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日本的簽證辦理地點和材料
來源:文萃谷 2.67W
日本的留學簽證是到日本留學的最後一步了。但是很多同學都對簽證不太瞭解。那麼日本留學簽證要到哪裏辦理又需要什麼材料呢?
日本留學簽證辦理機構:
日本駐華大使館:北京市,天津市,陝西省,山西省,甘肅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蘇省,江西省。
日本駐重慶總領事館: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
日本常駐大連辦事處:大連市
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廣東省,海南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日本駐瀋陽總領事館:遼寧省(除大連市),吉林省,黑龍江省。
日本駐青島總領事館:山東省
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日本留學簽證需要材料:
目前幾乎所有赴日留學人員申請簽證均為委託在日代理人代理申請,申請人在獲得某高等院校的入學許可後,其在日代理人為其申辦“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申請在留資格時,代理人需向該學校所在地區的地方入境管理局及該局支所審查課或第一審查課提交下列書面材料各一份:
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申請書
2、外國申請人兩張照片
3、護照的複印件
4、證明適合代理人資格的證件
5、入學許可書的複印件或其他准許申請人入學的證明材料
6、申請人履歷表
7、最終學歷畢業證明書
8、日本語學校的`修業完了證明書及出席、成績證明書
9、證明本人或本人以外有支付在日本停留期間一切費用的資料
10、申請人擬在日本學習的內容(科目、時間)的證明材料
12、回郵信封(付430日元郵票)