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報名之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來源:文萃谷 2.26W

財政部回答: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之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根據《關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規定,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會計工作年限是從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時間開始計算),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即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後參加非全日制學習者連續計算,參加全日制學習者扣除學習時間),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於報考條件中有一條規定工作年限的: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關於"會計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指,截止到報名年度實際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報名年度一般為考試年度的前一年,計算年限的截止日為該年度的12月31日。

  上述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口徑為:

1、全日制畢業生要以畢業後的時間計算;

2、同時審核全日制畢業證和會計證的(領取、註冊)時間,以二者的較晚者為準,例如江蘇,遼寧,天津,上海,浙江,廣東;

3、假如畢業證是非全日制的,且會計證領取時間比畢業時間早,可認可會計證的年限(全國範圍內適用);

4、根據去年的報名通知,結合今年的情況,今年審核時,將對1987年9月1日後出生的同學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核;

5、今年會計中級報名時,工作年限計算到2012年12月31日;

6、不符合上述工作年限,但擁有經濟師,審計師統計師職稱中的一個,且具有會計證的同學,可直接報會計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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