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原會考體育測試時間從5月4日起

來源:文萃谷 1.87W

導讀:目前,太原市教育局公佈了2017年會考體測實施方案,考試時間集中在5月上旬,測試項目3項,總分為50分,計入會考成績。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太原會考體育測試時間從5月4日起

測試全部採用智能化考試器材進行,體測成績直接記錄在“太原市學生體育考試智能卡(IC卡)”中,實現體育考試計算機全程管理

  測試項目

必考項目(兩項):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遠。

選考項目(四選一),考生從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坐位體前屈、仰卧起坐四個項目中選取一項作為考試項目。確定選考項目後不得更改。

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項目為20分,立定跳遠項目15分,選考項目15分,總分為50分,計入國中學業考試總成績。

  考試流程

考生憑IC卡(准考證)到檢錄處進行檢錄,場外檢錄人員仔細核對考生的考號、姓名、照片等信息,確認無誤後將考生帶入指定地點。考務人員向考生宣佈考場規則,明確考場要求。入口考務人員再次對考生信息進行復核確認。由專人將每組考生佩戴號碼後帶入場地有序參加各項目考試。

考試項目順序為:選考項目→立定跳遠→1000米跑(800米跑)。具體每項測試方法參見《太原市2017年國中學業考試(體育部分)規則》執行。每組考生三個考試項目全部結束後, 由考務人員帶離考場。在出口處由考務人員將考生IC卡統一收回,並當場按組封存。同時,以組為單位當場打印考生成績單一式三份,一份由考生簽字確認後交考點考務辦公室留存,一份在考場公示欄中張貼公示,一份由考生就讀學校統一領取留存。

  免考與緩考

考生可以申請免考或緩考,但是有條件限制。

  免考:

1、對全部喪失運動能力的肢體殘疾考生,由監護人帶領考生持《殘疾證》原件和《殘疾考生免試申請表》,於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間,到各縣(市、區)教育局申請免考。經當地教育局、殘聯和專業醫務人員現場面檢審核同意後,可辦理免予體育考試手續,證明材料複印件及有關資料要裝入考生檔案,以備核查。同時,各學校要將以上考生名單在學校進行公示7天(該類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申請辦理,緩考期間一律不予辦理審批手續)。

2、對患有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腎病等嚴重疾病或因骨折及其他疾病手術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於4月14日前將《考生因病免試申請表》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及就診單據等材料報送所就讀學校,由學校初審同意後,派專人於4月17日至4月19日期間,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往屆生及外地返並考生直接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經審核同意後,可辦理免予體育考試手續,證明材料複印件及有關資料要裝入考生檔案,以備核查。同時,各學校要將以上考生名單在學校公示7天。

符合本款第1條的'殘疾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50分計入國中學業考試總分;對符合本款第2條的傷病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國中學業考試總分。如發現上述考生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嚴厲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違規考生體育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規考生,將取消其參加會考的資格。

  緩考:

1、因臨時傷、病、女生月經期等原因暫時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辦理緩考手續。2、申請緩考的考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考生緩考申請表》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各學校審核通過後指定工作人員在考試前憑《考生緩考申請表》到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申請辦理緩考手續(往屆生及外地返並考生直接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經審核同意後可緩考。3、體育考試過程中,考生因突發傷病需終止考試的,必須當場(不得刷卡離場)向考務人員提出申請,由考場考務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繼續參加考試或緩考進行確認。如考生確認不繼續參加考試,則由考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並簽字確認後刷卡離場,其已考過的項目成績有效,未考過的項目按無成績計算。如考生提出緩考申請,須由考務辦根據現場情況審批。同意緩考,則該考生已考過項目成績無效(考生IC卡由考務辦收回),並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緩考,以實際考試成績計算。一旦考生刷卡離場,不得再提出緩考申請。

現場申請緩考未獲批准的考生,要按原考試時間安排參加當日的體育考試。若不參加當日的體育考試,其體育考試成績按零分計。考生在緩考期間仍未痊癒,可提出免考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複檢審核同意後(審批手續同前),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國中學業考試總分。

  時間安排及舉報電話

1、小店區考點:

時間:5月4日至8日

地點:小店區一中體育場

電話:7176976

2、迎澤區考點:

時間:5月5日至8日

地點:太原市實驗中學體育場

電話:4159659

3、杏花嶺區考點:

時間:5月4日至9日

地點:山西大學大東關校區體育場

電話:7783307

4、尖草坪區考點:

時間:5月7日至8日

地點:尖草坪區一中體育場

電話:5640575、6032530

5、萬柏林區考點:

時間:5月4日至7日

地點:萬柏林區體育場

電話:6067502、6190940

6、晉源區考點:

時間:5月4日至5日

地點:晉源區實驗中學體育場

電話:6592515、6592252

7、古交市考點:

時間:5月5日至6日

地點:古交市一中體育場

電話:5147880、5214656

8、清徐縣考點:

時間:5月6日至8日

地點:徐溝中學體育場

電話:5722241

9、陽曲縣考點:

時間:5月8日至9日

地點:陽曲縣一中體育場

電話:5521263

10、婁煩縣考點:

時間:5月4日

地點:婁煩中學體育場

電話:5321099

緩考時間安排:

5月17日: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古交市、婁煩縣

5月18日:小店區、迎澤區、尖草坪區、清徐縣、陽曲縣

  考試規則

  一分鐘跳繩

場地器材:智能型跳繩測試儀、跳繩(由考生自備,不得使用鋼絲跳繩)

動作要求:考生採用正跳姿勢。

考試方法:①考生必須在跳繩感應板感應區域內(0.7米×0.7米)進行跳繩測試。②每跳躍一次,同時搖繩一回環(即從身後開始,繞身體一週,繩過腳)為一次。③跳繩時絆腳,該次不計數,測試繼續進行並延續計數。④考生開始跳繩時,儀器自動啟動計時,一分鐘後儀器自動停止計時,測試結束。⑤每人測試一次。記錄1分鐘內完成次數,精確到個位。

注意事項:①考生不允許踩踏傳感接口部位。②考生不在感應區域內測試不計成績。

  擲實心球

場地器材:智能型實心球測試儀。實心球3個,實心球重為2千克。

動作要求:考生採用正面雙手投擲姿勢。

考試方法:①考生站在起擲線後,兩腳前後或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②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擲出。③如兩腳前後開立投擲,當球出手的同時後腳可向前邁出一步,但不得踩線。④考生必須將實心球投擲到測試區域(9.8米×4米)內,投擲到區域外不計成績。⑤每人連續測試三次,取最好成績。記錄以米為單位,取一位小數。

注意事項:①考生需原地投擲,不得有助跑或起跳。否則,該次投擲為犯規。②考生將球投出後,應保持身體平衡,如因未站穩而進入防犯規區域,則該次測試犯規。③實心球必須從考生肩上方雙手投出。

  坐位體前屈

場地器材:智能型坐位體前屈測試儀

考試方法:①考生兩腿伸直,用綁腿帶將膝關節固定,兩腳平蹬測試縱板坐在測試墊上。②兩腳分開約10—15釐米,上體前屈,兩臂伸直前,用兩手中指尖逐漸向前推動遊標,直到不能前推為止。此次結束時,遊標會自動回到起始位。③每人連續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記錄以釐米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

注意事項:①考生向前推遊標時兩腿不能彎曲。②考生應勻速向前推動遊標,不得突然發力。③考生不得扳動測量遊標,以免損壞。

  仰卧起坐

場地器材:智能型仰卧起坐測試儀

考試方法:①考生按要求將傳感儀佩戴在右臂腋下位置。②考生雙腳勾住測試平墊上的勾腳裝置,雙膝彎曲90度,兩手指交叉貼於腦後,平躺在測試平墊上。③仰卧時,上肢軀幹必須躺於測試平墊上;起坐時,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且上肢軀幹必須超過於平墊90度為完成一次。④每人測試一次。記錄1分鐘內完成次數,精確到個位。

注意事項:①考生雙腳必須放於墊上,且踝關節必須按要求勾實勾腳裝置。②考生在仰卧時兩肩胛必須觸墊。③考生在測試過程中不得左右搖擺,藉助肘部撐墊的力量起坐。④凡遇仰卧時上肢軀幹未與測試平墊平行接觸不計數;起坐時上肢軀幹未與測試平墊角度超過90度的不計數。

  立定跳遠

場地器材:智能型立定跳遠測試儀。

考試方法:①考生兩腳自然平行開立站在起跳線後,腳尖不得踩線。②每人連續跳三次,取最好成績。記錄以釐米為單位。

注意事項:①考生須原地兩腳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②考生每次跳完後應向前走離跳遠測試區,不得向後或從兩側離開。

男生1000米跑或女生800米跑

場地器材:電子計時儀器

動作要求:考生採用站立起跑姿勢。

考試方法:①考生按組進行測試。②考生按要求將臂表佩戴在左上臂處,將IC卡插實於自帶臂表的卡槽內。③考生聽到發令裝置發出的鳴笛聲起跑,臂表會自動計時計圈,通過終點光幕時,臂表會自動止時,測試結束。④以分、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不計小數。⑤在起點和終點處對每組測試情況進行錄像,以備核查。

注意事項:①考生注意聽取考務人員提示的剩餘圈數,以免跑錯距離。②考生在跑完後應繼續緩慢走動,不要立刻停下,以免發生意外。③考生在測試途中嚴禁穿越操場或跑內圈,否則,立即取消考生該項測試成績,以零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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