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會考時間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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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江西省會考報名時間為4月10日至4月16日,考試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體育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由設區市組織實施。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序號 | 日 期 | 主 要工作事 項 | 負責單位 |
1 | 1月5日-3月10日 | 編寫《2017年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指導手冊》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2 | 2月2日-3月2日 | 擬定2017年會考中招改革《指導意見》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3 | 2月10日-3月31日 | 有關春季招生學校組織學生報名 | 有關招生學校 |
4 | 3月20日 | 下發《指導手冊》、報名信息表、准考證、報名序號證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5 | 3月20日-31日 | ①組織、指導考生填寫《2017年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信息表》②各設區市分縣(市、區)學校電腦錄入考生報名基本信息 | 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6 | 3月24日-4月10日 | 各設區市組織召開中等學校招生諮詢會 | 各設區市中招辦 |
7 | 3月31日-4月28日 | 文藝、體育運動學校等特殊專業加試初試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中招辦 有關招生學校 |
8 | 4月1日-5月20日 | 各設區市組織學生進行網上閲卷的.答題培訓及模擬練習 | 設區市、縣(區)中招辦有關國中學校 |
9 | 4月10日-16日 | 組織考生上網填報志願;建立會考報名信息庫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10 | 4月17日-21日 | 各有關學校春季入學新生辦理錄取手續 | 省考試院中招處有關招生學校 |
11 | 4月19日-5月31日 | 將《報名序號證》發給考生;體育考試和理化實驗操作測試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12 | 4月20日-5月3日 | 修改信息有誤的學生數據庫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13 | 5月1日前 | 轉發五年制高職招生計劃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14 | 5月1日—7日 | 將本年度春季招生數據庫報省教育廳有關處(室)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15 | 5月4日-10日 | ①各設區市建立考點、考場數據庫②上報《江西省2017年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制卷統計表》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16 | 5月18日-6月12 日 | 組織命題,印製試卷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17 | 5月25日前 | 各設區市中招辦編排考點、考場,上報《考務工作手冊》相關信息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中招辦 |
18 | 5月31日前 | 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按規定公示擬評定結果 | 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19 | 6月1日-15日 | 將考生志願信息反饋給各有關招生學校 | 省考試院中招處 有關招生學校 |
20 | 6月8日前 | 核查、彙總會考加分材料 | 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21 | 6月11日-12日 | 全省考務工作會議,分發試題卷、答題卷及《考務工作手冊》等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22 | 6月16日 | 佈置考點和考場,組織培訓考試工作人員;做好考前各項準備工作 | 各縣(市、區)考點學校 |
23 | 6月17日-19日 | ①全省會考;各級巡視組巡視考場②會考命題人員對試卷組織試評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24 | 6月20日 | 設區市組織閲卷老師培訓 | 設區市中招辦 |
25 | 6月20日-7月3日 | 各設區市組織試評,閲卷、登分、統分,建立會考成績(含會考中招改革縣區的學業考試等級)數據庫並報省考試院中招處、信息處 | 省考試院中招處、信息處設區市中招辦 |
26 | 7月13日-23日 | 設區市、縣(區)組織普通高中錄取 | 各級中招辦 |
27 | 8月1日前 | 劃定、公佈五年制高職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 省考試院中招處 |
28 | 8月2日-10日 | 各設區市、縣(區)組織職業高中錄取和普高補錄 | 設區市中招辦 |
29 | 8月15日 | 各設區市上報2017年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錄取庫 | 設區市中招辦 |
30 | 8月21日-31日 | 分批次組織高職院校(含師範定向錄取)、普通中專錄取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中招辦 有關招生學校 |
31 | 9月17日-30日 | 高職院校、普通中專補錄 | 省考試院中招處 有關招生學校 |
32 | 11月16日-12月 | 組織專題調研,探討全省會考中招改革舉措 | 省教育院中招處設區市、縣(區)中招辦 |
33 | 12月1日-20日 | 總結中招工作 | 省考試院中招處設區市中招辦 有關招生學校 |
2017江西會考總分滿分、各科目分值設置
(一)考試科目及形式
考試科目:思想品德、歷史、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體育。其中,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開卷考試),物理與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
考查科目:地理與生物、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計入會考總分,由各設區市自定。
(二)各科分值
思想品德70分;歷史5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佔22.5%,計27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體育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