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留學期間打工可供選擇的兩種方案

來源:文萃谷 2.16W

荷蘭留學打工就業指南。出國留學,有一點額外的收入補貼生活是很好的,一來可以減輕家裏的負擔,二來能讓自己更快的融入當地社會。留學期間想要在荷蘭打工,需要辦理工作許可證,並在開始工作後申請荷蘭的醫療保險。留學期間打工,有以下兩種方案可供選擇:l.全年每週工作10小時或更短時間(不包括夏季的6、7、8月);

荷蘭留學期間打工可供選擇的兩種方案

2.6、7、8月全職工作。

每小時打工收入約為5至10歐不等。一般大城市比較好找工作。暑假期間打工不受限制。

畢業後繼續深造還是開始工作?

如果已經畢業並取得學位,希望繼續深造,申請另外的課程,需要延長居住許可的有效期。留學生可以在荷蘭學習的時間最多為某個年限,這個時間一般等於所選課程的學年數再加兩年。但如果不能在最大居留年限內完成學業,則不能因為學業而延長居住許可的有效期。如果已取得碩士學位,希望繼續攻讀博士學位,需要申請對居住許可目的進行更改,因為在荷蘭博士職位被劃歸為工作範疇,而非學習。大多數情況下,學生將要開展研究的'學校,將代表其申請必要的居住許可。

如果希望留在荷蘭工作,有兩項准入計劃,允許特定羣體的外籍人士在荷蘭花最多一年時間尋找高技能工作:

l.畢業後找工作程序:這項計劃面向留學荷蘭並取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外國人。在畢業後需要立即申請尋找工作年(search year)的居住許可;

2.面向受過高等教育人士的准入計劃:這項計劃也面向在國外留學並已取得所列大學的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外國人。

這兩個計劃不能同時使用,對其中一項計劃的許可只能申請一次。如果你一年內沒有找到工作(或未因其他任何居留目的滿足相應要求),必須離開荷蘭。如果找到工作,你需要申請對你的居住許可目的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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