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會考考場規則須知

來源:文萃谷 2.54W

距離2016年上海市會考還剩三天的時間,考生們在考前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YJBYS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上海市2016年會考考場規則須知,歡迎參考閲讀,希望對學生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上海市2016年會考考場規則須知

一、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開考前20分鐘(英語科目開考前30分鐘)打預備鈴,考生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三、考生進入考場時,允許攜帶黑色字跡的水筆、鋼筆、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規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監考教師指定的位置。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計算器、錄放設備,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進入考場後,按座位號對號入座,將准考證放在課桌右(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核驗。考生領到試卷、答題紙和條形碼紙後,應認真核驗試卷和答題紙的科目及條形碼紙上的姓名、考生登記號和座位號,在答題紙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考生登記號和座位號,並貼好條形碼。凡漏填、錯填或填寫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生遇試卷或答題紙分發錯誤及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教師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六、考生必須按照題號順序在各題目的答題區域內作答。選擇題必須使用2B鉛筆填塗,非選擇題使用黑色字跡的水筆、鋼筆書寫。不準在答題紙上做有個人信息的任何標記。超出答題區域書寫的答案或在試卷、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七、除外語科目外,筆試一律用現行規範漢語言文字答卷。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監考教師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開考3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離場前須經監考教師同意,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十一、考試結束信號發出,考生應立即停筆,安坐原位,等監考教師收齊全部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後,根據監考教師指令,依次離開考場。

十二、所有考試工作人員應戴證上崗,與考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