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小升中入學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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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小升中入學工作的意見

北京教委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官方幼升小小升中政策)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

根據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總體部署,為依法保障本市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經市政府批准,現就201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201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着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積極推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區級為主,組織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三)堅持免試、就近,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四)堅持程序規範,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範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工作要求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凡年滿6週歲(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均須按區教委劃定的學校服務片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免試就近入學。

完成國小教育的學生,應當進入國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各區教委要在市教委統籌指導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所在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進行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單校劃片學校採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國中對口接收片區內所有國小畢業生入學。多校劃片學校,先徵求入學志願,對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國中,學生直接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國中,以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學生。隨機派位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

全市使用統一的國小和國中入學服務系統,將每一個學生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權限進行查詢和監控。各區要公佈學校的服務片區。

(二)做好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持有區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對待。

非本市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暫住證、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後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併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佈實施細則。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三)進一步規範特長生入學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以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各區教委要向社會公佈特長生招生計劃並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2016年各區招收特長生比例要降到各區國中招生總人數的5%以內。

(四)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民辦學校、寄宿學校等其他入學由區教委根據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具體入學方案。

(五)實行計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各區要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國小畢業生數量和中國小校辦學規模等制定國小、國中招生計劃並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六)加強學籍管理。北京市中國小管理信息系統將依據國小和國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七)杜絕違規操作。各區教委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麪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國中校違規在國小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認真接受羣眾監督,認真對待羣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對違規違紀事件在依法處理前要及時通報。

各區教委是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主責單位,要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本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

市區教委和教育督導室將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八)各區教委要依據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報區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實施。要及時公佈當年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信息。各區要加強統籌規劃,做好入學工作宣傳,提前讓學生家長了解小升中及升入優質高中機會,明確升學預期,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順利實施。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期間,各區要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制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本意見自2016年4月20日起實施。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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