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6年會考政十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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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保定市2016年會考政策已出台,與往年相比,今年會考招生政策有十個方面的變化,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保定市2016年會考政十大變化

  變化一:主標題劃定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

今年,我市將根據市區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計劃總數按一定比例,劃定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白溝新城範圍內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原則上線上考生具有被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的資格。

  變化二:會考結束後考生估分填報志願

往年是考生在會考前填報志願。今年調整為考生在會考結束後根據估分情況,選擇填報適合自己的學校志願。

  變化三:市區省級示範性高中志願增設調劑欄

今年,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七中5所省級示範性高中設兩個志願欄,在往年的基礎上增設一個調劑志願欄。

  變化四:市區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原則、入學手續有變

往年按統招生、指標生、指標轉統招生的順序依次錄取。今年錄取的順序與往年基本一致,只是增加了調劑錄取。首先錄取統招生,其次錄取指標生,再錄取指標轉統招生,最後錄取志願服從調劑的考生。

服從調劑錄取原則,指標轉統招生計劃錄取後,招生學校未錄滿的,將從志願"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各招生學校統招生分數線高低的順序及考生分數從高到低依次調劑錄取(不錄取省級示範性高中最低分數控制線下的考生),調劑錄取前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調劑錄取。如果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降分錄取,按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

參加會考並被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並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説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

  變化五:會考文化考試試卷採用網上評閲

今年我市會考全部文化考試科目試卷,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人員採用網上評卷形式進行評閲和登統。

  變化六:劃定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

為保持職普比例大體相當,各縣(市、區)劃定一般普通高中(不含民辦學校)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線下考生一般普通高中不能錄取。

  變化七:非本地户籍考生應具備的報考條件

清苑、滿城、徐水縣改區後,因辦不了居住證,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已在市區就讀學校連續讀滿三年,且註冊學籍的'九年級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會考,享受統招生政策,不享受指標生政策。不符合條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報考。

其他進城務工人員及非本地户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已在縣(市、區)就讀學校連續讀滿三年,且註冊學籍的九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法定監護人持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户口薄、身份證、居住證和經商證明(營業執照)或勞動協議(勞動用工合同書),到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後,允許在縣(市、區)就讀學校報名參加會考,享受統招生政策,不享受指標生政策。不符合條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報考,各縣(市、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考生回原籍報考。

  變化八:明確往屆國中畢業生不能報考普通高中

往屆國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會考,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可報考五年制(含3+2)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變化九:關於報考民辦高中學校錄取原則和檔案轉移

報考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高中的考生,按省教育廳公佈的招生計劃,由保定市教育考試院進行統一錄取。其它民辦高中自主錄取。錄取結果報保定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學生本人或家長憑錄取學校發放的通知書,向原畢業學校及其學籍主管部門提出辦理學生電子檔案轉移申請。外地民辦高中的錄取結果未向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核准的,將無法完成學籍註冊時的電子檔案轉移。

  變化十:2017年統招生將全部取消

明年我市將取消統招生,只保留指標生。屆時,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的比例將由80%調整為100%。根據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劃定省級示範性高中學校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片外生(含符合條件的非本地户籍考生)按會考成績扣減50分後的實際分數參加排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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