取安排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後、本科二批開始之前。地方專項計劃均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具體投檔和錄取等工作按照省招辦的安排進行。

  五、關於“農村”户籍地區範圍的界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政 〔2014〕83號,2014年11月4日發)規定:“取消農業户口與非農業户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户口”。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大學聯考報名參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採集了考生户籍代碼信息,考生户籍代碼由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兩部分共15位代碼組成。其中13~15位城鄉分類代碼111 表示主城區、112 表示城鄉結合區、121 表示鎮中心區、122 表示鎮鄉結合區、123 表示特殊區域、210 表示鄉中心區、220 表示村莊。

結合河南農業大省和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我省將城鄉分類代碼中除“111主城區”以外的區域,作為審核專項計劃中的“農村”户籍的.區域範圍。

“地方專項計劃”均要求考生及家長户籍地為“農村”,對報名時信息採集的考生類別為“城鎮應屆”或“城鎮往屆”的申請者,系統將提出警告信息。若各級層層審核通過,最終經省招辦複審認可,則系統自動將考生類別認定為相應的“農村應屆”或“農村往屆”。因考生本人報名信息填寫錯誤造成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審核程序

1.考生在網上申請後,縣(市、區)招辦下載打印《河南省2016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同時提交本人及父親或母親的户口薄。如申請人無法提供父(母) 户口薄,需要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户口薄的,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證明材料原件連同複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經班主任審查,確認與中學學籍表和學籍庫信息一致並簽字,由校長審核簽字後,加蓋學校公章,報縣(市、區)招辦審核。

2.縣(市、區)招辦根據考生網上申請的專項計劃類別,對中學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為確保學籍信息審核無誤且與考生大學聯考報名相關信息一致,縣(市、區)招辦要會同學籍管理部門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父母工作單位及户籍地等信息進行復核,確保大學聯考報名庫與學籍庫相關信息一致。縣(市、區)招辦審核後,審核人和招辦主任在《審核表》上簽字並加蓋公章。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經審核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粘貼在《審核表》的背面,原件退回考生。

3.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縣(市、區)招辦將簽字蓋章手續完備的《審核表》報上級招辦。

省轄市招辦依據縣級招辦上報的電子版《審核表》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省招辦審核通過後,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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