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留學獎學金申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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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學金者須提供良好的成績證明並有明確的學習目標。遞交的獎學金申請中要詳細説明目前及未來在瑞士進行的研究項目及工作方向。

瑞士留學獎學金申請相關事項

申請者應考慮到在瑞士大學的學習的可能性。這方面他們可以在各大學及藝術院校的的網頁上得到答案。申請者所選擇的學業方向應該適合未來在自己國家就業有幫助的專業。

申請前請查明,所選擇專業是否可在相關的大學學習,預計的研究項目是否能夠在被申請的大學中實施。面試時,務必提供畢業證書(包括成績單),一份詳細的學習計劃和一份履歷複印件。

與瑞士任何高等院校有合作關係的外國院校派來的獎學金候選人,都享有一定的優先待遇。

獎學金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35歲。申請2003/2004年入學者生日不得早於1968年1月1日出生。

申請者必須掌握在瑞士高等院校使用的教課語言:德文、法文或意大利語。

為評判申請者的語言能力,瑞士外交機構做一個語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被取消候選資格。考核雖過關但用德文、法文或意大利語聽課尚存問題的候選人,要首先參加每年7月至10月中旬弗裏堡的語言學習(參閲:弗裏堡語言班)。參加語言班過程中他們得到一份獎學金並免交語言班學費。擁有哥德學院頒發的“中級水平考試證書“(ZMP),或阿里昂斯法學院頒發的“語言文憑“,或考過“DELF2“,或擁有同等水平的語言文憑的申請者可免修語言。

  持獎學金者的責任和義務

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必須居住在瑞士並且有義務遵循聯邦獎學金委員會的.宗旨,遵守瑞士聯邦對外國人制定的有關規定,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家庭成員來瑞士的問題,決定權不取決於聯邦獎學金委員會,而是由瑞士國家外事機構決定。一般情況下,在瑞士學習的第一年,家庭成員不能來瑞士。

申請獎學金的學員,在獲得獎學金的同時要做書面保證,學業結束後回國,聯邦獎學金委員會頒發的獎學金不能與任何其他獎學金並用,倘若已獲得另外一份獎學金或有其他的經濟資助(比如作為助理工作人員被僱傭)。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放棄聯邦獎學金。

  如何申請獎學金?

申請表格可以在國內教育部或主管獎學金的有關部門得到。瑞士駐中國的外交機構可提供更多信息。

申請資料務必在截止期內(一般情況下每年10月底截止)一式三份遞交給有關國家機構。

  個人資料必須包括以下文件並以如下的順序排列:

·申請表(聯邦獎學金委員會的申請表格:可在所在國專門負責外事獎學金的國家機構領取);具體地址請諮詢瑞士駐當地大使館;

·高中畢業證書或與高中畢業證書等值的其他學校畢業證複印件(藝術專業學員除外);

  ·所有就讀過的大、專院校的畢業證(附成績單)的複印件;藝術系學員:所有就讀過的音樂學院、音樂專科院校或藝術職業學校的畢業證書(附成績單)的複印件;

·兩封大學教授的推薦信;

·在瑞士的學習或科研所詳細計劃內容;

·個人簡歷;

·一封瑞士大學教授的證明信,證明預計的科研項目可在其大學實施;

·一份醫生健康證明(可填寫在聯邦獎學金委員會的申請表格上);

·其他相關材料(如語言水平證明)。

  申請藝術獎學金的學員還需附上以下資料:

·學習繪畫,版畫及雕塑的學員:三張作品照片和一些作品草圖及出品時間;

·進修演奏及指揮的音樂系學員:三個不同風格的代表作品的高質量的錄音帶(作曲系學員另附代表作總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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