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入境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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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國家都有其自己的法律法規,對於出入境的要求都是不一樣的,對於想要到日本留學的小夥伴們來説需要知道日本的餓出入境須知,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有關於日本留學出入境的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日本留學入境注意事項

日本留學入境注意事項介紹

外國人在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所依據的基本法有《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和《外國人登錄法》。中國留學生首次入境日本需持有有效護照和簽證,並在入境口岸申請入境。入境時應認真填寫“入境卡”,注意入境目的要與簽證種類一致。應認真回答入境審查官提出的問題。即使持有日本駐華使領館頒發的簽證,但入境審查時,入國審查官有拒絕當事人入境日本的權力。

入境日本後當事人要保管好護照和簽證,嚴格按所持簽證被賦予的資格合法從事工作、學習。在日本以留學、經商等目的長期居住者擬臨時回國後再返回日本時,需事先向所在地入管局申請“再入國許可”,如未辦理再入國許可,返回日本時手續將變得非常繁瑣或者不允許入國。留學生在學期間準備打工者,需事先向入管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獲得許可以後方可合法地從事勤工儉學,如未申請而直接從事打工,一旦被入管局查出,將有可能被入管局強制遣返回國。如果中國人夫婦在日本生了孩子,需在60天內向入管局申報;再留期滿如打算繼續在日本工作、學習,需申請延期在留期限;如與日本公民結了婚,需申請變更在留資格。除以觀光目的短期來日的外國人以外,在日本居住較長時間的外國人需自入境之日起90天內、新生外國籍嬰兒需在60天內向居住地市區町村役所(政府機關)申報登錄,領取外國人登錄證。16週歲以上的外國人出行需隨身攜帶外國人登錄證。

近年,日本對非法移民、非法居留者不斷加大打擊力度。檢舉收容遣返非法滯留者是入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模式大致如下述流程:發現非法滯留者――調查――收容――審查是否需要強制遣返――口頭審理(如不服,可申請由特別審查官審理)――法務大臣裁決(如對特別審查官的裁定不服,可向法務大臣申訴)――強制遣返。

進入日本不能攜帶的物品介紹

1、新鮮、脱水或罐裝的肉類、肉製品;

2、植物種子、蔬菜、水果及土壤;

3、昆蟲及其他對植物有害之蟲類;

4、非罐裝或醃薰之魚類及魚子;

5、野生動物及標本;有害物品及危險藥品;

6、盜印(無版權)書籍及錄音、錄影帶;

7、彩券;不要帶“假名牌”物品。海關有時會檢查入境者是否穿着或攜帶假名牌產品。如發現有人帶假名牌,輕則沒收,重則罰款。

日本航空公司禁止遊人隨身攜帶或委託運輸的東西

1、槍、軍用或警用刀具類(含基本上部件)及其仿製品;

2、爆炸物品類及其仿製品;

3、易燃燒、易爆炸東西;

4、毒害品、腐蝕性東西、放射性東西;

5、管制刀具;

6、其它危害飛行安全的東西,如也許干擾飛機上種種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有嚴重刺激性味道的東西;

7、活體動物、帶有明顯怪味的鮮活易腐東西(如:海鮮、榴蓮)等和國家法令限定禁止攜帶、運輸的東西。

而重要文件和資料、錢幣、匯票珠寶、貴重物品、金銀、票據、證券、古玩字畫、旅遊證件、易碎、易損壞、易腐的東西、所有電子數碼產品、手機、隨身聽唱機、計算機軟硬件和個人需要定期服用的藥品則無法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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