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易錯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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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鞏固2017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學習,挑戰常見易錯題,提高學習效率。2017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時間為9月9日-10日,考生進入全面備考階段。2017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

2017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易錯題分析

易錯題:獨立董事

【多項選擇題】

某上市公司擬聘請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不得擔任該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有(  )

A.該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經理

B.該上市公司董事會祕書配偶的弟弟

C.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2%的股東鄭某的岳父

D.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確答案】 A, B, D

【答案解析】(1)選項AB:在上市公司任職的人員(選項A)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選項B),不得擔任獨立董事;(2)選項C: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岳父不屬於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3)選項D:在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易錯題:合夥企業解散

【多項選擇題】

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合夥企業應當解散的情形有(  )

A.合夥人因決策失誤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B.合夥企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C.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已有2個月低於法定人數

D.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無法實現

【正確答案】 B, C, D

【答案解析】(1)選項A:合夥人因決策失誤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可以對該合夥人進行除名,與合夥企業解散沒有必然的聯繫(例如4個合夥人設立合夥企業,某一個合夥人被除名,談不上合夥企業的解散);(2)選項C: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30天)就應當解散,該合夥企業已有2個月低於法定人數,肯定應當解散(如果選項C改為已有20天低於法定人數,則不能選)。

易錯題:債務清償

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萬元貨款。後甲公司將部分優良資產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協議中約定,該筆債務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擔,但甲、丙公司未與乙公司達成債務清償協議。債務到期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償300萬元,遭到拒絕。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該筆債務清償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5年)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張清償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張清償

C.應當由甲、丙公司按連帶責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償

D.應當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協議約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償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題中,甲、丙公司未與債權人乙公司達成債務清償協議,故對該筆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易錯題: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多項選擇題】

某上市公司擬聘請甲擔任獨立董事,若甲存在(  )情形之一,則不得擔任該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

A.甲是該上市公司總經理劉某的哥哥

B.甲在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乙公司擔任董事

C.甲是該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王某的妻子

D.甲曾擔任該上市公司的財務主管,但是在半年前離職

【正確答案】 A, B, C, D

【答案解析】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1)選項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選項C: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3)選項B: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 親屬;(4)選項D: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6)公司章程規定 的其他人員;(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易錯題:公司合併、分立、減資、解散和清算

【單項選擇題】

白雲有限責任公司與黑土有限責任公司經過長期交涉決定合併,新公司名稱為黑白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針對兩家公司合併的相關事宜,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白雲有限責任公司與黑土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分別就公司合併的有關事項召開股東會進行決議

B.白雲有限責任公司與黑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在對公司合併作出決議時,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C.白雲有限責任公司與黑土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5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D.白雲有限責任公司與黑土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1)選項B: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在對公司合併作出決議時,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2)選項C: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 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 擔保;(3)選項D: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易錯題:公司財務與會計

【判斷題】

公司應當於每年1月1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但無需向社會公示。(  )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公司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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