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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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報名條件暫未公佈,根據北京市財政局發佈的《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4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獲悉,北京201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條件必須滿足:

北京201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獲得博士學位後,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會計專業講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後,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會計專業講師資格滿5年,從事會計工作滿3年;

(三)獲得本科畢業學歷或碩士學位後,取得會計師資格滿3年,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後,取得會計師資格並從事會計工作均滿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會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2.參加編寫省(部)級及以上會計行業法規的主要起草人。

(四)長期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取得非會計師資格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取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取得會計師資格滿8年或取得其它中級資格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會計工作年限是從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時間開始計算),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即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後參加非全日制學習者連續計算,參加全日制學習者扣除學習時間),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年底。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在審核驗證時提交報名信息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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