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精選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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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丙、丁擬共同投資設立一有限合夥企業,甲、乙為普通合夥人,丙、丁為有限合夥人。各合夥人經協商後草擬了一份合夥協議。該合夥協議的下列約定中,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2015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精選練習

A.甲以房屋作價15萬元出資,乙以專利技術作價12萬元出資,丙以勞務作價10萬元出資,丁以現金20萬元出資

B.經3個以上合夥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C.合夥事務由甲、丁共同執行,乙、丙不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

D.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的全部虧損由甲、乙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2、甲合夥企業在成立的時候,提交了虛假文件,以此取得了合夥企業的登記,那麼關於對甲企業的處罰,下列説法正確的有( )。

A.應該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B.若情節嚴重,應撤銷企業登記,並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C.應該由企業登記機關直接撤銷企業登記或者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D.若情節嚴重,應撤銷企業登記,處以20萬元以上的罰款

 參考答案及解析

1、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普通合夥人才能以勞務出資,因此選項A的説法是錯誤的;有限合夥人不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因此選項C的説法是錯誤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有限合夥企業中,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而對於虧損,不能約定全部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知識點】有限合夥企業的相關規定

2、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違反《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提交虛假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合夥企業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企業登記,並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知識點】違反合夥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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