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留學登陸證丟失了該怎麼辦
來源:文萃谷 1.37W
1. 外國人登錄證遺失或消失的時候
2. 外國人登錄證破損不能使用的時候
3. 必要記載的事項的欄不足的時候
4. 變更名字,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等申請外國人登錄事項變更的時候
5. 同伴登錄的`人年滿17週歲的時候
上面第1,2,3,4項是理由發生即刻申請外國人登錄證再發放,第5項的理由發生的時候從成為了年滿17週歲的日起 60日以內必須申請外國人登錄證再發放。
具備文件:護照
彩色照片(3㎝ ×4㎝) 1張
外國人登錄證 (遺失除外)(遺失的話,有可能還要去派出所開具遺失證明,不過一般不用開)
手續費 1萬韓元(政府印花税票)
手續費免除國家: 阿根廷的未滿 14歲
手續費免除對象滯留資格:企業投資(D-8)
處理過程 訪問預約
① 訪問預約 -> ② 預訂日期在管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或分所訪問 -> ③ 申請 -> ④ 報名 -> ⑤ 處理
只是,當日不被處理的請求處理結果在 請求申請現狀可以確認
訪問預約 : 全年不休息
處理時間 : 即刻處理(本請求是訪問的時候立刻處理的請求或訪問的請求人多,現在處理時間所要1~7日的)
處理機關 管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或分所
所管部處 法務部出入境,外國人政策本部滯留政策科
關聯法/制度 出入境管理法第33條,第35條
出入境管理法實施令第41條及第42條
出入境管理法實施規則第47條及第48條
其他 訪問預約是打算再簽發接受外國人登錄證的日起到 1日前可申請 (但是,同伴登載的人到了年滿17週歲的時候成為了從年滿17週歲的日起 60日的當日1日前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