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税務師《税收相關法律》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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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

註冊税務師《税收相關法律》答案解析

1、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B:“平等地適用法律規範,符合公正法則”、“行政行為應保持適度,符合比例原則要求”均屬於行政合理性原則的內容,該選項中“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符合比例原則”正是上述內容的體現。(2)選項ACD:這三個選項始終圍繞“法定”二字展開,選項A表述的是程序法定,選項C表述的是權力法定,選項D表述的是權力和程序均法定,三個選項均擬體現“行政合法性原則”;但選項C中,有關“行政裁量權只能在緊急處置的情形下行使”的表述有誤,應該是“行使行政應急權力應該存在明確無誤的緊急危險或危害”。

2、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是迴避制度的要求;(2)選項B是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3)選項C是説明理由制度的要求;(4)選項D:教示制度,是指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正式作出某種不利決定時,應當將有關法律救濟權利事項明確地告知,教引行政相對人如何獲得法律救濟的一種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3、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選項ACD:屬於行政強制執行。

4、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CD:只有“法律、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可以在各自的權限範圍內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只有“法律”可以設定行政強制執行,其他任何機關、任何規範性文件都不得設定行政強制;(2)選項B: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的行政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設定。

5、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2)選項B: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3)選項D: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但情況緊急的除外。

6、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對於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情況,行政機關“可以”不採取行政強制措施。(2)選項B:行政機關決定實施查封、扣押的,應當依照“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一般程序”(第1步就是在實施前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並經批准)進行,製作並當場交付查封、扣押決定書和清單;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24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並“補辦”批准手續(説明:請勿誤讀“補辦”二字,並非表明可以事後批准,法律的本意在於:即使迫不得以“先斬後奏”,也必須及時補正)。(3)選項C: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託。(4)選項D: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如取得《行政執法資格證》)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7、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D:對國務院部門或省級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級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最終裁決”。(2)選項A: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的,行政複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並非只要適用依據錯誤就可以決定變更,還得看事實、證據、程序)。(3)選項B:①申請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申請人能夠證明撤回行政複議申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除外;②對國務院部門或省級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案件,行政複議是提起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在複議前置的案件中,如果當事人撤回複議,行政複議機構准許,行政複議終止,則當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4)選項C: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閲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覆、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複議機關不得拒絕;法律未禁止申請人將該項權利委託代理人行使。

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公司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准、不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説明不予核准、登記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2)選項B: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3)選項C:被告無正當理由拒絕原告查閲行政許可決定及有關檔案材料或者監督檢查記錄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內准予原告查閲(或者,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公開,公眾有權查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4)選項D: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徵收人對市、縣級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9、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B:孫某是對市公安局的拘留決定不服,公安局的拘留決定是否合法,關鍵取決於孫某的阻撓行為是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局執行拘留的程序是否合法,與市政府徵收土地的行為不具有牽連關係(即使徵收補償決定違法,瞎鬧騰也得逮起來),因此,市政府徵收土地的行為並非本案審查對象。(2)選項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法定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但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除外(即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證據由被告提供)。(3)選項D: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

10、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與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B:對房屋產權登記行為不服,法律並未要求複議前置。(3)C: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在本題中,郭某的房屋產權證被撤銷,郭某本人有權提起行政訴訟,郭某死亡,其妻作為近親屬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從郭某妻子作為產權共有人、繼承人的角度,屬於利害關係人,亦有權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D:行政機關的同一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係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係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係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本題是一個房屋有兩本房產證、分屬兩個不同的人,兩個持證人屬於有利害關係的人,其中一人起訴的,法院應當通知另一人(李某)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11、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民事法律關係主要由當事人“自主意志”或者“法律規定”設定(如留置權);(2)選項B:人身權關係的主體一般不能轉讓自己的權利,而財產權關係的主體則通常可以轉讓自己的權利;(3)選項C:買房子,需要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買菜不用。

12、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C:公司的權利能力,始於成立即營業執照簽發,終於終止即“註銷登記”;(2)選項B:公司的權利能力沒有“中止”一説;(3):選項D:有限責任,是指“出資人”僅以其出資財產為限承擔的責任。

13、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選項C屬於行政處罰。

14、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非緊急情況,轉委託未能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2)選項B:共同代理是指代理權屬於2人以上的代理,例如,甲委託乙、丙共同為其辦理有關事項,乙和丙為甲的共同代理人;(3)選項C:指定代理是在沒有法定代理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情況下而設定的代理。

15、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屬於越權代理,離表見代理還有一大步--“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2)選項C:如果該代理為委託代理,則“被代理人死亡”並非代理關係終止事由,代理人應當繼續實施必要的代理行為,等待被代理人繼承人的進一步指示;如果該代理為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被代理人死亡,代理即告終止,代理人繼續實施的行為可能是有權行為,也可能是侵害被代理人繼承人權利的行為;(3)選項D:屬於間接代理。

16、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2)選項B:當事人未按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選項D: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17、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BD:單一物、合成物、集合物,在作為權利標的時,在法律觀念上都是一個完整的物,且一物之上只有一個所有權。(2)選項C:共有的所有權是一個而不是多個,是同一個所有權由多人享有。

1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19、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解析1(初級階段適用)】(1)選項A:因法律行為而消滅,包括所有權的拋棄和出讓(如贈與、出賣、互易)。(2)所有權因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而消滅,包括:①作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終止(選項B錯誤);②標的物滅失(選項D錯誤);③判決、強制執行、罰款、沒收、納税等(選項C錯誤);④動產因添附於他人的不動產或動產,依法由他人取得動產的所有權。

【解析2(高級階段適用)】“民事法律行為”的界定與兩個要素相關,一為“受當事人意志支配”,二為“需要意思表示以產生法律效果”:(1)選項A:是否拋棄,所有權人自主決定、“扔到垃圾桶”的行為本身即為意思表示;(2)選項BCD均不由當事人意志支配。

20、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用益物權屬於他物權(限定物權);(2)選項B:用益物權的享有和行使以對物之佔有為前提(地役權的享有和行使以對需役地的佔有為前提,無需以對供役地的佔有為前提);(3)選項C:用益物權的客體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但我國目前《物權法》規定的用益物權種類均為不動產用益物權;(4)選項D:地役權是根據“合同約定”(而非“登記”)而設定的物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承包合同”(而非“登記”)而產生。

21、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擔保物權以取得物的交換價值為目的,用益物權以物的利用為目的;(2)選項B:擔保物權是從物權,以債權的存在為前提,隨債權的轉移而轉移,並隨債權的消滅而消滅;(3)選項D:擔保物權是為確保“債權實現”而設立的物權。

22、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B:承租人無力償付租金的情況下,將承租人“自己”的財產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出租人有權撤銷;選項B所述為承租人賣掉“出租人”的財產,屬於無權處分,並不適用合同保全撤銷權。(2)選項C:合同保全的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該撤銷權消滅。(3)選項D: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3、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義務前,有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24、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B:普通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但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2)選項D: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可以勞務作為出資。

25、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D: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指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户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機構性質的合夥企業;非專業服務機構不能採取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形式。(2)選項B:在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6、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CD: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趙某的行為違法《公司法》上述規定,股東的異議合法(2)選項A:作為總經理,趙某應當知道該交易應經但未經股東會同意,“專利實施權轉讓合同”無效,而不是未成立。(3)選項B: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7、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BD: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2)選項C: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解析1(法條依據版)】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5、26條的規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選項B)。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選項C)。名義股東將登記於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於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有關善意取得的規定處理(選項D)。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選項A)。

【解析2(理論推演版)】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通常以合同約定,且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是有效的)。(1)選項ABC:在名義股東和實際出資人之間説事兒,按“合同”處理;(2)選項D:“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涉及受讓人(第三人),應當看“登記”。

29、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①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户驗資後又轉出(選項D正確);②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選項B正確);③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選項A正確);④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⑤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30、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主要適用於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和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但其資不抵債狀況通過形式審查不易判斷的案件。

31、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2)選項B:“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3)選項C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管理人不提供擔保的,視為解除合同。

32、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債權人委員會是否設立,由“債權人會議”根據需要確定。

33、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如果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2)選項BD:如果發生在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34、正確答案:B

試題解析:

(1)選項A: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不得主張破產抵銷;但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1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2)選項B: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佔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3)選項C: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佔有的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4)選項D: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後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不得主張破產抵銷。

35、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選項AC: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釋適用於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選項BD: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得“緩刑”(而非“減刑”)、不得假釋。

36、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B:對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緩刑的法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2)選項CD: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37、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甲前罪為故意犯罪,後罪為過失犯罪,不構成累犯,排除選項AB;(2)假釋適用於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排除選項C。

38、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C:本案所涉2.4萬份普通發票,全部從税務機關取得,應為“真票”,本項應予排除;(2)選項D:本案所涉發票為“普通發票”,而非“抵扣税款發票”,本項應予排除;(3)選項B:不存在“非法購買發票罪”,對非法購買發票行為入罪的,只有增值税專用發票(“非法購買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本項應予排除。

39、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40、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

(1)選項A: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任意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不得是其他處所)提供證言。(2)選項B: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偵查實驗。(3)選項C: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但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4)選項D:偵查人員在偵查活動中發現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的,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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