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7年經濟師考試報名簡章

來源:文萃谷 1.23W

2017年福建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31日至8月10日,全省(除廈門)現場資格審核時間8月10日至8月11日,繳費時間7月31日至8月18日,准考證打印時間10月26日起。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福建經濟師考試報名通知,歡迎閲讀

福建2017年經濟師考試報名簡章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 7月31日至8月10日

2、報名照片上傳: 報考人員在註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或到福建人事考試網相關下載處下載),報考人員使用該軟件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台識別並自動通過照片審核。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默認使用註冊時的照片。

3、全省(除廈門)現場資格審核時間:8月10日至8月11日(現場資格 審核後考生如有修改任何信息,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現場審核)

各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由各地負責。

廈門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詳見廈門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 (注:2016年曾報考且報考級別不變的報考人員免於現場資格審核;其餘報考人員均需到所屬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如本人無法到場審核可委託他人持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進行審核;異地轉入福建考試的報考人員需重新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4、網上繳費時間: 7月31日至8月18日

5、網上下載打印准考證時間:10月26日起

6、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1月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 (中級筆試)

下午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 (中級筆試)

11月5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級機考)

下午2:00— 4:00 經濟基礎知識 (初級機考)

7、成績公佈時間: 2018年1月,考生可通過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 )查詢成績。

8、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預計從2018年4月下旬起(具體以網上領證通知為準),每週星期一、三上午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諮詢。

  二、各設區市現場資格審核地址及聯繫方式

地區審核單位審核地址聯繫電話
省直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3樓大廳0591-87670230報名
0591-87615506繳費
福州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福州市倉山區金山生活區金環路6號市人才儲備中心一樓(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0591- 86290086
0591-83322064
廈門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人才大院內西側)0592-5156229
三明三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市屬報考人員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三明市政府大院一樓)審核,縣(市、區)報考人員到當地公務員局審核0598-8252736報名
0598-8244400政策
泉州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泉州市豐澤區妙雲街160號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人社局窗口0595-22135540政策
0595-22115511報名
漳州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漳州市騰飛路382號人才大樓四樓【審核時間段: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0596-2056786 報名
0596-2024742 政策
莆田莆田市公務員局專技科莆田市市政府1號樓156室0594-2289633
南平南平市人才測評考試管理服務中心市屬報考人員到考試中心(匯豐大廈南樓四層)審核,縣(市、區)報考人員到當地人社局職改辦審核0599-8866569 政策
0599-8830672 報名
龍巖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幢三層人社局窗口0597-2529121政策
0597-3293339 報名
寧德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大廳(寧德市蕉城南路48號) 【審核時間段: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0593-2077115

  三、資格審核要求

1、2016年曾報考且報考級別、專業不變的報考人員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可直接繳費完成報名。原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於規定的審核時間持有效證件及複印件連同報名表一併到所屬報名點進行審核修改,身份證升位的報考人員可按新18位身份證號碼進行報名。

2、首次報考人員於網上報名後,須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申報表》(不需要另外提供照片),統一於規定的審核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申報表》上蓋章(以上均須註明從事經濟工作年限)。

(2)身份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海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海外學歷認證方可使用。)

(3)2002年1月1日後畢業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考生還須通過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3、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從事經濟工作年限證明、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還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序

1、本次考試報名採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均需進行用户註冊並記錄用户名及密碼(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從網上報名的入口登錄);登錄後選擇考試,填寫報名信息,並打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報名點通過現場資格審核,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2、考試報名費按財政、物委核定的每科61元標準收取。

3、如遇繳費問題請撥易寶支付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或登陸易寶支付在線客服。

4、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為報名成功!

5、報名結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的60個工作日後,考生可憑身份證件並提供報名序號到所屬報名點領取發票。發票領取時間為2個月,逾期未領不予保管(省直考區發票領取諮詢電話:87615506,各考區考生可諮詢各報名點)。

  五、考試級別、專業和科目

1、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考試設中、初級。初級科目為《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中級科目為《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每個級別設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税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共12個專業。

  六、考試地點

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在報名點所在地參加考試,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

  七、報考條件

按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文件規定: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可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暫行規定》(1993年1月6日)發佈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位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6、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根據《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於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文件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八、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閲讀准考證上的“考場規則”,並按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在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和處理。

3、考試科目共2科,均為客觀題,中級資格考試直接在答題卡上作答,初級資格考試直接在考試機上作答。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九、考試用書

2017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佈方式有兩種:一是以電子書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上發佈,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可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以網頁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發佈,供社會公眾免費瀏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