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2016年會考招生方案

來源:文萃谷 1.93W

導讀:莆田市2016年統一報名時間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於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0日補報。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

莆田市2016年會考招生方案

莆田市2016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均衡發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4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14〕13號)等規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穩定的情況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會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會考報名

(一)報名對象

1.凡本市學籍的應屆國中畢業班學生均可報名,由學籍所在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

2.本市國中往屆畢業生(含同等學歷,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學校進行考生信息採集及網上報名。

(二)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於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0日補報。

(三)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會考報名確認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

(四)資格審查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確保應屆國中畢業生特別是2013年秋季入學的應屆國中畢業生資格審查的準確性。經資格審查後的考生,經辦人必須在考生類別信息審核彙總表上簽名,以示負責。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參加我市會考中招與當地户籍子女執行同等政策。

  二、網上志願填報

我市會考實行網上填報志願。考生可在學校或其它有網絡的地方完成會考志願填報,並且可以隨時查詢自己填報志願的情況。志願正式填報時間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進行。嚴禁任何學校或個人阻撓、干預考生自主填報志願。

針對在第一輪投檔中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省一級達標高中,我市將在7月16日統一公佈其剩餘招生計劃數,並在7月17-18日統一組織網上第二次補報志願,第一輪未被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均可參加補報。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各國中學校要做好國中畢業生升學志願填報的宣傳、指導和組織工作。指導學生根據個人特點和國家對各類人才需求,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高中階段學校。要鼓勵和引導考生填報1—2所中等職業學校。

  三、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管理,分為全市統一考試和學校自主考查兩類進行。

(一)全市統一考試的組織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級結束時考試,其它學科統一在九年級結束時考試。

2.考試日期和學科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時間

上午

下午

6月25日

8:30-10:30語文

2:30-4:30

英語(含聽力測試)

6月26日

8:30-10:00物理

10:40-11:40化學

2:30-3:30思品、歷史(閉卷)

4:10-5:40思品、歷史(開卷)

6月27日

8:30-10:30數學

2:30-3:30生物(八年級)

4:10-5:10地理(八年級)

3.考試形式

文化課考試除思想品德、歷史科實行開卷與閉卷相結合的考試形式外,其他學科均為閉卷考試。

4.考點設置及准考證號編排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於管理的原則設置考點,每個考點原則上要有二所學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數不得超過該考點考生總數的70%。考生准考證號由市中招辦組織各縣區進行現場電腦隨機編排。

5.成績呈現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試卷卷面分數均為150分,其他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00分。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按原始分記載,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科成績各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

各學科A級人數為參考人數的25%。B級以上(含A級)人數為參考人數的40%。C級確定方法為:①該科成績達到及格(該科滿分的60%)以上考生,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②若及格以上考生不足參考人數的60%時,參考人數的.60%以上考生,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扣除A、B、C等級考生以外,剩餘部分考生為D等級。

外地轉入莆田的九年級考生,必須參加八年級的生物、地理結業考試補考,並按當次考試統一劃定等級。

6.考試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端正考風,嚴肅考紀,2016年我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實行監考員異校監考制度,嚴格落實監考教師選聘及培訓措施;實行開考前監考員隨機抽籤輪崗制度;實行市派巡視員制度,每考點選派1-2名責任心強,業務熟的市派巡視員;加強對考試過程會考點所有人員手機或無線電通訊設備的管理;實行現場與視頻同步監考,實行錄像回放審看制度。

(二)縣區及學校考查科目的組織

1.考查科目。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信息技術上機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學校負責組織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等)、地方與學校課程(校本課程)考查。

2.考查辦法、時間與成績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辦法與考查時間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內容按新課程標準執行,考查成績按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記載,並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和省級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依據之一。

3.考查成績管理。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考查組織的管理與督查,學生考查科目成績由縣區教育局備案。5月30日前將不合格名單報送我局。

  四、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辦法

1.資格認定。實行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同一份試卷的“兩考合一”制度。學生畢業資格要求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修滿國中三年學業並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參加全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及縣區、學校考查科目(含補考,具體由各縣區組織實施)並通過考核。畢業考試分數線由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國中學生畢業資格由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

2.證書發放。對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由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畢業證書,對未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應由學籍所在學校發放結業證書。

  五、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學校以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主要依據,按學校級別、類型、志願進行擇優錄取。普通高中學校所錄取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10門考試學科和其他考查學科成績應同時達到各類學校的錄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執行。本市普通高中學校除省一級達標高中、經審批的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學校不得擅自跨縣(區、管委會)招生。省一、二級達標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參加統一升學考試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依據所在縣區最低錄取控制線、本校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及會考建檔。

(一)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由市中招辦負責投檔,按特長生、統招生、定向生順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據學生志願擇優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達B級以上(含B級),體育科成績達到C級以上(含C級)。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省一級達標高中招生計劃數的1:1劃定,物理、化學、思想品德3科成績只能有1科B等級(即AAA或AAB),歷史、地理、生物3科成績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考查科目合格,並以投檔分按學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已被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學校及中外合作辦學班)不得接收建檔並在校就讀。

2016年我市繼續試行統招生高分保護政策。以全市2016屆國中參加會考考生總數的5%劃定當年統招生高分保護分數線。高分保護分數線上的考生,如果統招第一志願未被投檔,可優先按順序投檔第二、三志願學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護的考生,應放棄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第二、三志願的填報。

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名單通過莆田教育網、學籍所在學校以及電話查詢等多條途徑供考生查詢。

1.特長生錄取辦法

(1)報名方式:4月10日前,我市各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在莆田教育網公佈。4月30日前,符合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學籍所在學校統一報名,每位考生可根據各校公佈的特長生招生方案要求,選擇兩所省一級達標高中填報特長生志願。

(2)專業測試辦法:

全市特長生統一組織專業測試。具體測試辦法另文通知。

(3)錄取原則:一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二是必須參加我市會考。

(4)錄取辦法:在投檔分及等級學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採取平行志願投檔方式,按照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4%。如個別招生學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長生招生計劃的,招生指標直接轉為該校統招生計劃。

(5)各省一級達標高中分別設立本校一項體育特色項目,凡取得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並獲得下列榮譽中一項的考生,可直接到該特色項目學校報名申請免試破格錄取:一是獲得省錦標賽、省中學生聯賽及其以上運動會單項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二是全國性比賽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六名主力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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