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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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報名時間3月24日至4月5日,為幫助大家進一步瞭解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工作,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上海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如下,僅供參考!

上海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自主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關規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備註
經濟管理10三門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或化學類內所含專業見附件1
理學工學類10

  三、報名條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上海市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省(直轄市)級及以上數學、物理、化學、信息、生物等方面的學科類競賽獎項;

2.高中階段獲得省(直轄市)級及以上科技類競賽獎項;

3.高中階段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突出,且獲得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專家(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實名推薦。

  四、網上報名

2017年3月24日至4月5日,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址: 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1.網上報名:報名類型選擇“普通自主”,考生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的電子版,無需另外郵寄書面材料。

2.網上填報內容:

1)個人基本信息及專業志願,考生根據興趣可以報1-2個專業志願;

2)網上報名成功後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該申請表需本人簽字、中學核實信息、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未簽字蓋章者,視為報名無效;

3)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論文、中學或專家推薦意見等佐證材料的掃描件(參加面試時需出示證書原件以查驗),其中中學或專家推薦意見需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上傳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掃描件者,其獲獎情況等不予認可;

4)個人陳述:體現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品質,突出本人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方面的內容,字數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簽字);

5)《考生誠信承諾書》(需本人簽字)。

  五、選拔程序

1.初審

報名截止後,我校成立專家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同時我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學校對其進行初審的參考依據。

考生可於2017年4月27日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初審,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公示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

2.筆試

1)筆試科目:數學

2)網上確認及繳費

5月31日至6月3日,初審通過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來我校參加筆試,進行網上繳費,然後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筆試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繳費金額:40元【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價費(2006)5號】。

3)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6月11日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筆試准考證”)

3.綜合面試

1)面試資格查詢:

我校將筆試成績從高到底排序,根據生源情況確定獲得面試資格名單。

查詢時間:6月14日

查詢網站:報名系統

2)面試確認

6月14日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在網上 確認是否來我校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面試資格。

3)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數理邏輯、溝通反應等方面的綜合能力。

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包括專業興趣、研究性學習經歷與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學生學科類、科技類獎勵(證書)、參加科技活動、取得創造發明、專利等反映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面試專家將根據上海大學人才培養理念,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考生面試情況進行評分。

面試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4)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6月17日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面試准考證”)

4.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專業及所獲優惠政策

1)合成成績計算:

合成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2)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專業:

將考生合成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平行志願方式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專業。如合成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入選名單及專業。

3)確定所獲優惠政策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根據其合成成績確定考生獲得的優惠政策。

類別條件優惠政策
A類合成成績位列入選考生的前40%(含)者大學聯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直接予以錄取
B類其餘60%入選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線上10分,即可予以錄取。

注:考生成績含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加分,具體填報志願方法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求的填報方式執行。

4)將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及入選專業報上海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入選結果查詢:

查詢時間:6月22日

查詢網站:

5.公示

獲批的自主招生入選名單將按照教育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六、錄取政策

入選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上海大學志願,我校將依據考生獲得的優惠政策和專業進行錄取。

  七、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1.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2.我校遵循“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選拔程序。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考前隨機抽籤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3.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負責作出答覆。如仍持不同意見,可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反映。

  八、其他

1.對自主招生中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對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實行考試迴避制度,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參與命題與面試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否則如經舉報核實,將終身取消命題、面試資格,並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4.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5.諮詢電話:021-66134148 投訴、監督電話:021-66132857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00 - 4:30

  附件1:

類內所含專業
所含專業培養院系備註
經濟管理類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檔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管理科學、會計學、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專業主幹課程採用英文教學)經濟學院圖書情報檔案系管理學院第一學年末進行專業分流,學生依據本人意願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學校按照分流綜合成績注1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及學生填報志願的順序分流到專業。
理學工學類理論與應用力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冶金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機械工程、機械工程(卓越工程師班)、測控技術與儀器、工業工程、包裝工程、工業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建築學、城鄉規劃、哲學、檔案學理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土木工程系上海電影學院上海美術學院社會科學學部(籌)圖書情報檔案系第一學年末進行專業分流,學生依據本人意願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學校按照分流綜合成績注1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及學生填報志願的順序分流到專業。

注1:分流綜合成績由大學聯考成績、大一學習成績以及個人綜合表現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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