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2017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資格名單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的有關規定,我校已順利完成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根據考生測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我校擇優確定142人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資格名單,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月11日至3月17日。考生可登陸在線報名系統查詢測試成績。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我校招生辦公室或藝術教育中心反映,聯繫電話:027-87542228,027-87556584、87542159。
如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經核實無誤後取消其資格。所有空缺名額不遞補。
我校會將公示後無異議的考生名單報送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批、公示。教育部及有關省級招辦審核不通過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藝術教育中心將於3月底寄發《華中科技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協議書》,考生及家長簽字後在4月10日前(以郵寄時間為準)郵寄到我校大學生藝術團(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華中科技大學大學生藝術教育中心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 收,郵編:430074)。
有關錄取辦法遵照《華中科技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辦法》和教育部以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制定的相關錄取規定執行。
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資格公示名單對於綜合結論“合格”的考生(上海市、浙江省除外),其大學聯考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且不低於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要求填報我校,專業服從調劑,我校將予以錄取。
對於綜合結論“合格”的上海市考生,其大學聯考文化成績須達到上海市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選考科目應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對於綜合結論“合格”的浙江省考生,其大學聯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選考科目應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
對於綜合結論“優秀”的考生,其大學聯考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上海市、浙江省等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份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按要求填報我校,專業服從調劑,我校將予以錄取。
華中科技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複試通知一、測試須知
1、通過初評並且成功繳納考務費的考生請於2月27日後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在線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
2、在指定時間考生憑身份證、高中階段學生證、准考證進入考場,入場時工作人員查驗考生三證、核對照片並登記。(複試不再設報到環節)
3、每個測試時間單元的所有考生集中進入指定候考室候考,攜帶所需樂器(不能攜帶手機),個人測試完成後離開考場。
4、開考前15分鐘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抽籤決定考試序號。
二、日程安排
測試時間 | 測試項目 | 測試考室 | 入場時間 | 候考室 |
3月4日08:30-12:00 | 西洋管樂 | 503室 | 07:30-08:15 | 501室 |
3月4日13:00-13:50 | 西洋打擊樂 | 503室 | 12:00-12:45 | 501室 |
3月4日13:50-18:00 | 小提琴 | 503室 | 12:50-13:35 | 501室 |
3月4日18:30-22:40 | 中提琴、低音提琴、大提琴 | 503室 | 17:30-18:15 | 501室 |
3月4日08:30-11:00 | 鍵盤(鋼琴、手風琴、雙排鍵) | 403室 | 07:30-08:15 | 210、202室 |
3月4日13:00-14:40 | 聲樂(男高音、男低音) | 403室 | 12:00-12:45 | 210、202室 |
3月4日14:40-17:50 | 聲樂(女中音、女高音) | 403室 | 13:40-14:25 | 210、202室 |
3月5日08:30-11:00 | 民樂 | 501室 | 07:30-08:15 | 503室 |
3月5日08:30-11:40 | 舞蹈(女) | 401室 | 07:30-08:15 | 403室 |
3月5日13:00-13:50 | 舞蹈(男) | 401室 | 12:00-12:45 | 403室 |
3月5日13:50-14:50 | 戲劇、戲曲、曲藝 | 401室 | 12:50-13:35 | 403室 |
注:1、測試地點為華中科技大學西八樓藝術教育中心;
2、考生務必按照所測項目的入場時間驗證登記、進場侯考,遲到者嚴禁進入考場;
3、具體安排以當天通知為準。
三、測試要求和流程
1、測試要求:
類別 | 科目一 | 科目二 |
交響樂團 | 1、自備演奏一首曲目 2、練習曲片段 | 視奏 |
合唱團 | 1、自備演唱一首曲目,中外聲樂作品均可; 2、有鋼琴基礎的考生可加試 | 視唱(五線譜簡譜任選一條) |
民樂團 | 1、自備演奏一首曲目 2、練習曲片段 | 視奏 |
戲劇團 | 1、自備一個劇目表演 2、朗誦 | 命題小品(表演) |
舞蹈團 | 1、自備一個劇目表演(要求穿演出服裝) 2、跳、轉、翻、軟開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展示 | 即興命題表演 |
鍵盤隊 | 1、自備演奏一首曲目 2、練習曲片段 | 視奏 |
注:1. 科目一須背譜,作品可與初試作品相同或不同;
2. 科目一由主考評委決定演唱(演奏、表演)時間長短,考試總時間不超過5分鐘;
3. 科目二由考生臨時抽題測試;
4. 自備U盤伴奏(格式為MP3,WMV等主流音頻格式);聲樂可帶鋼琴伴奏;
5.考生的藝術專項測試成績為科目一×70%+科目二×30%。
2、測試過程
1)考生按照抽籤順序在考場工作人員引導下提前5分鐘在考場外等候;
2)考生持本人簽名的抽籤號進入考場,將抽籤號交給工作人員放入票箱,到工作人員處抽取視奏(唱)題;
3)考生在指定表演位置自報科目一表演內容(不得報出姓名和學校),在主考專家同意下開始測試,科目一考核完成後測試科目二;
4)科目二測試完畢,經主考專家同意後退出考場。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所需樂器、伴奏自備,我校聲樂、鋼琴項目考場提供鋼琴,交響考場提供定音鼓。
2、家長一律不得進入西八樓(所需樂器由考務工作人員協助搬運)。
3、考場內外嚴禁大聲喧譁,吵鬧。
4、考生可乘坐521、536、702、518、593等市公交車到學校南三門,按指示牌到指定地點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