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古高級會計師考試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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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各大企事業單位,中央駐呼有關單位:

2015年內蒙古高級會計師考試合格標準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201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3〕23號)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經研究,確定自治區級《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參照國家標準,並結合自治區實際,確定《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為53分(試卷滿分為100分),該成績僅做為參加2015年度自治區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的有效條件。

  二、評審要求

凡考試成績合格並符合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的.會計人員,請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行辦法》(內人發〔2005〕5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15年度全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5〕213號)要求,積極申報參加評審。各地區、各單位務於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報工作。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

聯繫人:謝龍

聯繫電話:0471—6268105。

自治區會計專業高評辦

聯繫人:李曉燕

聯繫電話:0471—419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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