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擔保金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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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番禺學生熱選的留學國家之一。加拿大簽證的擔保金較為複雜,很多家長對擔保金的認識方面存在一些誤區。留學編輯提醒大家要注意以下四個認識誤區,以更正確地認識加拿大擔保金的要求。

加拿大留學擔保金的誤區

  加拿大留學擔保金誤區一:提供就讀年限所有費用作擔保金

擔保金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經濟能力負擔在加拿大的所有開銷。很多家長以為去加拿大留學要提供就讀年限所有費用作擔保金,其實不然。她指出,留學加拿大一年的總費用為15至20萬人民幣,按上限20萬計算,研究生留學2年需要40萬,本科生留學4年需要80萬。若家庭持續收入能力較強,擔保金通常覆蓋總費用的80%即可。而如果赴加拿大讀高中的話,所需要提供的擔保金就更多了。

  加拿大留學擔保金誤區二:房屋抵押或貸款可用作擔保金

有不少家長以為不賣房而採用房屋抵押來獲取資金可以用作擔保金,其實這是不行的。她表示,擔保金的資金組成不允許有任何債務性的資產,抵押和貸款都不可以。如果家長沒有理財產品,但有多套長期持有的房產,可以變賣其中一套或幾套,這樣的資金來源和歷史都非常可靠。

  加拿大留學擔保金誤區三:擔保金必須是存滿一年的定期存款

據瞭解,加拿大原則上要求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很多家長都以為擔保金必須是存滿一年的定期存款,這是很多家長最常見的認識誤區。加拿大要求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而一年的定期存款是最簡單的證明方式。

有關留學顧問表示,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的方式有很多,如學生和家長持有超過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債券、基金、房產,開立變現賬户,或持有一年期(含以上)穩健收益型的理財產品,開立相關資產證明等也可以用來解釋擔保金的12個月曆史。

  加拿大留學擔保金誤區四:申請任何類別簽證都需要擔保金

不少人以為申請任何類別的加拿大簽證都需要擔保金,其實這是一個誤區。據介紹,目前赴加留學簽證有三種:常規簽證、SPP簽證、 SDS簽證。其中的常規簽證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有來源、有歷史的擔保金。而SPP(中加國際學生合作計劃)和SDS(學習直入計劃)簽證是加拿大鼓勵優秀學生赴加留學的優惠簽證政策,均要求學生滿足相應的語言錄取條件後,在指定銀行開立賬户,存入1萬加元,並提供第一年的總費用,即可替代擔保金辦理簽證,而這筆錢不要求解釋來源和歷史,雖不等同於擔保金,但有替代作用。

留學小貼士:擔保金未必越多越好,只要滿足留學需求即可,同時要提供匹配的收入以及較長的存款歷史和來源,這樣更有利於獲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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